彼弃我取


   别人摒弃的我拿来。指不与世人共逐名利而甘于淡泊。


基本信息

成语拼音 bǐ qì wǒ qǔ
成语注音 ㄅ一ˇ ㄑ一ˋ ㄨㄛˇ ㄑㄨˇ
成语简拼 bqwq
感情色彩 中性
产生年代 古代
成语繁体 彼棄我取
成语结构  联合式
成语字数  4

成语解析

成语解释


别人摒弃的我拿来。指不与世人共逐名利而甘于淡泊。


近义词



反义词



成语示例


时,此一时


出处典源

成语出处


晋·皇甫谧《高士传·任安》:“性以洁白为治,情以得志为乐,性治情得,体道而不忧,彼弃我取,与时而无争。”


成语典故

别人不要的我拿来。形容不与世人共逐名利而甘于淡泊。晋.皇甫谧《高士传.任安》:“〔任安〕读《史记.鲁连传》,叹曰:‘性以洁白为治,情以得志为乐。性治情得,体道而不忧;彼弃我取,与时而无争。’遂终身不仕。” 并列 别人不要的我拿来。形容不与世人争名夺利。晋·皇甫谧《高士传·任安》:“(任安)读《史记·鲁连传》,叹曰:‘性以洁白为治,情以得志为乐,性治情得,体道而不忧,~,与时而无争。’遂终身不仕。”△多用于淡泊名利方面。

现代字典(分字解释)

那,那个:~岸。此起~伏。 他,对方:知己知~。~此。

舍去,扔掉:抛~。遗~。~权。~市(古代在闹市执行死刑,并将尸体暴露街头)。~世(超出世俗或指去世)。~养(父母死亡的婉辞)。~置不顾。~瑕录用。

自称,自己,亦指自己一方:~们。~见(我自己的看法)。~辈。~侪(我们)。自~。~盈彼竭。

拿:索~。~书。~款。窃~。 选择:选~。~材。~景。~道。~样。 采用:采~。听~。吸~。可~。~精用弘。 得到,招致:获~。~经。~偿。~悦。 消去:~消。~缔。

康熙字典(分字解释)

『彼』

《唐韻》補委切《集韻》補靡切,𠀤𥓓上聲。 《說文》往有所加也。 《玉篇》對此之稱。 《詩·小雅》彼月而微,此日而微。 《禮·檀弓》爾之愛我也,不如彼。  又外之之詞。 《論語》彼哉彼哉。 《疏》言如彼人哉無足稱也。  又《廣韻》𢔌也,邐也。

『弃』

《說文》古文棄字。 《左傳·襄四年》是弃𨻰也。 《史記·周本紀》周后稷名弃,其母姜原欲弃之,因名曰弃。餘詳木部八畫。 《唐韻》詰利切《韻會》磬致切《正韻》去冀切,𠀤音器。 《說文》捐也。 《爾雅·釋言》忘也。 《詩·周南》不我遐棄。 《禮·冠禮·祝辭》棄爾幼志,順爾成德。

『我』

《唐韻》五可切《集韻》《韻會》語可切,𠀤俄上聲。 《說文》施身自謂也。 《廣韻》已稱也。  又稱父母國曰我,親之之詞。 《春秋·隱八年》我人祊。  又姓。古賢人,著書名我子。  又《說文》或說我,頃頓也。○按頃頓,義與俄同。然字書從無作俄音者,存考。  又《韻補》叶與之切,音台。 《揚子·太𤣥經》出我入我,吉凶之魁。 《註》我音如台小子之台。  又叶阮古切,音五。 《張衡·鮑德誄》業業學徒,童蒙求我。濟濟京河,實爲西魯。𢦐,篆文我。

『取』

《唐韻》七庾切《集韻》《韻會》《正韻》此主切,𠀤娶上聲。 《說文》捕取也。从又耳。 《玉篇》資也,收也。 《廣韻》受也。 《增韻》索也。 《禮·儒行》力行以待取。 《史記·魯仲連傳》爲人排難解紛,而無取也。 《管子·白心篇》道者,小取焉則小得福,大取焉則大得福。  又《韻會》凡克敵不用師徒曰取。  又《前漢·王莽傳》考論五經,定取禮。 《註》師古曰:取,讀曰娶。  又《集韻》《韻會》《正韻》𠀤逡須切,音趨。 《集韻》取慮,縣名,在臨淮。  又《集韻》雌由切,音秋。 《前漢·地理志》𨻰留浚儀。 《註》師古曰:取慮,縣名。音秋盧。取又音趨。  又《集韻》《韻會》《正韻》𠀤此苟切,音趣。 《杜甫·遭田父泥飮詩》今年大作社,拾遺能住否。呌婦開大瓶,盆中爲吾取。感此氣揚揚,須知風化首。  又《正韻》索也。 《詩·小雅》如酌孔取。 《箋》謂度所勝多少。  又《六書本義》𦥔通用伸,伸通取。訓索,取轉聲,與娶趣字同。  又《古文奇字》朱謀㙔曰:古文取,疑當从与聲。人與而我取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