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志一定要获得。形容想要得到的决心很大。
主谓 形容有把握或一定要办到、得到。高阳《粉墨春秋》:“只为丁默?与李士群,对警政部部长一席,都是~。”△褒义。多用于描写对某一事物的强烈追求。
意向:~愿。~气。~趣(志向和兴趣)。~士(有坚决意志和高尚节操的人)。~学。 记在心里:~喜。~哀。永~不忘。 记载的文字:杂~。~怪(记载怪异的事)。 记号:标~。 〈方〉称轻重,量长短、多少:~子。用碗~~。 姓。
存,居:存~。健~。青春长~。 存留于某地点:~家。~职。~位。 关于某方面,指出着重点:~于(a.指出事物的本质所在,或指出事物以什么为内容;b.决定于)。~乎。事~人为。 表示动作的进行:他~种地。 介词,表示事情的时间、地点、情形、范围等:~逃。~望。~握。~理。~朝(cháo )。~野。~世。 和“所”连用,表示强调:~所不辞。无所不~。
一定:~定。~然。~须(一定要)。~需(不可少的)。势~。未~。事~躬亲。 决定,肯定:“深念远虑兮,胜乃可~”。 固执:“毋意,毋~”。 果真,假使:“王~无人,臣愿奉璧往使”。
获取,接受:~到。~失。~益。~空(kòng)。~便。~力。~济。心~。 适合:~劲。~当(dàng )。~法。~体。 满意:~意。扬扬自~。 完成,实现:饭~了。~逞。~志(多指满足名利的欲望)。 可以,许可:不~随地吐痰。 口语词(a.表禁止,如“~了,别说了”;b.表同意,如“~,就这么办”)。
必须,须要:可~注意。 极舒服,极适意:这时要能洗上凉水澡,就~了。
用在动词后表可能:要不~。拿~起来。 用在动词或形容词后的连接补语,表示效果或程度:跑~快。香~很。
《唐韻》《集韻》《韻會》職吏切《正韻》支義切,𠀤音鋕。 《說文》从心之聲。志者,心之所之也。 《論語》志於道。 《詩序》在心爲志。 又《廣韻》意慕也。 《儀禮·大射儀》不以樂志。 《註》志者,意所擬度也。 《禮·少儀》問卜筮曰:義歟,志歟。義則可問,志則否。 《註》義,正事也。志,私意也。 又準志也。 《書·盤庚》若射之有志。 《疏》如射之有所準志,志之所主,欲得中也。 又章志也。 《禮·檀弓》孔子之喪,公西赤爲志焉。子張之喪,公明儀爲志焉。 《疏》故爲盛禮,以章明志識也。 又本志也。 《左傳·襄元年》謂之宋志。 《註》言宋本志,在攻取彭城也。 又《左傳·昭二十五年》以制六志。 《註》爲禮,以制好惡喜怒哀樂六志。 又記也。與誌同。或作識。 《周禮·春官》小史掌邦國之志。 《前漢書》有十志。 《師古曰》志,記也。積記其事也。 《後漢·劉駿傳》博見彊志。 又《集韻》昌志切。與幟通。旗也。 《史記·張丞相傳》沛公以周昌爲職志。 又箭鏃也。 《爾雅·釋器》金鏃翦羽謂之鍭,骨鏃不翦羽謂之志。 《註》鏃,今之錍箭。志,今之骨骲。 又叶眞而切,音支。 《楚辭·九章》昔君與我成言兮,曰黃昏以爲期。羌中道而回畔兮,反旣有此他志。 《唐韻》《集韻》《韻會》𠀤職吏切,音志。 《說文》記誌也。 《唐書·褚亮傳》圖史一經目,輒誌于心。 《南齊書·王慈傳》朝堂榜誌。 《列子·楊朱篇》大古之事滅矣,孰誌之哉。 《文中子·述史篇》制誌詔𠕁,則幾乎典誥矣。 《註》誌,臣下誌君之善也。 又《正韻》支義切,音寘。義同。 又同志。 《正字通》凡史傳記事之文曰誌。 《周禮·春官》小史掌邦國之志。 《註》志,謂記也。 又《漢書》有十志,俱與誌同。 又《類篇》或作識。 《論語》女以予爲多學而識之者與。 又《韻會》通作痣。 《史記·漢高祖紀》左股七十二黑子。 《師古註》今中國通呼爲黶子,吳楚俗謂之誌。誌,記也。 《南齊書·江祏傳》高宗胛上有赤誌。
『必』《唐韻》𤰞吉切《集韻》《韻會》《正韻》璧吉切,𠀤音畢。 《說文》分極也。从八戈。戈亦聲。 《趙宧光箋》弋猶表識也,分極猶畺界也,故从八弋。 又定辭也。 《詩·齊風》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 又專也。 《揚子·太𤣥經》赤石不奪,節士之必。 《註》石不可奪堅,丹不可奪赤,猶節士之必專也。 又期必也。 《論語》子絕四,毋意,毋必。 又審也。 《後漢·劉陶傳》所與交友,必也同志。 又果也。 《後漢·宣帝紀贊》孝宣之治,信賞必罰。 又必育,人名。燧人氏之佐也。 《羣輔錄》必育受稅俗。 《註》受賦稅及徭役,所宜施爲也。 又《字彙補》赤犮必力。山名。河水所出也。見僧宗泐記。 又《古今字考》幷列切,音縪。組也。 《周禮·冬官考工記》玉人之事,天子圭中必。 《註》謂以組約其中央,以備失墜。◎按周禮考工釋文,必卽組也,讀如縪者,俗讀之也。弓檠之䪐从韋,正譌欲舉以駁《說文》,迂矣,當以《說文》爲正。 又按必字不从心,《字彙》幷入心部。《正字通》因之,取其形似,便於檢閱爾。
『得』《唐韻》《正韻》多則切《集韻》《韻會》的則切,𠀤音德。 《說文》行有所得也。 《玉篇》獲也。 《韻會》凡有求而獲皆曰得。 又賦受亦曰得。 《易·乾卦》知得而不知喪。 《禮·曲禮》臨財毋苟得。 《左傳·定九年》凡獲器用曰得,得用焉曰獲。 《孟子》求則得之。 又貪也。 《論語》戒之在得。 又《韻會》與人契合曰相得。 《王褒·聖主得賢臣頌》聚精會神,相得益章。 又得得,唐人方言,猶特地也。 《全唐詩話》貫休入蜀,以詩投王建曰:一瓶一鉢垂垂老,千水千山得得來。 又叶都木切,音篤。 《老子·道德經》罪莫大於可欲,禍莫大於不知足,咎莫大於欲得。 《易林》入市求鹿,不見頭足,終日至夜,竟無所得。 《集韻》或作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