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记别人对自己的情义,做出对不起他的事。
清·曹雪芹《红楼梦》第113回:“后来宝玉明白了,旧病复发,常时哭想,并非忘情负义之徒。”
忘记别人对自己的情义,做出对不起他的事。《红楼梦》第一一三回:“后来宝玉明白了,旧病复发,常时哭想,并非忘情负义之徒。”
不记得,遗漏:~记。~却。~怀。~我。~情。~乎所以。
外界事物所引起的喜、怒、爱、憎、哀、惧等心理状态:感~。~绪。~怀。~操。~谊。~义。~致。~趣。~韵。性~。~愫(真情实意)。~投意合。~景交融。 专指男女相爱的心理状态及有关的事物:爱~。~人。~书。~侣。~诗。殉~。~窦初开(形容少女初懂爱情)。 对异性的欲望,性欲:~欲。发~期。 私意:~面。说~。 状况:实~。事~。国~。~形。~势。~节。
驮,背(bèi ):~米。~疚。~重。如释重~。~荆请罪。 担任:担~。~责。~累(lěi )。~罪。~荷。忍辱~重。身~重任。 仗恃,依靠:~隅顽抗。自~(自以为了不起)。 遭受:~伤。~屈。 具有,享有:久~盛誉。 欠(钱):~债。 小于零的(数),与“正”相对:~数。 指相对的两方面中反的一面,与“正”相对:~电。~极。 违背,背弃:~心。~约。忘恩~义。 失败,与“胜”相对:不分胜~。
公正合宜的道理或举动:正~。~不容辞。~无反顾。仗~直言。 合乎正义或公益的:~举。~务。~愤。~演。见~勇为。 情谊:~气。恩~。~重如山。 意思,人对事物认识到的内容:意~。含~。释~。微言大~。 指认为亲属的:~父。 人工制造的(人体的部分):~齿。~肢。 姓。
《集韻》《韻會》武方切《正韻》無方切,𠀤音亡。 《說文》不識也。 《增韻》忽也。 又遺也。 《書·微子之命》予嘉乃德,曰篤不忘。謂不遺也。 又《儀禮·士冠禮》壽考不忘。 《註》長有令名,不忽然而遽盡也。 又善忘,病也。 《莊子·達生篇》氣下而不上,則使人善忘。 又坐忘,無思慮也。 《莊子·大宗師》回坐忘。 又《廣韻》《正韻》巫放切《集韻》《韻會》無放切,𠀤音妄。 《韻會》棄忘也。 《增韻》遺忘也。 《周禮·地官·司刺》三宥,一曰遺忘。 又志不在也。 《左傳·隱七年》鄭伯盟,歃如忘。 《註》志不在于歃血也。 又《韓愈·別竇司直詩》中盤進橙栗,投擲傾脯醬。歡窮悲心生,婉戀不能忘。 《說文》从心从亡。會意。
『情』《唐韻》疾盈切《集韻》《韻會》《正韻》慈盈切,𠀤音晴。性之動也。从心靑聲。 《董仲舒曰》人欲之謂情。 《詩序》六情靜于中,百物盪于外。 《白虎通》喜,怒,哀,樂,愛,惡,謂六情。 《禮·禮運》何謂人情。喜,怒,哀,懼,愛,惡,欲。七者弗學而能。 又情,實也。 《論語》上好信,則民莫敢不用情。 又叶慈良切,音牆。 《韓愈·贈張籍詩》閉門讀書史,淸風𥦬戸凉。日念子來游,子豈知我情。 《朱子曰》古人制字,先制得心字,性與情皆从心。性卽心之理,情卽心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