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吏缓民


   对官员严格,对百姓宽和。


基本信息

成语拼音 jí lì huǎn mín
成语注音 ㄐ一ˊ ㄌ一ˋ ㄏㄨㄢˇ ㄇ一ㄣˊ
成语简拼 jlhm
感情色彩 中性
产生年代 古代
成语繁体 急吏緩民
成语结构  联合式
成语字数  4

成语解析

成语解释


对官员严格,对百姓宽和。


出处典源

成语出处


宋·苏舜钦《论五事》:“急吏缓民,则吏不可纵,政之大功也。”


成语典故

急:严格,严厉。缓:宽松。对官员严格,对百姓宽松。宋.苏舜钦《论五事》:“急吏缓民,则吏不可纵,政之大功也。” 并列 严格要求官员,宽和对待百姓。宋·苏舜钦《论五事》:“~,则吏不可纵,政之大功也。”△用于表示处事方面。

现代字典(分字解释)

焦燥:~燥。着~。焦~。 气恼,发怒:~眼。 使着急:这件事真~人。 匆促:~促。~功近利(急于求目前的成效和利益)。 迅速,又快又猛:~流。~进。~先锋。~风暴雨。 迫切,要紧:~切。~诊。~事。 严重:告~。 对大家的事情或别人的困难尽快帮助:~人之难。

旧时代的大小官员:~治。官~。 旧指小公务员:~员。胥~(地方官府中办理文书的人)。

慢,与“急”相对:~步。~行(xíng )。~慢。迟~。 延迟:~刑。~办。~役。~征。刻不容~。 放松,松弛:~和。~冲。~解(jiě)。和~。 苏醒,恢复:~气。~醒。

以劳动群众为主体的社会基本成员:人~。~主。~国。~法。公~(在一国内有国籍,享受法律上规定的公民权利并履行公民义务的人)。国~(具有国籍的人)。 指人或人群:居~。~族。 劳动大众的,非官方的:~间。~歌。~谚。~风。~情。 某族的人:汉~。回~。 从事不同职业的人:农~。渔~。 非军事的:~品。~航。 同“苠”。

康熙字典(分字解释)

『急』

《廣韻》《正韻》居立切《集韻》《韻會》訖立切,𠀤音伋。 《釋名》急,及也,言操切之使相逮及也。  又《說文》褊也。 《後漢·范丹傳》以狷急不能從俗,常佩韋于朝。  又《廣韻》疾也。 《增韻》迫也。  又窘也。 《禮·王制》國無六年之畜曰急。 《史記·周本紀》囊王告急于晉。  又請急,古休假名。晉令急假者,一月五急。 本作㤂。 《說文》从心及聲。隸作急,刍卽及字。 《歐陽氏曰》俗作𢚩,非。

『吏』

《唐韻》力置切《集韻》《韻會》良志切《正韻》力地切,𠀤音利。 《說文》吏,治人者也。从一从史。 《徐鍇曰》吏之治人,心主於一,故从一。 《書·胤征》天吏逸德,烈于猛火。 《禮·曲禮》五官之長曰伯,是職方,其𢷤于天子也,曰天子之吏。 《左傳·成二年》王使委于三吏。 《註》三吏,三公也。  又《韻會》府史之屬亦曰吏。 《周禮·天官·大宰》八則,三曰廢置以馭其吏。 《前漢·百官公卿表》秩四百石至二百石,是爲長吏。百石以下,有斗食佐史之秩,是爲少吏。 《註》師古曰:吏,理也。主理其縣內也。  又姓。 《正字通》漢吏宗,王莽時人。  又《五音集韻》神至切,音示。奉也,職事也,勞也。 《說文》本作叓。

『民』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彌鄰切,音泯。 《說文》衆萌也。言萌而無識也。 《易·師卦》君子以容民畜衆。 《書·咸有一德》后非民罔使,民非后罔治。 《禮·緇衣》民以君爲心,君以民爲體。  又四民。 《穀梁傳·成元年》古者四民:有士民,有商民,有農民,有工民。 《註》德能居位曰士,辟土植穀曰農,巧心勞手成器物曰工,通財貨曰商。  又司民,星名。 《周禮·秋官·司民》及孟冬祀司民之日,獻其數于王。 《註》司民,軒轅角也。 《釋文》軒轅十七星,如龍形,有兩角,角有大民、小民。  又官名。 《周禮·秋官·司民》掌登萬民之數,自生齒以上,皆書於版。  又民曹,漢官名。 《後漢·百官志》民曹尚書主凡吏上書事。 《註》《蔡質·漢舊儀》曰:典膳治功作,監池、苑囿、盜賊事。  又民部,今戸部也。 《文獻通考》漢置尚書郞四人,其一人主財帛委輸。至魏文帝,置度支尚書寺,專掌軍國支計。吳有戸部,晉有度支,皆主筭也。後周置大司徒卿一人,如《周禮》之制,隋初有度支尚書,則幷後周民部之職。開皇二年,改度支爲民部。永徽初,改民部爲戸部。  又北方有比肩民,見《爾雅·釋地》。南方有裸民,見《呂氏春秋》。  又白民國,白身,背有角,乗之壽二千歲。羽民國,其民皆生羽毛。卵民國,其民皆生卵。毛民國,其民皆生毛。  又有勞民、搖民、壎民、盈民、臷民、蜮民諸國,𠀤見《山海經》。  又鶴民國,人長三寸,日行千里,見《窮神祕苑》。  又姓,見《姓苑》。  又叶鄰知切,音離。 《夏禹襄陵操》洪水滔天,下民愁悲。上帝愈咨,三過吾門不入。父子道衰,嗟嗟不欲煩下民。  又叶彌延切,音眠。 《楊方·合歡詩》齊彼蛩蛩獸,舉動不相捐。生有同穴好,死成倂棺民。 《六書略》民,象俯首力作之形。○按民字之義非一。有總言人者,《詩》天生蒸民,厥初生民。是也。有對君而言者,《書》民惟邦本。是也。有別於在位而言者,《詩》宜民宜人。註:人謂臣,民謂衆庶。是也。有對幽而言者,《論語》務民之義,《左傳》先成民而後致力于神。是也。有對已而言者,《詩》民莫不穀,我獨于罹。是也。有對農而言者,《漢·食貨志》粟甚貴傷民,甚賤傷農。是也。况四民兼士農工商,豈力田始稱民乎。《六書略》之說穿鑿,不可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