谓被杀。
西汉·司马迁《史记·孔子世家》:“有司加法焉,手足异处。”
异处:不在一处。手和脚不在一处。指被杀。《史记.孔子世家》:“〔孔子〕曰:‘匹夫而营惑诸侯者罪当诛!请命有司!’有司加法焉,手足异处。”汉.袁康《越绝书.内传陈成恒》:“要(腰)领不属,手足异处,四肢布陈。” 主谓 手和脚不在一处,指被杀了。《史记·孔子世家》:“有司加法焉,~。”汉·袁康《越绝书·内传陈成恒》:“孤虽要领不属,~,四支布陈,为乡邑笑,孤之意出焉。”△多用作被杀的委婉说法。→身首分离 首足异处 手足异所
人使用工具的上肢前端:~心。棘~(形容事情难办,像荆棘刺手)。着(zhuó)~(开始做,动手)。~不释卷。 拿着:人~一册。 亲自动手:~稿。~迹。~令。~书(a.笔迹;b.亲笔书信)。 技能、本领:~法(技巧,方法)。~段。留一~。 做某种事情或擅长某种技能的人:国~。扒~。生产能~。 小巧易拿的:~枪。~册。
脚:~下(对对方的敬称)。~迹。~球。~坛。失~。高~(敬辞,称别人的学生)。举~轻重。画蛇添~。 器物下部的支撑部分:鼎~。碗~。 充分,够量:~月。~见。~智多谋。 完全:~以。~色。 值得,够得上:不~为凭。微不~道。 增益:以昼~夜。
《唐韻》書九切《集韻》《韻會》《正韻》始九切,𠀤音首。 《釋名》手須也,事業所須也。 《急就篇》捲捥節爪拇指手。 《師古註》及掌謂之手。 《易·說卦》艮爲手。 《疏》艮旣爲止,手亦能止持其物,故爲手也。 《禮·玉藻》手容恭。 又以手執器亦曰手。 《禮·檀弓》王事也。子手弓而可。 《公羊傳·莊十三年》曹子手劒而從之。 又《司馬相如·上林賦》手熊羆。 《註》言手擊之。 又叶尸周切,音收。 《焦氏·易林》邑姜叔子,天文在手。實沈參墟,封爲晉侯。 又叶賞呂切,音黍。 《郭璞·神噓贊》腳屬於頭,人面無手。厥號曰噓,重黎所處。 又叶矧視切,音矢。 《宋玉·笛賦》延長頸,奮玉手,摛朱脣,曜皓齒。 又《說文》拳也。 《正字通》握手謂之拳。非手卽拳也。
『足』《唐韻》卽玉切《集韻》《韻會》《正韻》縱玉切,𠀤音哫。 《說文》人之足也。在下,从止口。 《註》徐鍇曰:口象股脛之形。 《釋名》足,續也,言續脛也。 《易·說卦》震爲足。 《疏》足能動用,故爲足也。 《禮·玉藻》足容重。 《註》舉欲遲也。 又《廣韻》滿也,止也。 《書·仲虺之誥》矧予之德,言足聽聞。 《詩·小雅》旣霑旣足。 《禮·學記》學然後知不足。 《老子·道德經》知足不辱。 又不可曰不我足。 《吳語》天若棄吳,必許吾成而不吾足也。 又草名。 《爾雅·釋草》虃,百足。 《註》音纖。 又姓。 《戰國策》足强。 《註》韓人。 又《廣韻》子句切《集韻》遵遇切《韻會》子遇切《正韻》將豫切,𠀤音沮。 《論語》巧言令色足恭。 《疏》足,成也。謂巧言令德以成其恭,取媚于人也。 《朱傳》過也。 《揚子·法言》足言足容,德之藻矣。 又《管子·五行篇》春辟勿時,苗足本。 《註》足,猶擁也。 又《廣韻》添物也。 《類篇》益也。 《前漢·五行志》不待臣音,復讇而足。 又《韻補》叶子悉切。 《易林》欲飛無翼,鼎重折足。失其福利,包羞爲賊。
『异』《廣韻》與之切《集韻》《韻會》盈之切《正韻》延之切,𠀤音怡。 《廣韻》已也。 《書·堯典》异哉,試可乃已。 《傳》异,已也,退也。言餘人盡巳,惟鯀可試,無成乃退。 《正義》异聲近巳,巳訓止,是停住之意,故爲退也。 又《集韻》發歎也。 又《唐韻》《集韻》《韻會》羊吏切《正韻》以智切,𠀤怡去聲。 《說文》舉也。 又《廣韻》退也。 又與異通。 《列子·楊朱篇》何以异哉。 《唐韻》《集韻》《韻會》羊吏切《正韻》以智切,𠀤移去聲。 《說文》分也,从廾从𢌿。𢌿予也。 《博雅》異分也。 《史記·商君傳》民有二男以上,不分異者,倍其賦。 又不同也。 《書·旅獒》王乃昭德之,致于異姓之邦。 《禮·儒行》同弗與異弗非也。 《疏》謂彼人與己之疏異,所爲是善,則不非毀之也。 又怪也。 《釋名》異者,異於常也。 《左傳·昭二十六年》據有異焉。 《註》異猶怪也。 《史記·屈賈傳》化爲異物兮,又何足患。 又奇也。 《周禮·地官·質人》掌成市之貨賄,人民,牛馬,兵器,珍異。 《註》珍異,四時食物。 《史記·仲尼弟子傳》受業身通者七十有七人,皆異能之士也。 又違也。 又姓。唐異牟尋歸唐,冊封南詔王,今白水蠻有此姓。 又異,翹草名。 《爾雅·釋草》連異翹。 又無名異藥名,主治金創折傷。 又《韻補》叶延知切,音怡。 《詩·邶風》洵美且異。叶下貽。 又叶弋質切,音逸。 《詩·小雅》亦祇以異。 《朱註》逸織反。 《無名氏樂德歌》所見奇異,叶甘美酒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