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令非常坚定,毫不动摇。
拿着:~刃。~鞭。~笔。 掌握:~政。~教(jiào )。 捕捉,逮捕:战败被~。 坚持:固~。~意。 实行:~行。 凭单:回~。 朋友:~友(志同道合的朋友,简称“执”)。 姓。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办。~典。~官。~规。~律。~令。~定。~场。~理。~纪。~盲。~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制。~治。犯~。守~。合~。宪~(国家的根本大法)。政~。奉公守~。逍遥~外。 处理事物的手段:办~。设~。手~。写~。 仿效:效~。 标准,规范,可仿效的:~式。~帖。 佛家的道理:佛~。~号。~轮。~像。~门。 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师。~器。~事。 指“法国”:~文。~式大菜。 姓。
个人的,自己的,与“公”相对:~人。~有。~见。~仇。~情。~营。~欲。 不公开的,秘密而又不合法的:~自。~刑。~货。走~。~生子。 暗地里:~议。~奔。隐~。窃窃~语。
《唐韻》方乏切《集韻》《韻會》弗乏切,𠀤翻入聲。 《爾雅·釋詁》法,常也。 《釋名》法,偪也。偪而使有所限也。 《禮·月令》乃命太史守典奉法。 《註》法,八法也。 又制度也。 《禮·曲禮》謹修其法而審行之。 又禮法也。 《孝經·卿大夫章》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 又𠛬法也。 《書·呂𠛬》惟作五虐之𠛬曰法。 又象也。 《文心雕龍·書記篇》申憲述兵,則有律令法制。法者,象也。兵謀無方,而奇正有象,故曰法。 又效法也。 《易·繫辭》崇效天,𤰞法地。 又執法,星名。 《史記·天官書註》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廷尉之象。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御史大夫之象。 又姓。 《後漢·法雄傳》齊襄王法章之後。 又《韻補》叶敷弗切,音拂。 《揚子·太𤣥經》陽氣高縣厥法,物仰其墨,莫不被則。 又叶芳未切,音廢。 《歐陽修銘》奕奕明堂,萬邦從祀,豈無臣工,爲予執法。 《玉篇》古文法字。註詳水部五畫。
『无』《唐韻》武夫切,音巫。 《說文》𣞣,亡也。奇字,无通𣞣。王育說,天屈西北爲无。 《易·乾卦》无咎。 《釋文》无音無。易內皆作此字。 《藝苑雄黃》无亦作亡。古皆用亡无,秦時始以蕃橆之橆爲有無之無。詩、書、春秋、禮記、論語本用无字,變篆者變爲無,惟易、周禮盡用无。然論語亡而爲有,我獨亡,諸無字,蓋變隸時誤讀爲存亡之亡,故不改也。 又《廣韻》莫胡切,音模。南无,出《釋典》。 《唐韻》武扶切《廣韻》武夫切《集韻》《韻會》《正韻》微夫切,𠀤音巫。 《說文》亡也。 《玉篇》不有也。 《書·舜典》剛而無虐,𥳑而無傲。 又《益稷》懋遷有無化居。 又《爾雅·釋詁》虛無之閒也。 《註》虛無皆有閒隙。 《老子·道德經》萬物生于有,有生于無。 《周子·太極圖說》無極而太極。 又《禮·三年問》無易之道也。 《註》無,猶不也。 又縣名。 《前漢·地理志》越巂郡會無縣。 又姓。 《正字通》漢無且明,無能。 又《廣韻》漢複姓無庸無鉤,俱出自楚。 又文無,藥名。 《古今注》相別贈之以文無。文無,一名當歸。 又《說文奇字》作无。 《玉篇》虛无也。周易無字俱作无。 又《集韻》或作亡。 《詩·衞風》何有何亡。 又通作毋。書,無逸。 《史記·魯世家》作毋逸。 又通作毛。 《後漢·馮衍傳》飢者毛食。 《註》衍集:毛作無。今俗語猶然。或古亦通乎。 《佩觿集》河朔謂無曰毛。 《通雅》江楚廣東呼無曰毛。 又《集韻》或作武。◎按禮器:詔侑武方。註:武當爲無,聲之誤也。鄭註:明言其誤。集韻合無,武爲一。非。 《集韻》無或作橆。韻會,𣞣本古文蕃𣞣字。篆借爲有無字。李斯變隷變林爲四點。〇按說文𣠮,从亡無聲,在亡部。至蕃橆之橆,在林部。音義各別,不云相通。且有無與蕃橆義尤相反,不應借用。玉篇集韻韻會俱非。韻會蕃橆作蕃𣞣,尤非。 又按讀書通云:通作勿莫末沒蔑微不曼瞀等字,或止義通,或止音近,實非一字也。讀書通誤。 又梵言,南無呼那謨。那如拏之上聲,謨音如摩,猶云歸依也。
『私』《唐韻》息夷切《集韻》《韻會》《正韻》相咨切,𠀤音司。 《說文》禾也。北道名禾主人曰私主人。 又對公而言謂之私。 《書·周官》以公滅私。 《詩·小雅》雨我公田,遂及我私。 《禮·孔子閒居》天無私覆,地無私載,日月無私照。 又家臣稱私。 《儀禮·士相見禮》見於大夫曰:某也,夫子之賤私。 《禮·玉藻》士自稱於大夫曰外私。 《註》此大夫非己所臣,則稱外私。 又恩私也。 《儀禮·燕禮》寡君,君之私也。 《註》謂獨受恩厚。 《禮·郊特牲》婦餕餘,私之也。 《釋名》私,恤也,所恤念也。 又《爾雅·釋親》女子謂姊妹之夫曰私。 《詩·衞風》譚公維私。 又天子以下皆曰私。 《前漢·張放傳》大官私官。 《服虔註》私官,皇后之官。 《後漢·百官志》中宮私府令一人。 又姓。漢私匡。 又便也。 《左傳·襄十五年》師慧過宋,朝將私焉。 《註》謂小便。○按《說文》專以禾訓私,而厶自爲部,訓姦衺也。引韓非、倉頡作字,自營爲厶,則私不兼公私義。今經傳公厶字皆作私,不復作厶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