厝:同“措”,置放。薪:柴火。把火放在柴草底下。比喻危机即将出现。
厝:同“措”,置放。薪:柴火。把火放在柴草底下。比喻危机即将出现。
汉文之世,九州晏然,贾谊独以为如抱火厝于积薪之下而寝其上。《资治通鉴·世祖武皇帝泰始三年》
语出《汉书·贾谊传》:“夫抱火厝之积薪之下而寝其上,火未及燃,因谓之安,方今之势,何以异此?”
连动 把火放在柴堆底下。比喻处境隐伏着危险。汉·贾谊《新书·数宁》:“夫抱火厝之积薪之下,而寝其上,火未及燃,因谓之安,偷安者也。方今之势,何以异此!”△用于描写处境很危险。也作“抱火寝薪”、“抱火卧薪”。
用手臂围住:拥~。~小孩儿。合~。~残守缺(形容保守,不知进取)。 围绕,环绕:山环水~。~厦(房屋前面加出来的门廊,亦指后面毗连的小房子)。 胸怀愿望,志向:~负。 心里存着,怀有:~怨。~恨。~歉。~憾。~病。 密合:衣服~身儿。 把他人的子女收养为自己的子女:~养。 量词:表示两臂合围的量:一~草。 孵:~窝。~小鸡。
燃烧,物质燃烧时所发出的光和焰:~力。~烛。~源。~焰。烟~。~中取栗(喻为别人冒险出力,而自己吃亏上当,毫无所获)。 紧急:~速。十万~急。 指枪炮弹药等:~药。~炮。 发怒,怒气:~暴。~性。 中医指发炎、红肿、烦躁等的病因:肝~。毒~攻心。 形容红色的:~红。~腿。 古代军队组织,一火十个人。 姓。
安置:~火积薪。 停柩,把棺材停放待葬,或浅埋以待改葬:浮~。暂~。 磨刀石。 〈方〉在闽南语中代表房屋。
柴火:~苏(打柴割草)。~尽火传(chuán )(柴火烧完,又引燃了后一根柴,火永远不灭。原指人形骸有尽而精神未死,后亦用以喻思想学问、技艺代代相传)。
《唐韻》薄浩切《集韻》《韻會》簿晧切《正韻》蒲晧切,𠀤袍上聲。懷也。 《說文》袌,俗作抱。 《司馬相如·上林賦》長千仞,大連抱。夸條直暢,實葉葰楙。 《註》楙音茆。 又《廣韻》持也。 《增韻》挾也。 又《集韻》《韻會》薄報切《正韻》蒲報切,𠀤音暴。與袌菢同。◎按《說文》捊,步侯切,或从包作抱,徐鉉曰:今作薄報切,以爲懷袌字,非是。廣韻,集韻去聲止有袌菢,而無抱。《正字通》云:懷袌之袌亦作抱,轉爲去聲,卽懷抱之義。今考經史抱字多無音切,讀从去聲亦可,義與上聲同。 《書·召誥》保抱攜持厥婦子。 《詩·大雅》亦旣抱子。 《禮·儒行》抱義而處。 《儀禮士》相見禮》凡與大人言,始視面,中視抱。 又氣向日也。 《前漢·天文志》暈適背穴,抱珥𧈫蜺。 《註》凡氣向日爲抱,向外爲背。 又《揚子·方言》北燕朝鮮洌水之閒謂伏雞曰抱。 又《唐韻》薄交切《集韻》蒲交切,𠀤音庖。 《集韻》房尤切,音浮。蒲侯切,音裒。𠀤與掊捊同。引取也。 又《集韻》《韻會》《正韻》𠀤披交切,與抛通。棄也,擲也。 《史記·三代世表》姜嫄生后稷,抱之山中。 《皮日休詩》季春人病抱芳杜。
『火』《唐韻》《集韻》呼果切《韻會》《正韻》虎果切,𠀤貨上聲。 《說文》火,燬也。南方之行炎而上。象形。 《釋名》火化也,消化物也。亦言毀也,物入中皆毀壞也。 《玉篇》𤆄者,化也,隨也,陽氣用事萬物變隨也。 《古史考》燧人氏初作火。 《書·洪範》五行,一曰水,二曰火。 又星名。 《書·堯典》日永星火。 《傳》火,蒼龍之中星。 又大火,鶉火,辰次之名。 又《禮·王制》昆蟲未蟄,不以火田。 《前漢·成帝紀》火耕水耨。 又《周禮·夏官·司爟》變國火以救時疾。 《註》春取楡柳之火,夏取棗杏之火,季夏取桑柘之火,秋取柞楢之火,冬取槐檀之火。 《論語》鑽燧改火。 又盛陽曰炎火。 《詩·小雅》田祖有神,秉畀炎火。 《傳》炎火,盛陽也。 《箋》螟螣之屬,盛陽氣嬴則生之。明君爲政,田祖之神不受此害,持之付與炎火,使自消亡。 又官名。 《左傳·昭十七年》炎帝氏以火紀,故爲火師,而火名。 《疏》春官爲大火。夏官爲鶉火,秋官爲西火,冬官爲北火,中官爲中火。 又《春秋·宣十六年》成周宣榭火。 《左傳》人火也。凡火,人火曰火,天火曰災。 又《南史·齊武帝紀》魏地謠言,赤火南流,有沙門從北齎此火至,色赤而微,云以療疾貴賤爭取之,多得其驗,咸云聖火。 又《唐書·兵志》府兵,十人爲火,火有長。彍騎,十人爲火,五火爲團。 《通典·兵制》五人爲烈,烈有頭目,二烈爲火,立火子,五火爲隊。 又《司馬法》人人正正,辭辭火火。 《註》言一火與一火猶人人殊之人人也。卽俗謂火伴。 《古木蘭詩》出門看火伴。 又人身有火。 《本草綱目》心藏神爲君火。包絡爲相火。 又隂火,海中鹽氣所生。凡海水遇隂晦,波如然火,有月卽不復見。 《木華·海賦》隂火潛然。 又山名。 《山海經》崑崙之丘,其下有弱水之,淵環之其外有炎火之山,投物輒然。 又《正字通》陸游曰:火山軍,其地鋤深,則有烈燄,不妨耕種。 又井名。 《左思·蜀都賦》火井沈熒於幽泉。 《註》火井,在臨邛縣。欲出其火,先以家火投之,須臾隆隆如雷聲,焰出通天,光輝十里,以筒盛接,有光無灰。 又寒火。 《抱朴子·地眞篇》南海蕭丘,火春生秋滅。生木小,焦黑。 又火傳。 《莊子·養生主》指窮放爲薪,火傳也。不知其盡也。 又南方有食火之國,其人能食火炭。 又《爾雅·釋魚》十龜,一曰火龜。 《疏》龜生火中者。 又火䑕。 《山海經》火山國,其山雖霖,雨火常燃,火中白䑕,時出山邊求食,人捕得之,以毛作布,名火澣布。 又姓。 《明紀事本末》火濟,從諸葛亮南征孟獲有功,封羅甸國王。 《正字通》洪武時,翰林火原潔。 又《廣東通志》古人一年四時改火。今瓊州西鄕音謂一年爲一火,火音微。東鄕人謂一年爲喜,或爲之化,乃喜之變音。 又叶虎洧切《詩·豳風》七月流火,八月萑葦。◎按唐韻正:火,古音毀,轉聲則爲喜,故灰字从火得聲。而左傳襄三十年:或叫于宋太廟,曰:譆譆出出,鳥鳴于亳社。如曰譆譆,則爲火之徵也。是直以爲火當讀作毀,非止叶音矣。 又叶後五切。 《韓愈·元和聖德詩》施令酬功,急疾如火。天地中閒,莫不順序。 又叶虎何切。 《莊子·外物篇》利害相摩生火寔多,衆人焚和,月固不勝火。 《韻會小補》今人謂兔岐脣曰火。蓋古音也。 《集韻》或作灬。
『厝』《唐韻》《集韻》倉各切《韻會》淸各切《正韻》七各切,𠀤音錯。 《說文》厲石也。从厂,昔聲。詩曰:他山之石,可以攻厝。 《徐曰》今詩借作錯字。 又《前漢·地理志》五方雜厝。 《註》晉灼曰:厝,古錯字。 又《唐韻》《集韻》《正韻》𠀤倉故切,音措。 《前漢·賈誼傳》夫抱火厝之積薪之下。 《註》厝,置也。 《集韻》同措。
『薪』《唐韻》息鄰切《韻會》斯人切,𠀤音新。 《說文》蕘也。 又柴也。 《詩·齊風》析薪如之何。 《禮·月令》季秋草木黃落,乃伐薪爲炭。 《周禮·地官·甸師註》大木曰薪。 又草亦曰薪。 《孟子》毀傷其薪木。 《趙岐註》恐其傷我薪草樹木也。 又采薪亦曰薪。 《前漢·𠛬法志》罪人獄已決完,爲城旦舂,滿三歲爲鬼薪、白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