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比拟不当。
西汉 戴圣《礼记 曲礼下》:“拟人必于其伦。”
《礼记.曲礼下》:“拟人必于其伦。”后因以“拟非其伦”谓拿不能相比的人或事物来比方。明 胡应麟《诗薮.唐下》:“太白又与吴筠齐名,见唐史。虽拟非其伦,时亦矫矫。” 主谓 指比拟不恰当。语本《礼记·曲礼下》:“拟人必于其伦。”清·赵翼《瓯北诗话》:“以岳忠武比良玉,毋乃~矣。”△多用于人物评论方面。
不,不是:~凡。~法。~分(fèn )。~礼。~但。~同小可。啼笑皆~。 不对,过失:痛改前~。文过饰~。习~成是(对于某些错的事情习惯了,反认为是对的)。 与“不”呼应,表示必须(有时后面没有“不”字):我~看这本书。 责怪,反对:~难(nàn )。~议。无可厚~。 指“阿非利加洲”(位于东半球的西南部。简称“非洲”):东~。西~。
第三人物代词,相当于“他(她)”、“他们(她们)”、“它(它们)”;“他(她)的”、“他们(她们)的”、“它(们)的”:各得~所。莫名~妙。三缄~口。独行~是。自食~果。 指示代词,相当于“那”、“那个”、“那些”:~他。~余。~次。文如~人。名副~实。言过~实。 那里面的:~中。只知~一,不知~二。 连词,相当于“如果”、“假使”:“~如是,熟能御之?” 助词,表示揣测、反诘、命令、劝勉:“~如土石何?” 词尾,在副词后:极~快乐。大概~。
〔郦食(yì)~〕中国汉代人
辈,类:无与~比。不~不类。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天~。~常。~理。 条理,次序:~次。~类(a.条理;b.同类)。 姓。
《唐韻》甫微切《集韻》《韻會》匪微切,𠀤音飛。 《說文》違也。从飛下翄,取其相背。 《玉篇》不是也。 《書·說命》無恥過作非。 《易·繫辭》辨是與非。 又《玉篇》下也。 又《玉篇》隱也。 又《增韻》訾也。 《孝經·五𠛬章》非聖人者無法,非孝者無親。 又《玉篇》責也。 《前漢·魏相傳》使當世責人非我。 又山名。 《山海經》非山之首,其上多金玉。 又姓。 《風俗通》非子,伯益之後。 又《集韻》《韻會》《正韻》𠀤𡚱尾切,音斐。 《集韻》本作誹。謗也。 《前漢·食貨志》不入言而腹非。 《史記·平準書》作腹誹。 又《鼂錯傳》非謗不治。 《註》非,讀曰誹。 又《韻會》方未切,音沸。本作誹。義同。
『其』《唐韻》《集韻》《韻會》渠之切《正韻》渠宜切,𠀤音碁。 《韻會》指物之辭。 《易·繫辭》其旨遠,其辭文。 《詩·大雅》其在于今。 又助語辭。 《書·西伯戡黎》今王其如台。 《詩·周南》灼灼其華。 《玉篇》辭也。 又姓。 《韻會》漢陽阿侯其石。 又《唐韻》《集韻》《韻會》𠀤居之切,音姬。 《韻會》語辭。 《書·微子》若之何其。 《詩·小雅》夜如何其。 又人名。 《史記·酈生傳》酈生食其者,𨻰留高陽人也。 《註》正義曰:酈食其,三字三音,讀曆異幾。 《前漢·楚元王傳》高祖使審食其留侍太上皇。 《註》師古曰:食音異,其音基。 又山名。 《前漢·武帝紀》四月,幸不其。 《註》其音基,山名。 《廣韻》在琅邪。 又地名。 《韻會》祝其,卽夾谷也。 又《集韻》《韻會》居吏切。 《正韻》吉器切,𠀤音寄。 《韻會》語已辭。 《詩·檜風》彼其之子。通作記。 《禮·表記》引《詩》彼記之子。 又通已。 《左傳·襄二十七年》引《詩》彼己之子。 又《韻會》或作忌。 《詩·鄭風》叔善射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