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默:拱手沉默,无话可说;尸禄:受禄却不尽职守。指坐享俸禄,无所事事的官僚。
拱默:拱手沉默,无话可说;尸禄:受禄却不尽职守。指坐享俸禄,无所事事的官僚。
《汉书?鲍宣传》:“以苟容曲从为贤,以拱默尸禄为智。”
并列 拱默,拱手沉默,无所建言。尸禄,受禄而不尽职守。指坐享俸禄,无所事事的官僚。语出《汉书·鲍宣传》:“以苟容曲从为贤,以拱默尸禄为智。”[例]包拯(包公)上任以后,常常为民主持公道,因为他厌恶~。△贬义。用于描写怠情。
两手抱拳上举,以表敬意:~手。~揖。 两手合围:~抱。~木。~璧。 环绕:~卫。~护。~北(众星环卫北极星)。 耸起,隆起,弯曲成弧形:~肩缩背。~顶。~门。~桥。 向上或向前推,顶动:~芽。虫子~土。 姓。
不说话,不出声:~认。~写。~许。~哀。~诵。~读。~悼。~契。沉~。~~无闻。
死人的身体:~体。~骸。僵~。借~还魂。 〔~位〕空占着职位而不做事,如“~~素餐,“~~误国”。 古代祭祀时,代表死者受祭的人。
古代官吏的俸给:~米。~位(借指官职)。~蠹(指追求官禄的人)。~食。俸~。无功受~。 福:“儿已薄~相,幸复得此妇”。 姓。
《唐韻》《正韻》居竦切《集韻》《韻會》古勇切,𠀤音鞏。 《說文》斂手也。 《徐曰》兩手大指相拄也。 《書·武成》垂拱而天下治。 《註》垂衣拱手也。 《禮·玉藻》凡侍於君垂拱。 《疏》沓手也。身俯則宜手沓而下垂也。 又《爾雅·釋詁》執也。 《註》兩手合持爲拱。 《左傳·僖三十二年》爾墓之木拱矣。 又拱翊,環衞也。 又與珙通。大璧也。 《左傳·襄二十八年》與我其拱璧。 又州名。漢𨻰留郡,宋置拱州。 又姓。明景泰進士拱廷臣。 又《集韻》居容切,音恭。左傳,拱璧。徐邈讀。 又居用切,供去聲。亦斂手也。 又渠竹切,音𩣽。 《廣雅》法也。◎按屋韻渠竹切,與沃韻渠玉切相近,讀者宜細分。 或省作共。
『默』《唐韻》亡北切《集韻》《韻會》《正韻》密北切,𠀤音墨。 《說文》犬暫逐人也。 又《廣韻》黑也。 又靜也,幽也,不語也。 《易·繫辭》君子之道,或默或語。 《書·說命》恭默思道。 又姓。 《姓譜》明有默思道。 又或作嘿。 《前漢·成帝紀》臨朝淵嘿。 又或作墨。 《前漢·竇嬰傳》墨墨不得志。 又或作𥡆。 《前漢·東方朔傳》吳王𥡆然。 又叶莫卜切,音木。 《楚辭·九章》眴兮杳杳,孔靜幽默。鬱結紆軫兮,離慜而長鞠。 通作繆脉脈。
『尸』《廣韻》式之切《集韻》升脂切《正韵》申之切,𠀤音蓍。 《說文》尸,𨻰也。象臥之形。 《釋名》尸,舒也。骨節解舒。不能復自勝斂也。 《論語》寢不尸。 《禮·喪大記》凡馮尸。興必踊。 又神象也。古者祭祀,皆有尸以依神。 《詩·小雅》皇尸載起。 《大雅》公尸來燕來寧。 《朱子曰》古人於祭祀,必立之尸。因祖考遺體,以凝聚祖考之氣。氣與質合,則散者庶乎復聚。此敎之至也。 又主也。 《詩·召南》誰其尸之,有齊季女。 《箋》主設羹之事。 又𨻰也。 《左傳·莊四年》楚武王荆尸,授師孑焉,以伐隨。 《註》謂𨻰師於荆也。 又《禮·表記》事君,近而不諫,則尸利也。 《前漢·鮑宣傳》以拱默尸祿爲智。 《註》言不憂其職,但知食祿而已。 又姓。 《廣韻》秦尸佼爲商君師,著書。 又三尸,神名。 《正字通》本作𡰣,俗作尸。 《廣韻》《正韻》申之切《集韻》《韻會》升脂切,𠀤音施。 《說文》終主也,从尸死,會意。 《禮·曲禮》在牀曰屍,在棺曰柩。 《左傳·文三年》秦伯濟河焚舟,封殽屍而還。 《正字通》古尸作屍。 《易·師卦》弟子輿屍,《石經》省作尸。尸屍通用,但祭祀之尸不可借用屍字。互詳尸字註。屍字从尸从𣦸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