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来主义


   


基本信息

成语拼音 ná lái zhǔ yì
成语简拼 nlzy
成语字数  4

出处典源

成语典故

引进、吸取外来事物的长处,为自己所用。鲁迅《拿来主义》:“我只想鼓吹我们再吝啬一点,‘送去’之外,还得‘拿来’,是为‘拿来主义’。”

现代字典(分字解释)

用手取,握在手里:~笔。~枪。 掌握,把握:~主意。~权。~手。 挟(xié)制:~捏(故意刁难人,要挟人)。~大(自以为比别人强,看不起人,摆架子)。 侵蚀,侵害:让药水~白了。 逮捕,捉:~获。擒~。~问。 攻下,占领:一定要把敌人的碉堡~下来。 介绍,引出对象,相当于“把”:我~你当亲人看待。 介词,引出所凭借的工具、材料、方法等,相当于“用”:~笔来写。

权力或财物的所有者,家庭的首脑:~人。物~。失~(失掉财物的人)。当家作~。 旧时臣子称君王,下级称上级,仆人称家主:君~。~上。 对事物的意见或认为应当如何处理,决定:~张。~见。~意。~义。 对事物有决定权力:民~。自~。~持。~宰。~权(一个国家的独立自主的权力)。 最重要的,最基本的:~次。~要。~力。~将(jiàng)。 预示:早霞~雨。 旧时为死人立的牌位:木~。神~。 基督教、伊斯兰教对所信仰的神或本教创始人的称呼。 姓。

公正合宜的道理或举动:正~。~不容辞。~无反顾。仗~直言。 合乎正义或公益的:~举。~务。~愤。~演。见~勇为。 情谊:~气。恩~。~重如山。 意思,人对事物认识到的内容:意~。含~。释~。微言大~。 指认为亲属的:~父。 人工制造的(人体的部分):~齿。~肢。 姓。

康熙字典(分字解释)

『拿』

俗拏字。

『主』

《唐韻》之庾切《集韻》《韻會》《正韻》腫庾切,𠀤音麈。君也。 《董仲舒·賢良策》行高而恩厚,知明而意美。愛民而好士,可謂誼主矣。 《呂氏春秋》朝臣多賢,左右多忠,如此者,國日安,主日尊,天下日服,此所謂吉主也。  又大夫之臣,稱其大夫曰主。 《左傳·昭二十八年》成鱄對魏舒曰:主之舉也,近文德矣。  又天子女曰公主。周制,天子嫁女,諸侯不自主婚,使諸侯同姓者主之,故謂之公主。  又賔之對也。 《禮·檀弓》賔爲賔焉,主爲主焉。  又《左傳·僖三十年》燭之武見秦伯曰:若舍鄭以爲東道主。 《註》鄭在秦之東也。  又宰也,守也,宗也。 《易·繫辭》樞機之發,榮辱之主也。  又神主,宗廟立以棲神,用栗木爲之。 《春秋傳》虞主用桑,練主用栗。  又匰主。 《周禮·春官》司巫,掌羣巫之政令,祭祀則供匰主。 《註》主神所依也。匰,盛主之器。  又《禮·曲禮》居不主奧。 《疏》主,猶坐也。  又《晉語》陽子剛而主能。 《註》上也。  又姓。隋主胄,明主問禮。  又主父,複姓。  又《正韻》陟慮切。同注。 《荀子·宥坐篇》主量必平似法。 《註》主,同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