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持契券,凭证在手。比喻事成有把握。
执持契券,凭证在手。比喻事成有把握。
清·李调元《制义科琐记·元可操券》:“明朝制艺,确有分两,作文与阅者皆可操券而取。”
券:契约,凭证。手执契约或凭证取物。比喻做成某事很有把握。清.李调元《制义科琐记.元可操券》:“明朝制艺,确有分两,作文与阅者皆可操券而取。” 连动 操券,手拿契券,凭证在手。比喻事情有成功的把握。清·李调元《制义科琐记·无可操券》:“明朝制艺,确有分两,作文与阅者皆可~。”△褒义。多用于处事方略方面。→如操左券 胜券在握 稳操胜券
拿,抓在手里:~刀。~觚(手持木简,指写诗作文)。~管(执笔,指写作)。~刀必割(喻不失时机,要当机立断)。 控制、掌握:~舟。~纵。 从事:~心。~办。~作。~持。~劳。~之过急。 体力的锻炼,军事的训练:~练。~场。~演。上~。 用某种语言或方言讲话:他~一口闽南音。 行为,品行:~行。~守。 姓。
古代的契据,常分为两半,双方各执其一,现代指票据或作凭证的纸片:债~。国库~。入场~。证~。稳操胜~。
〔拱~〕门窗、桥梁等建筑成弧形的部分。
古同“尔”,代词,你或你的:“~翁归,自与汝复算耳”。 连词(a.表平列,如“多~杂”。b.表相承,如“取~代之”。c.表递进,如“~且”。d.表转折,如“似是~非”。e.连接肯定和否定表互为补充,如“浓~不烈”。f.连接状语和中心词表修饰,如“侃侃~谈”。g.插在主语谓语中间表假设,如“人~无信,不知其可”)。 表(从……到……):从上~下。
拿:索~。~书。~款。窃~。 选择:选~。~材。~景。~道。~样。 采用:采~。听~。吸~。可~。~精用弘。 得到,招致:获~。~经。~偿。~悦。 消去:~消。~缔。
《唐韻》七刀切《集韻》《韻會》《正韻》倉刀切,𠀤草平聲。 《說文》把持也。 《禮·曲禮》謀於長者,必操几杖以從之。 《左傳·襄三十一年》猶未能操刀而使割也。 《前漢·貢禹傳》勇猛能操切百姓者。 《註》操,持也。切,刻也。 又姓。明嘉靖給事中操守經,江西浮梁人。 又《唐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七到切,音糙。所守也,持念也。 《前漢·張湯傳》湯客田甲有賢操。 《註》所執持之志行也。 《後漢·趙熹傳》熹少有節操。 又風調曰操。 《南史·袁粲傳》淸整有風操。 又琴曲也。 《後漢·曹褒傳》樂詩曲操,以俟君子。 《註》《劉向·別錄》曰:君子因雅琴以致思,其道閉塞,悲愁而作者,名其曲曰操。言遇災害,不失其操也。
『券』《唐韻》去願切《集韻》《韻會》《正韻》區願切,𠀤音勸。 《說文》契也。从刀,聲。以木牘爲要約之書,以刀剖之,屈曲犬牙。 《釋名》券,綣也,相約束繾綣爲限也。 《史記·田敬仲世家》蘇秦謂田軫曰:公常執左券,以責于秦韓。 又《孟嘗君傳》馮驩收責於薛,旣還,曰:臣合券焚之,市義而反。 《韻會》从刀,不从力。券,古卷字也。
『而』《廣韻》如之切《集韻》《韻會》人之切,𠀤音栭。 《正韻》如支切,音兒。 《說文》頰毛也。 《註》臣鉉等曰:今俗別作髵,非是。 《周禮·冬官考工記·梓人》作其鱗之而。 《註》之而,頰𩑔也。 又《玉篇》語助也。 《詩·齊風》俟我於著乎而。 又《書·洪範》而康而色。 《傳》汝當安汝顏色。 又《詩·小雅》垂帶而厲。 《箋》而亦如也。 又《詩·大雅》子豈不知而作。 《箋》而,猶與也。 又《禮·檀弓》而曰然。 《註》而,猶乃也。 又《韻會》因辭,因是之謂也。 《論語》學而時習之。 又《韻會》抑辭,抑又之辭也。 《論語》不好犯上而好作亂者。 又《韻會》發端之辭也。 又《集韻》奴登切,音能。 《易·屯卦》宜建侯而不寧。 《釋文》鄭讀而曰能,能猶安也。
『取』《唐韻》七庾切《集韻》《韻會》《正韻》此主切,𠀤娶上聲。 《說文》捕取也。从又耳。 《玉篇》資也,收也。 《廣韻》受也。 《增韻》索也。 《禮·儒行》力行以待取。 《史記·魯仲連傳》爲人排難解紛,而無取也。 《管子·白心篇》道者,小取焉則小得福,大取焉則大得福。 又《韻會》凡克敵不用師徒曰取。 又《前漢·王莽傳》考論五經,定取禮。 《註》師古曰:取,讀曰娶。 又《集韻》《韻會》《正韻》𠀤逡須切,音趨。 《集韻》取慮,縣名,在臨淮。 又《集韻》雌由切,音秋。 《前漢·地理志》𨻰留浚儀。 《註》師古曰:取慮,縣名。音秋盧。取又音趨。 又《集韻》《韻會》《正韻》𠀤此苟切,音趣。 《杜甫·遭田父泥飮詩》今年大作社,拾遺能住否。呌婦開大瓶,盆中爲吾取。感此氣揚揚,須知風化首。 又《正韻》索也。 《詩·小雅》如酌孔取。 《箋》謂度所勝多少。 又《六書本義》𦥔通用伸,伸通取。訓索,取轉聲,與娶趣字同。 又《古文奇字》朱謀㙔曰:古文取,疑當从与聲。人與而我取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