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荒废,荒乱;弊:劳困,困疲。政治荒乱,百姓困疲。
荒:荒废,荒乱;弊:劳困,困疲。政治荒乱,百姓困疲。
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规箴》:“君贤臣忠,国之盛也;父慈子孝,家之盛也。今政荒民弊,覆亡是惧,臣何敢言盛。”
并列 政事荒废,百姓疲困。[例]明君在朝,政通人和;昏君无道,~。历朝历代关于这方面的事实不胜枚举,后人自当择善而从啊。△贬义。多用于描写政治方面。?政通人和
治理国家事务:~治。~府。~党。~权。~纲。~策。~令。~绩。~见。~客(为个人或某一集团利益从事政治活动的人)。~局。~变。参~。议~。 国家某一部门主管的业务:财~。邮~。民~。 家庭或集体生活中的事务:家~。 姓。
年成不好,收成不好:~年。灾~。防~。备~。 长满野草,或无人耕种:~芜。~地。开~。 废弃:~废。~疏。~置。业精于勤,~于嬉。 冷落偏僻:~村。~郊。~落(luò)(a.荒凉冷落;b.荒疏衰退)。~颓。 严重缺乏,不够用:煤~。 不实在的,不正确的:~信。~唐(a.浮夸,不实在;b.行为放荡。“唐”均读轻声)。 放纵,迷乱:~淫。~腆(沉湎于酒)。 远,边远的地方:~远。~遐。八~。 扩大:“天作高山大王~之”。 包有:“奄有龟蒙,遂~大东,至于海邦”。 工业上指没有经过精细加工的:~子(毛坯)。
以劳动群众为主体的社会基本成员:人~。~主。~国。~法。公~(在一国内有国籍,享受法律上规定的公民权利并履行公民义务的人)。国~(具有国籍的人)。 指人或人群:居~。~族。 劳动大众的,非官方的:~间。~歌。~谚。~风。~情。 某族的人:汉~。回~。 从事不同职业的人:农~。渔~。 非军事的:~品。~航。 同“苠”。
欺蒙人的坏事:作~。营私舞~。 害处,与“利”相对:~病。~端。~害。~政。利~。兴利除~。 败,疲困。 古同“蔽”,隐蔽。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之盛切,音正。 《說文》正也。 《釋名》政,正也,下所取正也。 《易·賁卦》君子以明庶政。 《書·舜典》以齊七政。 《傳》日月五星各異政。 又《洪範》農用八政。 《疏》食爲八政之首,故以農言之。 《周禮·天官·大宰》建邦之六典,四曰政典,以平邦國,以正百官,以均萬民。 《左傳·桓二年》政以正民。 又《禮·王制》五十不從力政。 《註》力政,城道之役也。 又姓。 《廣韻》出姓苑。 又《集韻》《韻會》𠀤諸盈切,音征。賦也。通作征。 《周禮·地官·均人》掌均地政。 《註》政,讀爲征。地政謂地守地職之稅也。 《說文》从攴作政。政字原从攴作。
『荒』《唐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呼光切,音肓。 《說文》蕪也。一曰草掩地也。 《周語》田疇荒蕪。 《韓詩外傳》四穀不升謂之荒。 《爾雅·釋天》果不熟爲荒。 又廢也。 《書·蔡仲之命》無荒棄朕命。 《傳》無廢棄我命。 又大也。 《詩·周頌》天作高山,大王荒之。 《書·益稷》惟荒度土功。 《傳》大治度水土之功。 又《書·禹貢》五百里荒服。 《爾雅·釋地》觚竹、北戸、西王母、日下,謂之四荒。 又掩也。 《詩·周南》南有樛木,葛藟荒之。 又空也。 《吳語》荒成不盟。 又蒙也。 《禮·喪大記註》在旁曰帷,在上曰荒。 又《集韻》同慌。 《楚辭·哀郢》荒忽其焉極。 又通肓。 《史記·扁鵲列傳》搦髓腦揲荒。 《註》荒,膏荒也。 又地名。 《水經注》荒谷東岸有冶父城。 《梁元帝·𤣥覽賦》夕瞻荒谷之寺。 又歲名。 《爾雅·釋天》大歲在己曰大荒落。 又姓,見《通志·氏族略》。
『民』《唐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彌鄰切,音泯。 《說文》衆萌也。言萌而無識也。 《易·師卦》君子以容民畜衆。 《書·咸有一德》后非民罔使,民非后罔治。 《禮·緇衣》民以君爲心,君以民爲體。 又四民。 《穀梁傳·成元年》古者四民:有士民,有商民,有農民,有工民。 《註》德能居位曰士,辟土植穀曰農,巧心勞手成器物曰工,通財貨曰商。 又司民,星名。 《周禮·秋官·司民》及孟冬祀司民之日,獻其數于王。 《註》司民,軒轅角也。 《釋文》軒轅十七星,如龍形,有兩角,角有大民、小民。 又官名。 《周禮·秋官·司民》掌登萬民之數,自生齒以上,皆書於版。 又民曹,漢官名。 《後漢·百官志》民曹尚書主凡吏上書事。 《註》《蔡質·漢舊儀》曰:典膳治功作,監池、苑囿、盜賊事。 又民部,今戸部也。 《文獻通考》漢置尚書郞四人,其一人主財帛委輸。至魏文帝,置度支尚書寺,專掌軍國支計。吳有戸部,晉有度支,皆主筭也。後周置大司徒卿一人,如《周禮》之制,隋初有度支尚書,則幷後周民部之職。開皇二年,改度支爲民部。永徽初,改民部爲戸部。 又北方有比肩民,見《爾雅·釋地》。南方有裸民,見《呂氏春秋》。 又白民國,白身,背有角,乗之壽二千歲。羽民國,其民皆生羽毛。卵民國,其民皆生卵。毛民國,其民皆生毛。 又有勞民、搖民、壎民、盈民、臷民、蜮民諸國,𠀤見《山海經》。 又鶴民國,人長三寸,日行千里,見《窮神祕苑》。 又姓,見《姓苑》。 又叶鄰知切,音離。 《夏禹襄陵操》洪水滔天,下民愁悲。上帝愈咨,三過吾門不入。父子道衰,嗟嗟不欲煩下民。 又叶彌延切,音眠。 《楊方·合歡詩》齊彼蛩蛩獸,舉動不相捐。生有同穴好,死成倂棺民。 《六書略》民,象俯首力作之形。○按民字之義非一。有總言人者,《詩》天生蒸民,厥初生民。是也。有對君而言者,《書》民惟邦本。是也。有別於在位而言者,《詩》宜民宜人。註:人謂臣,民謂衆庶。是也。有對幽而言者,《論語》務民之義,《左傳》先成民而後致力于神。是也。有對已而言者,《詩》民莫不穀,我獨于罹。是也。有對農而言者,《漢·食貨志》粟甚貴傷民,甚賤傷農。是也。况四民兼士農工商,豈力田始稱民乎。《六書略》之說穿鑿,不可從。
『弊』《廣韻》《集韻》《韻會》𠀤毗祭切,音幣。與𡚁同。 《廣韻》惡也。 《前漢·元帝紀》重以周秦之弊。 又《廣韻》困也。 《後漢·耿弇傳》軍士疲弊。 又《玉篇》壞也,敗也。 《史記·倉公傳》脈法曰:不平不鼓形弊。 《揚雄·逐貧賦》禮薄義弊。 又《玉篇》頓仆也。 《周禮·天官·獸人》及弊田,令禽註于虞中。 《註》弊,仆也。 又弊弊,經營貌。 《莊子·逍遙遊》弊弊然以天下爲事。 又《集韻》《韻會》𠀤必袂切,音𡚁。 《集韻》斷也。 《周禮·天官·大宰》以八灋治官府。八曰官計,以弊邦治。 《註》弊,斷也,所以斷羣吏之治。 又《韻補》筆別切,音鼈。 《淮南子·俶眞訓》不與物相弊摋。 《註》弊摋,猶雜揉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