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文章没有一定的固定不变的规程。指文章写作方法可以多种多样,不拘一格。
写文章没有一定的固定不变的规程。指文章写作方法可以多种多样,不拘一格。
事物错综所造成的纹理或形象:灿若~锦。 刺画花纹:~身。 记录语言的符号:~字。~盲。以~害辞。 用文字记下来以及与之有关的:~凭。~艺。~体。~典。~苑。~献(指有历史价值和参考价值的图书资料)。~采( ➊ 文辞、文艺方面的才华; ➋ 错杂艳丽的色彩)。 人类劳动成果的总结:~化。~物。 自然界的某些现象:天~。水~。 旧时指礼节仪式:虚~。繁~缛节(过多的礼节仪式)。 文华辞采,与“质”、“情”相对:~质彬彬。 温和:~火。~静。~雅。 指非军事的:~职。~治武功(指礼乐教化和军事功绩)。 指以古汉语为基础的书面语:~言。~白间杂。 专指社会科学:~科。 掩饰:~过饰非。 量词,指旧时小铜钱:一~不名。 姓。
不动的,不变的:~额。~价。~律。~论。~期。~型。~义。~都(dū)。~稿。~数(shù)(a.规定数额;b.指天命;c.规定的数额)。断~。规~。鉴~。 使不变动:~案。~罪。决~。确~。 平安,平靖(多指局势):大局已~。 镇静,安稳(多指情绪):心神不~。 确凿,必然的:必~。镇~。 预先约妥:~计。~情。~货。~做。 姓。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办。~典。~官。~规。~律。~令。~定。~场。~理。~纪。~盲。~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制。~治。犯~。守~。合~。宪~(国家的根本大法)。政~。奉公守~。逍遥~外。 处理事物的手段:办~。设~。手~。写~。 仿效:效~。 标准,规范,可仿效的:~式。~帖。 佛家的道理:佛~。~号。~轮。~像。~门。 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师。~器。~事。 指“法国”:~文。~式大菜。 姓。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無分切,音紋。 《說文》錯畫也。 《玉篇》文章也。 《釋名》文者,會集衆綵,以成錦繡。合集衆字,以成辭義,如文繡然也。 《易·繫辭》物相雜,故曰文。 《周禮·天官·典絲》供其絲纊組文之物。 《註》畫繪之事,靑與赤謂之文。 《禮·樂記》五色成文而不亂。 又《尚書序》古者伏犧氏之王天下也,始畫八卦,造書契,以代結繩之政,由是文籍生焉。 《疏》文,文字也。 《說文》序》依類象形,故謂之文。其後形聲相益,卽謂之字。 《古今通論》倉頡造書,形立謂之文,聲具謂之字。 又《易·乾卦文言疏》文謂文飾。 又《易·坤卦》文在中也。 《疏》通達文理。 《史記·禮書》貴本之謂文,親用之謂理。兩者合而成文,以歸太一,是謂太隆。 又《書·堯典》欽明文思安安。 《疏》發舉則有文謀。 又《禮·禮器》先王之立禮也,有本有文。忠信,禮之本也。義理,禮之文也。 《史記·樂書》禮自外作,故文。 《註》文猶動,禮肅人貌。貌在外,故云動。 又《禮·樂記》禮減而進,以進爲文。樂盈而反,以反爲文。 《註》文,猶美也,善也。 又《左傳·僖二十三年》吾不如衰之文也。 《註》有文辭也。 又《前漢·酷吏傳》司馬安之文法。 《註》以文法傷害人也。 《又》按其獄皆文致不可得反。 《註》言其文案整密也。 又姓。 《前漢·循吏傳》文翁,廬江舒人也。 又《史記·諡法》經緯天地曰文,道德博聞曰文,勤學好問曰文,慈惠愛民曰文,愍民惠禮曰文,錫民爵位曰文。 又獸名。 《山海經》放臯之山有獸焉,其狀如蜂,岐尾,反舌,善呼,曰文文。 又《集韻》文運切,音問。 《論語》小人之過也,必文。 《朱傳》文,飾之也,去聲。 又眉貧切,音珉。飾也。 《禮·玉藻》大夫以魚須文竹,劉昌宗讀。 又《韻補》叶微勻切。 《崔駰·達旨》摛以皇質,雕以唐文。六合怡怡,比屋爲仁。 《張衡·西京賦》都邑游俠,張趙之倫。齊志無忌,擬跡田文。 又叶無沿切。 《蔡洪棊賦》畫路表界,白質朱文。典直有正,方而不圓。
『无』《唐韻》武夫切,音巫。 《說文》𣞣,亡也。奇字,无通𣞣。王育說,天屈西北爲无。 《易·乾卦》无咎。 《釋文》无音無。易內皆作此字。 《藝苑雄黃》无亦作亡。古皆用亡无,秦時始以蕃橆之橆爲有無之無。詩、書、春秋、禮記、論語本用无字,變篆者變爲無,惟易、周禮盡用无。然論語亡而爲有,我獨亡,諸無字,蓋變隸時誤讀爲存亡之亡,故不改也。 又《廣韻》莫胡切,音模。南无,出《釋典》。 《唐韻》武扶切《廣韻》武夫切《集韻》《韻會》《正韻》微夫切,𠀤音巫。 《說文》亡也。 《玉篇》不有也。 《書·舜典》剛而無虐,𥳑而無傲。 又《益稷》懋遷有無化居。 又《爾雅·釋詁》虛無之閒也。 《註》虛無皆有閒隙。 《老子·道德經》萬物生于有,有生于無。 《周子·太極圖說》無極而太極。 又《禮·三年問》無易之道也。 《註》無,猶不也。 又縣名。 《前漢·地理志》越巂郡會無縣。 又姓。 《正字通》漢無且明,無能。 又《廣韻》漢複姓無庸無鉤,俱出自楚。 又文無,藥名。 《古今注》相別贈之以文無。文無,一名當歸。 又《說文奇字》作无。 《玉篇》虛无也。周易無字俱作无。 又《集韻》或作亡。 《詩·衞風》何有何亡。 又通作毋。書,無逸。 《史記·魯世家》作毋逸。 又通作毛。 《後漢·馮衍傳》飢者毛食。 《註》衍集:毛作無。今俗語猶然。或古亦通乎。 《佩觿集》河朔謂無曰毛。 《通雅》江楚廣東呼無曰毛。 又《集韻》或作武。◎按禮器:詔侑武方。註:武當爲無,聲之誤也。鄭註:明言其誤。集韻合無,武爲一。非。 《集韻》無或作橆。韻會,𣞣本古文蕃𣞣字。篆借爲有無字。李斯變隷變林爲四點。〇按說文𣠮,从亡無聲,在亡部。至蕃橆之橆,在林部。音義各別,不云相通。且有無與蕃橆義尤相反,不應借用。玉篇集韻韻會俱非。韻會蕃橆作蕃𣞣,尤非。 又按讀書通云:通作勿莫末沒蔑微不曼瞀等字,或止義通,或止音近,實非一字也。讀書通誤。 又梵言,南無呼那謨。那如拏之上聲,謨音如摩,猶云歸依也。
『定』《唐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徒徑切,庭去聲。 《說文》安也。 《增韻》靜也,正也,凝也,決也。 《易·說卦》天地定位。 《書·堯典》以閏月定四時成歲。 《禹貢》震澤底定。 又《禮·王制》論進士之賢者,以告於王,而定其論。 《註》謂各署其所長也。 又止也。 《書·洛誥》公定,予往已。 《註》成王欲周公止洛,自歸往宗周也。 又《儀禮·鄕飮酒禮》羹定。 《註》定猶熟也。 《疏》熟卽止,故以定言之。 又《諡法》純行不差,安民法古,𠀤曰定。 又州名。漢中山郡,唐改定州,以安定天下爲名。 又丘名。 《爾雅·釋丘》左澤曰定。 又《廣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丁定切,音訂。營室星也。 《詩·鄘風》定之方中,作于楚宮。 《註》定星昏而正中,於是時可以營制宮室,故謂之營室。孫炎曰:定,正也。一曰定謂之耨。 又《詩·周南》麟之定。 《註》定,額也。 又《禮·禮器》羹定詔於堂。 《註》羹,肉湆。定,熟肉。 又《爾雅·釋器》斪斸謂之定。 《郭註》鋤屬也。 又叶唐丁切,音庭。 《詩·小雅》亂靡有定。叶下寧成。 又《韻會》古通正。亦作奠。引周禮瞽矇世奠繫,奠讀爲定,謂帝繫,諸侯世本之屬。
『法』《唐韻》方乏切《集韻》《韻會》弗乏切,𠀤翻入聲。 《爾雅·釋詁》法,常也。 《釋名》法,偪也。偪而使有所限也。 《禮·月令》乃命太史守典奉法。 《註》法,八法也。 又制度也。 《禮·曲禮》謹修其法而審行之。 又禮法也。 《孝經·卿大夫章》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 又𠛬法也。 《書·呂𠛬》惟作五虐之𠛬曰法。 又象也。 《文心雕龍·書記篇》申憲述兵,則有律令法制。法者,象也。兵謀無方,而奇正有象,故曰法。 又效法也。 《易·繫辭》崇效天,𤰞法地。 又執法,星名。 《史記·天官書註》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廷尉之象。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御史大夫之象。 又姓。 《後漢·法雄傳》齊襄王法章之後。 又《韻補》叶敷弗切,音拂。 《揚子·太𤣥經》陽氣高縣厥法,物仰其墨,莫不被則。 又叶芳未切,音廢。 《歐陽修銘》奕奕明堂,萬邦從祀,豈無臣工,爲予執法。 《玉篇》古文法字。註詳水部五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