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无遮大会。《南史·梁纪中·武帝下》:“﹝ 大同 三年﹞夏五月癸未,幸 同泰寺 ,铸十方金铜像,设无碍法会。”参见“ 无遮大会 ”。
即无遮大会。《南史·梁纪中·武帝下》:“﹝ 大同 三年﹞夏五月癸未,幸 同泰寺 ,铸十方金铜像,设无碍法会。”参见“ 无遮大会 ”。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办。~典。~官。~规。~律。~令。~定。~场。~理。~纪。~盲。~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制。~治。犯~。守~。合~。宪~(国家的根本大法)。政~。奉公守~。逍遥~外。 处理事物的手段:办~。设~。手~。写~。 仿效:效~。 标准,规范,可仿效的:~式。~帖。 佛家的道理:佛~。~号。~轮。~像。~门。 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师。~器。~事。 指“法国”:~文。~式大菜。 姓。
聚合,合在一起:~合。~审。~话。 多数人的集合或组成的团体:~议。开~。 城市,通常指行政中心:都(dū)~。省~。 彼此见面:~面。~见。 付钱:~账。~钞。 理解,领悟,懂:~心,体~。 能,善于:~游泳。~英语。 机会,时机,事情变化的一个时间:机~难得。 一定,应当:长风破浪~有时。 恰好,正好:~天大雨。 一小段时间:~会儿。
总计:~计(❶管理和计算财务的工作;❷管理和计算财务的人)。 姓。
《唐韻》武夫切,音巫。 《說文》𣞣,亡也。奇字,无通𣞣。王育說,天屈西北爲无。 《易·乾卦》无咎。 《釋文》无音無。易內皆作此字。 《藝苑雄黃》无亦作亡。古皆用亡无,秦時始以蕃橆之橆爲有無之無。詩、書、春秋、禮記、論語本用无字,變篆者變爲無,惟易、周禮盡用无。然論語亡而爲有,我獨亡,諸無字,蓋變隸時誤讀爲存亡之亡,故不改也。 又《廣韻》莫胡切,音模。南无,出《釋典》。 《唐韻》武扶切《廣韻》武夫切《集韻》《韻會》《正韻》微夫切,𠀤音巫。 《說文》亡也。 《玉篇》不有也。 《書·舜典》剛而無虐,𥳑而無傲。 又《益稷》懋遷有無化居。 又《爾雅·釋詁》虛無之閒也。 《註》虛無皆有閒隙。 《老子·道德經》萬物生于有,有生于無。 《周子·太極圖說》無極而太極。 又《禮·三年問》無易之道也。 《註》無,猶不也。 又縣名。 《前漢·地理志》越巂郡會無縣。 又姓。 《正字通》漢無且明,無能。 又《廣韻》漢複姓無庸無鉤,俱出自楚。 又文無,藥名。 《古今注》相別贈之以文無。文無,一名當歸。 又《說文奇字》作无。 《玉篇》虛无也。周易無字俱作无。 又《集韻》或作亡。 《詩·衞風》何有何亡。 又通作毋。書,無逸。 《史記·魯世家》作毋逸。 又通作毛。 《後漢·馮衍傳》飢者毛食。 《註》衍集:毛作無。今俗語猶然。或古亦通乎。 《佩觿集》河朔謂無曰毛。 《通雅》江楚廣東呼無曰毛。 又《集韻》或作武。◎按禮器:詔侑武方。註:武當爲無,聲之誤也。鄭註:明言其誤。集韻合無,武爲一。非。 《集韻》無或作橆。韻會,𣞣本古文蕃𣞣字。篆借爲有無字。李斯變隷變林爲四點。〇按說文𣠮,从亡無聲,在亡部。至蕃橆之橆,在林部。音義各別,不云相通。且有無與蕃橆義尤相反,不應借用。玉篇集韻韻會俱非。韻會蕃橆作蕃𣞣,尤非。 又按讀書通云:通作勿莫末沒蔑微不曼瞀等字,或止義通,或止音近,實非一字也。讀書通誤。 又梵言,南無呼那謨。那如拏之上聲,謨音如摩,猶云歸依也。
『碍』《正字通》俗礙字。 《唐韻》五漑切《集韻》《韻會》牛代切,𠀤音硋。或作硋。通作閡。南史引浮屠書作㝵。 《說文》止也。 又距也,妨也,阻也,𨹎也。 《揚子·法言》聖人之治天下,礙諸以禮樂。 又《集韻》魚其切,音疑。礙𥗫,靑石。 又叶魚記切,音詣。 《蘇轍·嶽下詩》山林無不容,疲苶坐自礙,自知俗緣深,畢老收闤闠。闠,求位切。
『法』《唐韻》方乏切《集韻》《韻會》弗乏切,𠀤翻入聲。 《爾雅·釋詁》法,常也。 《釋名》法,偪也。偪而使有所限也。 《禮·月令》乃命太史守典奉法。 《註》法,八法也。 又制度也。 《禮·曲禮》謹修其法而審行之。 又禮法也。 《孝經·卿大夫章》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 又𠛬法也。 《書·呂𠛬》惟作五虐之𠛬曰法。 又象也。 《文心雕龍·書記篇》申憲述兵,則有律令法制。法者,象也。兵謀無方,而奇正有象,故曰法。 又效法也。 《易·繫辭》崇效天,𤰞法地。 又執法,星名。 《史記·天官書註》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廷尉之象。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御史大夫之象。 又姓。 《後漢·法雄傳》齊襄王法章之後。 又《韻補》叶敷弗切,音拂。 《揚子·太𤣥經》陽氣高縣厥法,物仰其墨,莫不被則。 又叶芳未切,音廢。 《歐陽修銘》奕奕明堂,萬邦從祀,豈無臣工,爲予執法。 《玉篇》古文法字。註詳水部五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