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不分别是非。
鲁迅《文化偏至论》:“林林之民,咸致同情于不平者,凡有能阻泥教旨,抗拒法皇,无间是非,辄与赞和。”
两段时间或两种事物相接的地方:中~。~距。~奏。天地之~。 在一定空间或时间内:田~。人~。 房子内隔成的部分:里~。衣帽~。~量。 量词,房屋的最小单位:一~房。
空隙:~隙。当~儿。亲密无~。 隔开,不连接:~隔。~断。~接。~日。~歇。黑白相~。 挑拨使人不和:离~。~谍。反~计。 拔去,除去:~苗。 偏僻的小路:~道。~行(从小路走)。 参与:“肉食者谋之,又何~焉”。
表示解释或分类:他~工人。《阿Q正传》的作者~鲁迅。 表示存在:满身~汗。 表示承认所说的,再转入正意,含有“虽然”的意思:诗~好诗,就是太长了。 表示适合:来的~时候。 表示任何:凡~。~活儿他都肯干。 用于问句:他~走了吗? 加重语气,有“的确”、“实在”的意思:天气~冷。 对,合理,与“非”相对:~非。他说的~。实事求~。 认为对:~古非今。各行其~。深~其言。 表示应承或同意(单说一个“是”字):~,我就去。 这,此:~日。~可忍,孰不可忍。比比皆~。 助词,把行为对象提前表示只这样做:惟你~问。惟利~图。 姓。
不,不是:~凡。~法。~分(fèn )。~礼。~但。~同小可。啼笑皆~。 不对,过失:痛改前~。文过饰~。习~成是(对于某些错的事情习惯了,反认为是对的)。 与“不”呼应,表示必须(有时后面没有“不”字):我~看这本书。 责怪,反对:~难(nàn )。~议。无可厚~。 指“阿非利加洲”(位于东半球的西南部。简称“非洲”):东~。西~。
《唐韻》武夫切,音巫。 《說文》𣞣,亡也。奇字,无通𣞣。王育說,天屈西北爲无。 《易·乾卦》无咎。 《釋文》无音無。易內皆作此字。 《藝苑雄黃》无亦作亡。古皆用亡无,秦時始以蕃橆之橆爲有無之無。詩、書、春秋、禮記、論語本用无字,變篆者變爲無,惟易、周禮盡用无。然論語亡而爲有,我獨亡,諸無字,蓋變隸時誤讀爲存亡之亡,故不改也。 又《廣韻》莫胡切,音模。南无,出《釋典》。 《唐韻》武扶切《廣韻》武夫切《集韻》《韻會》《正韻》微夫切,𠀤音巫。 《說文》亡也。 《玉篇》不有也。 《書·舜典》剛而無虐,𥳑而無傲。 又《益稷》懋遷有無化居。 又《爾雅·釋詁》虛無之閒也。 《註》虛無皆有閒隙。 《老子·道德經》萬物生于有,有生于無。 《周子·太極圖說》無極而太極。 又《禮·三年問》無易之道也。 《註》無,猶不也。 又縣名。 《前漢·地理志》越巂郡會無縣。 又姓。 《正字通》漢無且明,無能。 又《廣韻》漢複姓無庸無鉤,俱出自楚。 又文無,藥名。 《古今注》相別贈之以文無。文無,一名當歸。 又《說文奇字》作无。 《玉篇》虛无也。周易無字俱作无。 又《集韻》或作亡。 《詩·衞風》何有何亡。 又通作毋。書,無逸。 《史記·魯世家》作毋逸。 又通作毛。 《後漢·馮衍傳》飢者毛食。 《註》衍集:毛作無。今俗語猶然。或古亦通乎。 《佩觿集》河朔謂無曰毛。 《通雅》江楚廣東呼無曰毛。 又《集韻》或作武。◎按禮器:詔侑武方。註:武當爲無,聲之誤也。鄭註:明言其誤。集韻合無,武爲一。非。 《集韻》無或作橆。韻會,𣞣本古文蕃𣞣字。篆借爲有無字。李斯變隷變林爲四點。〇按說文𣠮,从亡無聲,在亡部。至蕃橆之橆,在林部。音義各別,不云相通。且有無與蕃橆義尤相反,不應借用。玉篇集韻韻會俱非。韻會蕃橆作蕃𣞣,尤非。 又按讀書通云:通作勿莫末沒蔑微不曼瞀等字,或止義通,或止音近,實非一字也。讀書通誤。 又梵言,南無呼那謨。那如拏之上聲,謨音如摩,猶云歸依也。
『是』《唐韻》承紙切《集韻》《韻會》上紙切,𠀤音姼。 《說文》作昰。直也。从日正。 《釋名》是,嗜也,人嗜樂之也。 《玉篇》是,是非也。 《禮·曲禮》夫禮者,所以定親疎、決嫌疑、別同異、明是非也。 又《博雅》是,此也。 《易·乾卦》不見是而無悶。 《又》是故居上位而不驕。 又姓。 《姓氏急就篇》是氏,吳有是儀,唐有是光。 又《集韻》田黎切,音題。 《公羊傳·僖十六年》是月者何,僅逮是月也。 《註》是,月邊也。魯人語也。 《釋文》是,如字。一音徒兮反。 又與氏通。 《前漢·地理志》氏爲莊公。 《註》氏,與是同。古通用。 又《韻補》叶市之切。 《蔡邕·釋誨》予惟悼哉,害其若是。天高地厚,跼而蹐之。
『非』《唐韻》甫微切《集韻》《韻會》匪微切,𠀤音飛。 《說文》違也。从飛下翄,取其相背。 《玉篇》不是也。 《書·說命》無恥過作非。 《易·繫辭》辨是與非。 又《玉篇》下也。 又《玉篇》隱也。 又《增韻》訾也。 《孝經·五𠛬章》非聖人者無法,非孝者無親。 又《玉篇》責也。 《前漢·魏相傳》使當世責人非我。 又山名。 《山海經》非山之首,其上多金玉。 又姓。 《風俗通》非子,伯益之後。 又《集韻》《韻會》《正韻》𠀤𡚱尾切,音斐。 《集韻》本作誹。謗也。 《前漢·食貨志》不入言而腹非。 《史記·平準書》作腹誹。 又《鼂錯傳》非謗不治。 《註》非,讀曰誹。 又《韻會》方未切,音沸。本作誹。義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