则:就;加:加以。对别人给自己指出的缺点错误,如果有,就改正。
则:就;加:加以。对别人给自己指出的缺点错误,如果有,就改正。
宋·朱熹《论语集注?学而》:“曾子以此三者日省其身,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其自治诚切如此,可谓得为学之本矣。”
宋·朱熹《论语集注?学而》:“曾子以此三者日省其身,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其自治诚切如此,可谓得为学之本矣。”
存在:~关。~方(得法)。~案可稽。~备无患。~目共睹。 表示所属:他~一本书。 表示发生、出现:~病。情况~变化。 表示估量或比较:水~一丈多深。 表示大、多:~学问。 用在某些动词前面表示客气:~劳。~请。 无定指,与“某”相近:~一天。 词缀,用在某些朝代名称的前面:~夏。~宋一代。
同“又”,表示整数之外再加零数。
模范:以身作~。 规程,制度:规~。总~。原~。细~。 效法:~先烈之言行。 表示因果关系,就,便:闻过~喜。 表示转折,却:今~不然。 表示肯定判断,乃,是:此~余之罪也。 用在一、二、三……等数字后,列举原因或理由:一~房子太小,二~参加的人数多。 与“做”相近(中国宋、元、明代小说、戏剧里常用):~甚(做什么)。 量词,指成文的条数:新闻两~。
变更,更换:~变。更(gēng )~。~革。~造。~善。~弦更张。朝令夕~。~编。~写。纂~。 姓。
助词,表示领有、连属关系:赤子~心。 助词,表示修饰关系:缓兵~计。不速~客。莫逆~交。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使成为句子成分:“大道~行也,天下为公”。 代词,代替人或事物:置~度外。等闲视~。 代词,这,那:“~二虫,又何知”。 虚用,无所指:久而久~。 往,到:“吾欲~南海”。
《唐韻》云久切《集韻》《韻會》《正韻》云九切,𠀤音友。 《說文》不宜有也。《春秋傳》曰:日月有食之。从月又聲。 《九經字樣》有,从月。从冃,譌。 又《玉篇》不無也。 《易·大有疏》能大所有。 又《繫辭》富有之謂大業。 又《詩·商頌》奄有九有。 《傳》九有,九州也。 又《左傳·桓三年》有年。 《註》五穀皆熟書有年。 又《玉篇》果也,得也,取也,質也,寀也。 又姓。 《論語》有子。 《註》孔子弟子有若。 又《集韻》尤救切。與又通。 《書·堯典》朞三百有六旬有六日。 《詩·邶風》不日有曀。 《註》有,又也。 又《韻補》叶羽軌切。 《前漢·敘傳》文豔用寡,子虛烏有。寄言淫麗,託風終始。 又叶演女切。 《徐幹·齊都賦》主人盛饗,期盡所有。三酒旣醇,五齊惟醹。
『改』《唐韻》古亥切《集韻》《韻會》已亥切《正韻》居亥切,𠀤音輆。 《說文》更也。 《註》李陽冰曰:已有過,攴之卽𢻰。 《五經文字》𢻰从戊己之已。 《易·益卦》有過則改。 又《井卦》改邑不改井。 又姓。 《廣韻》秦有大夫攺產。 又《韻補》叶荀起切。 《張衡·思𤣥賦》私湛憂而深懷兮,思繽紛而不理。願竭力以守誼兮,雖貧窮而不改。 《說文》从攴作𢻰。攺、𢻰。
『之』《唐韻》《正韻》止而切《集韻》《韻會》眞而切,𠀤音枝。 《說文》出也,象艸過屮枝莖益大有所之。一者,地也。 《玉篇》是也,適也,往也。 《禮·檀弓》延陵季子曰:若䰟氣,則無不之也。 又於也。 《禮·大學》之其所親愛而辟焉。 《註》之,適也。 《朱傳》猶於也。 又語助辭。 《書·金縢》禮亦宜之。 《禮·文王世子》秋冬亦如之。 《正字通》凡之字,或句中,或語尾,或層出。如毛詩我之懷矣,共武之服,及女曰雞鳴章知子之來之,六句九之字,常華章左之左之,六句八之字,可以例推。 又此也。 《詩·周南》之子于歸。 《註》之子,是子也。 又變也。 《易傳》辭也者,各指其所之。 《孫奕示兒編》之字訓變,左傳,遇觀之否。言觀變爲否也。 又至也。 《詩·鄘風》之死矢靡他。 又遺也。 《揚子·法言》或問孔子,知其道之不用也。則載而惡乎之。曰:之後世君子。 《註》言行道者貴乎及身,乃載以遺後世。 又姓。出《姓苑》。 又《郝敬讀書通》凡言之者,物有所指,事有所屬,地有所往,連屬之辭也。通作旃。 《詩·唐風》舍旃舍旃。 又《魏風》上愼旃哉。𠀤與之同。通作至。往彼曰之,到此曰至,音義互通。 又《韻補》叶職流切,音周。 《楚辭·九章》呂望屠於朝歌兮,甯戚歌而飯牛。不逢堯舜與桓繆兮,世孰云而知之。叶上牛下求。 《周伯琦曰》古人因物制字。如之本芝草,乎本吁氣,焉本鳶,後人借爲助語,助語之用旣多,反爲所奪,又制字以別之,乃有芝字吁字鳶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