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闻必録


   把听到的都记下来。《宦海》第十一回:“不过照着有闻必録的例儿,姑且的留资谈助。” 鲁迅 《且介亭杂文二集·论“人言可畏”》:“‘有闻必录’或‘并无能力’的话,都不是向上的负责的记者所该采用的口头禅,因为在实际上,并不如此--它是有选择的,有


基本信息

成语拼音 yǒu wén bì lù
成语简拼 ywbl
成语字数  4

成语解析

成语解释


把听到的都记下来。《宦海》第十一回:“不过照着有闻必録的例儿,姑且的留资谈助。” 鲁迅 《且介亭杂文二集·论“人言可畏”》:“‘有闻必录’或‘并无能力’的话,都不是向上的负责的记者所该采用的口头禅,因为在实际上,并不如此--它是有选择的,有


现代字典(分字解释)

存在:~关。~方(得法)。~案可稽。~备无患。~目共睹。 表示所属:他~一本书。 表示发生、出现:~病。情况~变化。 表示估量或比较:水~一丈多深。 表示大、多:~学问。 用在某些动词前面表示客气:~劳。~请。 无定指,与“某”相近:~一天。 词缀,用在某些朝代名称的前面:~夏。~宋一代。

同“又”,表示整数之外再加零数。

一定:~定。~然。~须(一定要)。~需(不可少的)。势~。未~。事~躬亲。 决定,肯定:“深念远虑兮,胜乃可~”。 固执:“毋意,毋~”。 果真,假使:“王~无人,臣愿奉璧往使”。

記載,抄寫:記~。載~。抄~。~供。 記載言行或事物的書冊:語~。目~。回憶~。 採取,任用:~取。收~。~用。甄~(經審查鑒別而任用)。

康熙字典(分字解释)

『有』

《唐韻》云久切《集韻》《韻會》《正韻》云九切,𠀤音友。 《說文》不宜有也。《春秋傳》曰:日月有食之。从月又聲。 《九經字樣》有,从月。从冃,譌。  又《玉篇》不無也。 《易·大有疏》能大所有。  又《繫辭》富有之謂大業。  又《詩·商頌》奄有九有。 《傳》九有,九州也。  又《左傳·桓三年》有年。 《註》五穀皆熟書有年。  又《玉篇》果也,得也,取也,質也,寀也。  又姓。 《論語》有子。 《註》孔子弟子有若。  又《集韻》尤救切。與又通。 《書·堯典》朞三百有六旬有六日。 《詩·邶風》不日有曀。 《註》有,又也。  又《韻補》叶羽軌切。 《前漢·敘傳》文豔用寡,子虛烏有。寄言淫麗,託風終始。  又叶演女切。 《徐幹·齊都賦》主人盛饗,期盡所有。三酒旣醇,五齊惟醹。

『必』

《唐韻》𤰞吉切《集韻》《韻會》《正韻》璧吉切,𠀤音畢。 《說文》分極也。从八戈。戈亦聲。 《趙宧光箋》弋猶表識也,分極猶畺界也,故从八弋。  又定辭也。 《詩·齊風》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  又專也。 《揚子·太𤣥經》赤石不奪,節士之必。 《註》石不可奪堅,丹不可奪赤,猶節士之必專也。  又期必也。 《論語》子絕四,毋意,毋必。  又審也。 《後漢·劉陶傳》所與交友,必也同志。  又果也。 《後漢·宣帝紀贊》孝宣之治,信賞必罰。  又必育,人名。燧人氏之佐也。 《羣輔錄》必育受稅俗。 《註》受賦稅及徭役,所宜施爲也。  又《字彙補》赤犮必力。山名。河水所出也。見僧宗泐記。  又《古今字考》幷列切,音縪。組也。 《周禮·冬官考工記》玉人之事,天子圭中必。 《註》謂以組約其中央,以備失墜。◎按周禮考工釋文,必卽組也,讀如縪者,俗讀之也。弓檠之䪐从韋,正譌欲舉以駁《說文》,迂矣,當以《說文》爲正。  又按必字不从心,《字彙》幷入心部。《正字通》因之,取其形似,便於檢閱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