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杀勿论


   格:打;格杀:打死;勿论:不论罪。指把拒捕、行凶或违反禁令的人当场打死而不以杀人论罪。


基本信息

成语拼音 gé shā wù lùn
成语注音 ㄍㄜˊ ㄕㄚ ㄨˋ ㄌㄨㄣˋ
成语简拼 gswl
感情色彩 中性
常用程度 常用
产生年代 近代
成语繁体 格殺勿論
成语英文 kill on the spot with no other admittance(be shot down)
成语法文 tuer indistinctement tous ceux qui résistent
成语日文 切り捨(す)て御免(ごめん)
成语结构  复杂式
成语字数  4

成语解析

成语解释


格:打;格杀:打死;勿论:不论罪。指把拒捕、行凶或违反禁令的人当场打死而不以杀人论罪。



成语示例


如有白拒捕等事,格杀勿论。(《负曝闲谈》第三回)


出处典源

成语出处


清 林则徐《体察洋面堵截情形折》:“驶近夷路,概行追击,倘敢逞凶拒捕,格杀勿论。”


成语典故

格杀:打死。勿论:不论罪。指把行凶拒捕或违反禁令的人当场打死而不以杀人论罪。《后汉书.刘盆子传》:“诸卿皆老佣也!今日设君臣之礼,反更殽乱,儿戏尚不如此,皆可格杀!”《清史稿.宣统皇帝本纪》:“谕严行禁止,傥有匪徒从中煽惑,意在作乱者,照惩治乱党例,格杀勿论。”鲁迅《伪自由书.止哭文学》:“这是无效的,远不如哭则‘格杀勿论’的灵验。”亦作“格杀弗论”。清.夏燮《中西纪事.粤民义师》:“洋人入其界者,登时格杀弗论。” 连动 把行凶、拒捕或违反禁令的人当场打死而不以杀人论罪。语本《周礼·秋官·朝上》:郑司农注:‘无故入人室宅庐舍,上人车船,牵引人欲犯法者,其时格杀之无罪。’”柳建伟《金铃铛》:“我们师座有令,过桥者~。”△用于执法方面。?人命关天 杀人偿命。也作“格杀不论”、“格杀弗论”、“格杀无论”。

现代字典(分字解释)

划分成的空栏和框子:~子纸。方~儿布。 法式,标准:~局。~律。~式。~言。合~。资~。 表现出来的品质:~调。风~。人~。国~。性~。 阻碍,隔阂:~~不入。 击,打:~斗。~杀。 推究:~致。 树的长枝。 至,来:~于上下。 感通:~于皇天。 变革,纠正:~非。 某些语言中的语法范畴。

副词,不,不要:请~动手。~谓言之不预(不要说没有预先说过)。

康熙字典(分字解释)

『格』

《唐韻》古柏切《集韻》《韻會》《正韻》各額切,𠀤音隔。 《說文》木長貌。 《徐曰》樹高長枝爲格。  又至也。 《書·堯典》格于上下。  又來也。 《書·舜典》帝曰:格汝舜。  又感通。 《書·說命》格于皇天。  又變革也。 《書·益稷謨》格則承之庸之。  又格,窮究也。窮之而得亦曰格。 《大學》致知在格物。  又物格而後知至。  又法式。 《禮·緇衣》言有物而行有格也。  又正也。 《書·冏命》繩愆糾謬,格其非心。  又登也。 《書·呂𠛬》皆聽朕言,庶有格命。 《疏》格命,謂登壽考者。  又牴牾曰格。 《周語》穀洛鬭。韋昭云:二水格。  又頑梗不服也。 《荀子·議兵篇》服者不禽,格者不赦。  又𣪩也。 《詩·魯頌》在泮獻馘。 《鄭箋》馘謂所格者之左耳。  又舉持物也。 《爾雅·釋訓》格格,舉也。  又𢇮格也。凡書架、肉架皆曰格。 《周禮·牛人註》挂肉格。  又敵也。 《史記·張儀傳》驅羣羊攻猛虎,不格明矣。  又《爾雅·釋天》太歲在寅曰攝提格。  又《爾雅·釋詁》格,陞也。 《方言》齊、魯曰𨽥,梁、益曰格。  又標準也。 《後漢·博奕傳》朝廷重其方格。  又格例。 《唐書·裴光庭傳》吏部求人不以資考爲限,所獎拔惟其才,光庭懲之,乃爲循資格。  又《廣韻》度也,量也。  又姓。 《統譜》漢格班。  又《唐韻》古落切《集韻》《韻會》《正韻》葛鶴切,𠀤音各。樹枝也。  又廢格,阻格也。 《前漢·梁孝王傳》袁盎有所關說,大后議格。  又格五,角戲也。 《前漢·吾丘壽王傳》以善格五召待詔。  又杙也。亦以杙格獸也。 《莊子·胠篋篇》削格羅落𦊨罘之知多,則獸亂于澤。 《左思·吳都賦》峭格周施。  又扞格,不相入也。 《禮·學記》發然後禁,則扞格而不勝。 《註》格,胡客反。  又《集韻》《韻會》歷各切,音洛。籬落也。 《前漢·鼂錯傳》謂之虎落。 《揚雄·羽獵賦》謂之虎路。通作格。  又《類篇》曷各切,音鶴。格澤,妖星也。見《史記·天官書》。

『勿』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文拂切,音物。 《說文》勿,州里所建旗。象其柄,有三游,雜帛幅半異,所以趣民,故遽稱勿勿。 《集韻》或作𣃦。  又通作物。 《周禮·春官·司常》九旗雜帛爲物。  又《玉篇》非也。 《廣韻》無也。 《增韻》毋也。 《韻會》莫也。 《通志》勿,州里之旗也。而爲勿不之勿,借同音,不借義。 《論語》非禮勿視。 《朱註》勿者,禁止之辭。  又《韻會》愨愛貌。 《禮·祭義》勿勿諸其欲其饗之也。 《註》猶勉勉也。  又《六書正譌》事物之物,本只此字,後人加牛以別之。  又《顏氏家訓篇》書翰稱勿勿,不知所由。或妄言此匆匆之殘缺者。及考《說文》乃知怱遽者稱爲勿勿。 《東觀餘論》今俗勿中加點作匆,爲怱遽字,彌失眞矣。  又《正韻》莫勃切,音沒。掃塵也。 《禮·曲禮》䘏勿驅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