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户比民


   清理户籍和人口。《后汉书·礼仪志中》:“仲秋之月,县道皆案户比民,年始七十者,授之以王杖,餔之以糜粥。”


基本信息

成语拼音 àn hù bǐ mín
成语简拼 ahbm
成语字数  4

成语解析

成语解释


清理户籍和人口。《后汉书·礼仪志中》:“仲秋之月,县道皆案户比民,年始七十者,授之以王杖,餔之以糜粥。”


现代字典(分字解释)

长形的桌子或架起来代替桌子用的长木板:~子。~板。书~。条~。拍~而起。 提出计划、方法和建议的文件或记录:档~。备~。议~。提~。方~。有~可查。~卷。~牍。 事件,特指涉及法律问题的事件:惨~。血~。~件。~例。~犯。破~。 古代有短脚盛食物的木托盘:举~齐眉(形容夫妻相敬)。 同“按”。

一扇门,门:门~。窗~。~枢不蠹。夜不闭~。 人家:~口。~主。门~之见(亦指派别上的成见)。 会计部门称账册上有业务关系的团体或个人:~头。开~。 门第:门当~对。 姓。

较量高低、长短、远近、好坏等:~赛。~附。对~。评~。 能够相匹:今非昔~。无与伦~。 表示比赛双方胜负的对比:三~二。 表示两个数字之间的倍数、分数等关系:~例。~值。 譬喻,摹拟:~如。~方。~兴(xìng)(文学写作的两种手法。“比”是譬喻;“兴”是烘托)。~画。~况(比照,相比)。 靠近,挨着:~~(一个挨一个,如“~~皆是”)。~肩继踵。~邻。鳞次栉~。 和,亲:~顺。 及,等到:~及。

以劳动群众为主体的社会基本成员:人~。~主。~国。~法。公~(在一国内有国籍,享受法律上规定的公民权利并履行公民义务的人)。国~(具有国籍的人)。 指人或人群:居~。~族。 劳动大众的,非官方的:~间。~歌。~谚。~风。~情。 某族的人:汉~。回~。 从事不同职业的人:农~。渔~。 非军事的:~品。~航。 同“苠”。

康熙字典(分字解释)

『案』

《唐韻》烏旰切《集韻》《韻會》於旰切《正韻》於幹切,𠀤音按。 《說文》几屬。 《徐曰》案,所凭也。 《周禮·天官》王大旅上帝,則張氊案。朝日祀五帝,設重帟重案。  又食器。 《周禮·冬官考工記》夫人享諸侯,案十有二寸。 《註》玉案十有二列也。  又𠋫氣之法有木案。 《後漢·歷志》爲室三重,密布緹縵,室中以木爲案。  又界也。 《齊語》參國起案。  又次第也。 《史記·高帝紀》吏民皆案堵如故。  又作按,考也。 《前漢·賈誼傳》案之當今之務。 《丙吉傳》無所案驗。  又撫也。 《史記·孟嘗君傳》案劒以前。  又《正字通》凡官府興除成例及獄訟論定者皆曰案。  又著書起義亦曰案。  又《集韻》一曰木名。  又叶伊甸切,音宴。 《歐陽脩·讀書詩》初如兩軍交,乗勝方酣戰。至哉天下樂,終日在書案。

『比』

《廣韻》𤰞履切《集韻》《韻會》補履切《正韻》補委切,𠀤音匕。校也,𠀤也。 《周禮·天官》凡禮事,贊小宰,比官府之具。 《註》比,校次之,使知善惡足否也。 《儀禮·大射儀》遂比三耦。 《註》比,校也。 《齊語》比校民之有道者。  又類也,方也。 《禮·學記》比物醜類。 《疏》謂以同類之事相比方,則學乃易成。 《韓詩外傳》高比,所以廣德也。下比,所以挾行也。比於善,自進之階。比於惡,自退之原。  又《詩》有比體。 《毛詩序》詩有六義:一曰風,二曰賦,三曰比,四曰興,五曰雅,六曰頌。鄭司農云:比者,比方於物,諸言如者,皆比詞也。比之與興,同附託外物,比顯而興隱。  又比例。 《禮·王制》必察小大之比以成之。 《鄭註》已行故事曰比。比,例也。 《後漢·陳忠傳》父寵在廷尉,上除漢法溢於甫𠛬者。未施行,寵免,後忠略依寵意,奏上二十三條,爲决事比。 《註》比,例也。  又綴輯書史曰比。 《前漢·儒林傳》公孫弘比輯其義。 《唐藝文志》𤣥宗命馬懷素爲修圖書使,與褚無量整比。  又諡法之一。 《左傳·昭二十八年》擇善而從之曰比。 《詩·大雅》王此大邦,克順克比。 《註》比,必里反。正義引服䖍云:比方損益古今之宜而從之也。  又比部,官名。取校勘亭平之義。卽今𠛬部。 《正韻》音皮,誤。  又水名。 《前漢·地理志》南陽郡有比陽縣。應劭曰:比水所出,東入蔡。  又《集韻》《正韻》𠀤普弭切,音諀。與庀同。治也,具也。 《周禮·春官》大胥比樂官。 《註》錄具樂官也。與庀通。  又《廣韻》《韻會》毗至切《集韻》毗義切《正韻》毗意切,𠀤音避。 《爾雅·釋詁》比,俌也。 《郭註》俌,猶輔。 《易·比卦·彖辭》比,輔也,下順從也。 《卜氏傳》地得水而柔,故曰比。  又親也,近也。 《周禮·夏官》形方氏使小國事大國,大國比小國。 《註》比,猶親也。  又和也。 《周禮·春官》𥰫人辨九𥰫之名,六曰巫比。 《註》巫讀爲筮,比謂筮與民和比也。  又近鄰之稱。 《周禮·地官》五家爲比,使之相保。五比爲閭,使之相受。  又案比。 《周禮·地官》小司徒掌九比之數,乃頒比法於六鄕之大夫,及三年,則大比。 《又》鄕大夫大比考其德行道藝,而興賢者能者。 《疏》三年一閏,天道有成,故每至三年則大案比。  又及也。 《詩·大雅》比于文王,其德靡悔。 《註》比于,至于也。 《前漢·高帝紀》自度比至皆亡之。  又頻也。 《禮·王制》比年一小聘。 《漢志》比年,猶頻年也。  又比比,猶言頻頻。 《前漢·成帝紀》郡國比比地動。  又𠀤也。 《書·牧誓》比爾干。 《正義》楯則𠀤以扞敵,故言比。 《史記·蘇秦傳》騎不得比行。  又齊也。 《詩·小雅》比物四驪。 《註》比物,齊其力也。  又偏也,黨也。 《書·洪範》人無有比德。 《正義》人無阿比之德,言天下衆民盡得中也。 《論語》君子周而不比。 《鄭註》忠信爲周,阿黨爲比。  又從也。 《論語》義之與比。 《朱註》比,從也。 《晉語》事君者比而不黨。 《註》比謂比義。  又合也。 《禮·射儀》其容體比於禮,其節比於樂。 《註》比,親合也。 《漢·劉歆·移太常博士書》比意同力,冀得廢遺。 《師古註》訓合。  又密也。 《詩·周頌》其比如櫛。  又比余,櫛髮具。 《史記·匈奴傳》漢文帝遺單于比余。 《漢書》作比疎。 《廣雅》比,櫛也。 《蒼頡篇》靡者爲比,麤者爲疏。今亦謂之梳。 《顏師古·急就篇註》櫛之大而麤,所以理鬢者,謂之疏,言其齒稀疏也。小而細,所以去蟣蝨者,謂之比,言其齒密比也。皆因其體以立名。  又矢括曰比。 《周禮·考工記》矢人爲矢,夾其隂陽以設其比,夾其比以設其羽。 《鄭司農註》比,謂括也。  又《揚子·方言》比。代也。  又《廣韻》《集韻》《韻會》𠀤必至切,音畀。近也。倂也,密也。義同。  又《正韻》兵媚切,音祕。先也。 《禮·祭義》比時具物,不可以不備。 《鄭註》比時,猶先時也。比,必利反,又甫至反。  又《廣韻》房脂切《集韻》《韻會》頻脂切《正韻》蒲麋切,𠀤音毗。和也。一曰次也,𠀤也。比鄰,猶𠀤鄰。 《杜甫詩》不敎鵝鴨惱比鄰。  又比蒲,地名。 《春秋·昭十一年》大蒐于比蒲。  又臯比,虎皮也。 《左傳·莊十年》蒙臯比而先犯之,後人以爲講席。 《戴叔倫詩》臯比喜接連。 《朱子·張載銘》勇撤臯比。  又師比,胡革帶鉤也。 《戰國策》胡服黃金師比。通作毗紕。  又《唐韻》毗必切《集韻》《韻會》簿必切《正韻》簿密切,𠀤音邲。比次也。 《增韻》比比,猶總總也。 《張九齡荔枝賦》皮龍鱗而騈比。 《顧况·持斧章》榱之斯密,如鱗櫛比。皆讀如邲。  又《莊子·齊物論》人籟則比竹是矣。李軌讀。 《說文》二人爲从,反从爲比。

『民』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彌鄰切,音泯。 《說文》衆萌也。言萌而無識也。 《易·師卦》君子以容民畜衆。 《書·咸有一德》后非民罔使,民非后罔治。 《禮·緇衣》民以君爲心,君以民爲體。  又四民。 《穀梁傳·成元年》古者四民:有士民,有商民,有農民,有工民。 《註》德能居位曰士,辟土植穀曰農,巧心勞手成器物曰工,通財貨曰商。  又司民,星名。 《周禮·秋官·司民》及孟冬祀司民之日,獻其數于王。 《註》司民,軒轅角也。 《釋文》軒轅十七星,如龍形,有兩角,角有大民、小民。  又官名。 《周禮·秋官·司民》掌登萬民之數,自生齒以上,皆書於版。  又民曹,漢官名。 《後漢·百官志》民曹尚書主凡吏上書事。 《註》《蔡質·漢舊儀》曰:典膳治功作,監池、苑囿、盜賊事。  又民部,今戸部也。 《文獻通考》漢置尚書郞四人,其一人主財帛委輸。至魏文帝,置度支尚書寺,專掌軍國支計。吳有戸部,晉有度支,皆主筭也。後周置大司徒卿一人,如《周禮》之制,隋初有度支尚書,則幷後周民部之職。開皇二年,改度支爲民部。永徽初,改民部爲戸部。  又北方有比肩民,見《爾雅·釋地》。南方有裸民,見《呂氏春秋》。  又白民國,白身,背有角,乗之壽二千歲。羽民國,其民皆生羽毛。卵民國,其民皆生卵。毛民國,其民皆生毛。  又有勞民、搖民、壎民、盈民、臷民、蜮民諸國,𠀤見《山海經》。  又鶴民國,人長三寸,日行千里,見《窮神祕苑》。  又姓,見《姓苑》。  又叶鄰知切,音離。 《夏禹襄陵操》洪水滔天,下民愁悲。上帝愈咨,三過吾門不入。父子道衰,嗟嗟不欲煩下民。  又叶彌延切,音眠。 《楊方·合歡詩》齊彼蛩蛩獸,舉動不相捐。生有同穴好,死成倂棺民。 《六書略》民,象俯首力作之形。○按民字之義非一。有總言人者,《詩》天生蒸民,厥初生民。是也。有對君而言者,《書》民惟邦本。是也。有別於在位而言者,《詩》宜民宜人。註:人謂臣,民謂衆庶。是也。有對幽而言者,《論語》務民之義,《左傳》先成民而後致力于神。是也。有對已而言者,《詩》民莫不穀,我獨于罹。是也。有對農而言者,《漢·食貨志》粟甚貴傷民,甚賤傷農。是也。况四民兼士農工商,豈力田始稱民乎。《六書略》之說穿鑿,不可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