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尸得官


   旧时迷信说法,梦见死尸是得官的预兆。


基本信息

成语拼音 mèng shī dé guān
成语简拼 msdg
成语字数  4

成语解析

成语解释


旧时迷信说法,梦见死尸是得官的预兆。


成语示例


死职战死绥,~真古语。 宋·苏轼《秦少游梦发殡而葬之者云是刘发之柩是岁发首荐秦以诗贺之刘泾亦作因次其韵》


出处典源

成语出处


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文学》:“人有问殷中军:‘何以将得位而梦棺器,将得财而梦失秽?’殷曰:‘官本是臭腐,所以将得而梦棺尸;财本是粪土,所以将得而梦秽污。’”


成语典故

《世说新语.文学》:“人有问殷中军:何以将得位而梦棺器,将得财而梦矢秽。殷曰:官本是臭腐,所以将得而梦棺尸;财本是冀土,所以将得而梦秽污。” 古人迷信,以为梦尸是得官的预兆,梦秽是得财的预兆。殷(浩)的解释,时人以为“名通”,即是合理而达情的意思。殷(浩)清高自负,藐视名位金钱,故作出这样的回答。 宋.苏轼《分类东坡诗》六:“秦少游梦发殡而葬之者……因次其韵”诗:“居官死职战死绥,梦尸得官真古语。”

现代字典(分字解释)

睡眠时身体内外各种刺激或残留在大脑里的外界刺激引起的景象活动。 做梦:~见。 比喻幻想或愿望:~想。

死人的身体:~体。~骸。僵~。借~还魂。 〔~位〕空占着职位而不做事,如“~~素餐,“~~误国”。 古代祭祀时,代表死者受祭的人。

获取,接受:~到。~失。~益。~空(kòng)。~便。~力。~济。心~。 适合:~劲。~当(dàng )。~法。~体。 满意:~意。扬扬自~。 完成,实现:饭~了。~逞。~志(多指满足名利的欲望)。 可以,许可:不~随地吐痰。 口语词(a.表禁止,如“~了,别说了”;b.表同意,如“~,就这么办”)。

必须,须要:可~注意。 极舒服,极适意:这时要能洗上凉水澡,就~了。

用在动词后表可能:要不~。拿~起来。 用在动词或形容词后的连接补语,表示效果或程度:跑~快。香~很。

在政府担任职务的人:~吏。~僚。~邸。~腔。~署。~厅。~爵。 属于国家的或公家的:~办。~费。~方。~府。 生物体上有特定机能的部分:感~。器~。五~。~能。 姓。

康熙字典(分字解释)

『梦』

俗夢字。 《唐韻》《集韻》《韻會》莫鳳切《正韻》蒙弄切,𠀤蒙去聲。覺之對,寐中所見事形也。 《書·說命》夢帝賚子良弼。 《詩·小雅》乃占我夢。 《周禮·春官·占夢》以日月星辰占六夢之吉凶,一正夢、二噩夢、三思夢、四寤夢、五喜夢、六懼夢。 《又》大卜掌三夢之法,一致夢、二觭夢,《註》奇怪之夢、三咸陟。 《註》升也,進也,無思慮而有其夢。一作咸夢。 《莊子·齊物論》昔者莊周夢爲蝴蝶,栩栩然胡蝶也。俄然覺,則蘧蘧然周也。 《張子正蒙》夢形閉而氣專于內,夢所以緣舊于習心,飢夢取,飽夢與。  又澤名。 《書·禹貢》雲土夢作。  又《司馬相如·子虛賦》楚有七澤,一曰雲夢。雲夢者,方九百里。○按《左傳》《漢書》雲夢𠀤平去二音。  又水名。夢水,在袁州宜春縣東。 《寰宇記》昔鍾儀欲相此立縣,夜乞夢,果符所祝,因名縣曰思縣,水曰夢水。  又姓。見《統譜》。  又《廣韻》《正韻》莫紅切《集韻》《韻會》謨中切,𠀤音蒙。 《潘岳·哀永逝文》旣遇目兮無兆,曾寤寐兮弗夢。爰顧瞻兮家道,長寄心兮爾躬。  又《集韻》彌登切。音萌。 《詩·齊風》甘與子同夢。  又叶諸良切,音章。 《𨻰琳·大荒賦》懼蓍兆之有惑兮,退齊思乎蘭房。魂營營與神遇兮,又診余以嘉夢。  又叶暮傍切,茫去聲。 《道藏歌》絳衣表羣會,生始似久夢。德隱冲內迹,至寂不覺當。當去聲。 《說文》夢,不明也。从夕,瞢省聲。 《唐韻》《集韻》莫鳳切《韻會》《正韻》蒙弄切,𠀤同夢。 《說文》作㝱,寐而有覺也。从宀从𤕫夢聲。 《周禮·春官·占夢》以日月星辰,占六㝱之吉凶,一曰正㝱,二曰㖾㝱,三曰思㝱,四曰悟㝱,五曰喜㝱,六曰懼㝱。隸省作夢。互詳夕部夢字註。

『尸』

《廣韻》式之切《集韻》升脂切《正韵》申之切,𠀤音蓍。 《說文》尸,𨻰也。象臥之形。 《釋名》尸,舒也。骨節解舒。不能復自勝斂也。 《論語》寢不尸。 《禮·喪大記》凡馮尸。興必踊。  又神象也。古者祭祀,皆有尸以依神。 《詩·小雅》皇尸載起。 《大雅》公尸來燕來寧。 《朱子曰》古人於祭祀,必立之尸。因祖考遺體,以凝聚祖考之氣。氣與質合,則散者庶乎復聚。此敎之至也。  又主也。 《詩·召南》誰其尸之,有齊季女。 《箋》主設羹之事。  又𨻰也。 《左傳·莊四年》楚武王荆尸,授師孑焉,以伐隨。 《註》謂𨻰師於荆也。  又《禮·表記》事君,近而不諫,則尸利也。 《前漢·鮑宣傳》以拱默尸祿爲智。 《註》言不憂其職,但知食祿而已。  又姓。 《廣韻》秦尸佼爲商君師,著書。  又三尸,神名。 《正字通》本作𡰣,俗作尸。 《廣韻》《正韻》申之切《集韻》《韻會》升脂切,𠀤音施。 《說文》終主也,从尸死,會意。 《禮·曲禮》在牀曰屍,在棺曰柩。 《左傳·文三年》秦伯濟河焚舟,封殽屍而還。 《正字通》古尸作屍。 《易·師卦》弟子輿屍,《石經》省作尸。尸屍通用,但祭祀之尸不可借用屍字。互詳尸字註。屍字从尸从𣦸作。

『得』

《唐韻》《正韻》多則切《集韻》《韻會》的則切,𠀤音德。 《說文》行有所得也。 《玉篇》獲也。 《韻會》凡有求而獲皆曰得。  又賦受亦曰得。 《易·乾卦》知得而不知喪。 《禮·曲禮》臨財毋苟得。 《左傳·定九年》凡獲器用曰得,得用焉曰獲。 《孟子》求則得之。  又貪也。 《論語》戒之在得。  又《韻會》與人契合曰相得。 《王褒·聖主得賢臣頌》聚精會神,相得益章。  又得得,唐人方言,猶特地也。 《全唐詩話》貫休入蜀,以詩投王建曰:一瓶一鉢垂垂老,千水千山得得來。  又叶都木切,音篤。 《老子·道德經》罪莫大於可欲,禍莫大於不知足,咎莫大於欲得。 《易林》入市求鹿,不見頭足,終日至夜,竟無所得。 《集韻》或作㝶。

『官』

《唐韻》古丸切《集韻》《韻會》《正韻》沽歡切,𠀤音觀。 《說文》吏事君也。 《玉篇》宦也。 《論語·撰考》黃帝受地形,象天文,以制官。 《周禮·天官疏》上古以雲鳥紀官,六官之號見於唐虞,堯育重黎之後,羲氏和氏之子,使掌舊職天地之官。其時官名,蓋曰稷曰司徒,是天官稷也,地官司徒也。  又分命仲叔,使掌四時之官,春爲秩宗,夏爲司馬,秋爲士,冬爲共工。共工,冬官也。合稷與司徒,是六官之名見也。夏之官百有二十,公卿大夫元士,具列其數,殷之官二百四十,至周三百六十而大備,故曰設官分職,以爲民極。  又《增韻》職也,使也,公也。 《書·咸有一德》任官惟賢材。 《禮·王制》論定然後官之。  又《周禮·春官·大宗伯》六命賜官。 《註》謂自置其臣屬,治家邑也。  又朝廷治事處曰官。 《禮·玉藻》在官不俟屨。 《註》趨君命也。 《前漢·賈誼傳》學者所學之官也。  又事也。 《禮·樂記》禮樂明備,天地官矣。 《疏》官猶事也,謂各得其事也。  又身有五官。 《孟子》耳目之官,不思而蔽於物。 《又》心之官則思,思則得之。  又姓。  又複姓。三氏,晉王官氏,魯亓官氏,楚上官氏。  又與管通,宋元邊徼所司曰掌管,今爲土司長官。  又叶古元切,音涓。 《崔駰·大理箴》嗟兹大理,愼於爾官。賞不可不思,斷不可不虔。 《說文》从宀从㠯。㠯猶衆也,與師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