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喻遇事能明察是非的人。
比喻遇事能明察是非的人。
他的外号就是“水晶灯笼”
宋 范镇《东斋记事补遗》:“刘随待制为成都通判,严明通达,人谓之水晶灯笼。”
《宋史.刘随传》:“随与孔道辅、曹修古同时为言事官,皆以清直闻。随临事明锐敢行,在蜀,人号为‘水晶灯笼’。” 水晶,即无色透明的结晶石英,如做成灯笼,将明亮无比。刘随遇事善断,态度明朗,故有此喻。后以“水晶灯笼”作为眼光敏锐、对事物了解十分清晰的典故。 《宋史.孙道夫传》:“道夫断其机,遇事明了,人目为水晶灯笼。九年不迁,盖非秦桧所乐也。” 偏正 比喻人明察事理。宋·范镇《东斋记事·补遗》:“刘随待制为成都通判,严明通达,人谓之~。”△褒义。→明察秋毫 ?黑漆灯笼
一种无色、无臭、透明的液体:~稻。~滴石穿。~泄不通。 河流:汉~。湘~。 江河湖海的通称。~库。~利。~到渠成(喻条件成熟,事情就会顺利完成)。~可载舟。跋山涉~。依山傍~。 液汁:~笔。墨~。 指附加的费用或额外的收入:贴~。外~。肥~。 指洗的次数:这衣服洗过两~了。 姓。
〔结~〕a.物质从液态或气态形成晶体;b.喻珍贵的成果,如“这部作品是他多年研究的~~”。 形容光亮:~莹。~亮。~明。亮~~。
用竹篾、木条编成的盛物器或罩物器:灯~。熏~。 用竹篾、木条或金属丝等编插而成的养鸟或虫的器具:鸡~。鸟~。蝈蝈~。 旧时囚禁犯人的东西:囚~。牢~。 用竹木或金属材料制成的有盖的蒸东西器具:~屉。蒸~。 泛指包络之物:~头。
较大的箱子:箱~。 遮盖,罩住:~罩。烟~雾罩。 概括而不分明,不具体,称“笼统”。
《唐韻》《正韻》式軌切《集韻》《韻會》數軌切,𠀤稅上聲。 《說文》準也。北方之行,象衆水𠀤流,中有微陽之氣也。 《徐鉉曰》衆屈爲水,至柔,能攻堅,故一其內也。 《釋名》水,準也,準平物也。 《白虎通》水位在北方。北方者,隂氣,在黃泉之下,任養萬物。水之爲言濡也。 《書·洪範》五行,一曰水。 《又》水曰潤下。 《正義曰》天一生水,地六成之。五行之體,水最微,爲一。火漸著,爲二。木形實,爲三。金體固,爲四。土質大,爲五。 《易·乾卦》水流濕。 《說卦》坎爲水。 《管子·水地篇》水者,地之血氣,如筋脉之通流者也。 《淮南子·天文訓》積隂之寒氣爲水。 又六飮之一。 《周禮·天官》漿人掌共王之六飮,水漿醴涼醫酏。 又《禮·玉藻》五飮:上水、漿、酒、醴、酏。 《註》上水,水爲上,餘次之。 又《禮·曲禮》凡祭宗廟之禮,水曰淸滌。 又明水,所以共祭祀。 《周禮·秋官》司烜氏掌以夫遂取明火於日,以鑒取明水於月,以共祭祀之明齍明燭共明水。 《註》鑒,鏡屬,取水者。世謂之方諸。 又官名。 《左傳·昭十七年》共工氏以水紀,故爲水師而水名。 又《前漢·律歷志》五聲,羽爲水。 又天水,郡名,漢武帝所置。 又中水,縣名,屬涿郡。應劭曰:易𣻎二水之中。𠀤見《前漢·地理志》。 又黑水,國名,卽𩎟韐。 又露爲上池水。 《史記·扁鵲傳》飮是以上池之水。 《註》上池水,謂水未至地,蓋承取露及竹木上水以和藥。 又姓。 又《韻補》叶式類切,音墜。 《劉楨·魯都賦》蘋藻漂於陽侯,芙蓉出於渚際。奮紅葩之熩熩,逸景燭於崖水。 又叶呼委切,音毀。 《李白·游高淳丹陽湖詩》龜游蓮葉上,鳥宿蘆花裏。少女棹輕舟,歌聲逐流水。 又《韻補》音準。引《白虎通》水之爲言準也。○按準乃水之義,非水之音。蓋沿《周禮·考工記》鄭註,準讀爲水而誤。今不從。
『晶』《唐韻》子盈切《集韻》《韻會》咨盈切,𠀤音精。 《說文》精光也。从三日。 《宋之問詩》八月涼風天氣晶。 又晶晶,光也。 《歐陽詹·秋月賦》晶晶盈盈。 又《方岳詩》江樹曉晶晶。 《集韻》或作晟。 《通雅》古精、晶通。《易林》陽晶隱伏,卽陽精。 《讀書通》水精,卽水晶。
『灯』《集韻》當經切,音丁。 《玉篇》火也。 《類篇》烈火也。 《字彙》《正字通》𠀤云俗燈字。◎按玉篇,集韻,類篇,灯燈分載,音切各異,强合爲一,非。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都騰切,音登。 《玉篇》燈火也。 《春明退朝錄》上元然燈,自昏至畫。 《西京雜記》元夕然九華燈于南山上,照見百里。 《又》咸陽宮有靑玉五枝燈,高七尺五寸,作蟠螭,以口銜燈,燈然鱗甲皆動,炳若列星。 又釋書以燈喻法,有傳燈錄。 《杜甫詩》傳燈無白日。 又《正字通》金燈草,一名山慈姑,醫方取此合爲丸,名玉樞丹,詳本草綱目。 又叶都郞切,音當。 《魏·敷鯨魚燈賦》寫載其形托于金燈,隆脊矜尾鬐甲舒張。 《集韻》本作鐙。 《說文》鐙,錠也。 《註》徐鉉曰:錠中置燭,故謂之鐙。今俗別作燈。非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