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不责众


   责:责罚;众:多数人。指某种行为即使应受到法律的惩罚,但很多人都那样干,也就不好惩罚了。


基本信息

成语拼音 fǎ bù zé zhòng
成语注音 ㄈㄚˇ ㄅㄨˋ ㄗㄜˊ ㄓㄨㄥˋ
成语简拼 fbzz
感情色彩 中性
常用程度 常用
产生年代 近代
成语英文 The law cannot be enforced when everyone is an offender.
成语结构  主谓式
成语字数  4

成语解析

成语解释


责:责罚;众:多数人。指某种行为即使应受到法律的惩罚,但很多人都那样干,也就不好惩罚了。


近义词



成语示例


熊召政《张居正》第四卷第十回:“如今的廪膳生员个个都是刺儿头,法不责众啊!”


出处典源

成语出处


清·石玉昆《小五义》第38回:“大家一议论,法不责众,全走了。”


成语典故

主谓 法,法律。法律不惩处多数人。蒋子龙《拜年》5:“各个车间都差不多,到时候大家都完不成,~,看你冷占国有什么咒儿念?”△多用于运用法律方面。→罚不责众 法不治众

现代字典(分字解释)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办。~典。~官。~规。~律。~令。~定。~场。~理。~纪。~盲。~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制。~治。犯~。守~。合~。宪~(国家的根本大法)。政~。奉公守~。逍遥~外。 处理事物的手段:办~。设~。手~。写~。 仿效:效~。 标准,规范,可仿效的:~式。~帖。 佛家的道理:佛~。~号。~轮。~像。~门。 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师。~器。~事。 指“法国”:~文。~式大菜。 姓。

副词。 用在动词、形容词和其它词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语素前面,构成形容词:~去。~多。~法。~料。~材(才能平庸,常用作自谦)。~刊(无须修改,不可磨灭)。~学无术。~速之客。 单用,做否定性的回答:~,我不知道。 用在句末表疑问:他现在身体好~?

古同“否”,不如此,不然。

许多:与“寡”相对:~人。~多。~矢之的。芸芸~生。 许多人:大~。群~。民~。~口铄金。~目睽睽。~叛亲离。~擎易举。

康熙字典(分字解释)

『法』

《唐韻》方乏切《集韻》《韻會》弗乏切,𠀤翻入聲。 《爾雅·釋詁》法,常也。 《釋名》法,偪也。偪而使有所限也。 《禮·月令》乃命太史守典奉法。 《註》法,八法也。  又制度也。 《禮·曲禮》謹修其法而審行之。  又禮法也。 《孝經·卿大夫章》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  又𠛬法也。 《書·呂𠛬》惟作五虐之𠛬曰法。  又象也。 《文心雕龍·書記篇》申憲述兵,則有律令法制。法者,象也。兵謀無方,而奇正有象,故曰法。  又效法也。 《易·繫辭》崇效天,𤰞法地。  又執法,星名。 《史記·天官書註》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廷尉之象。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御史大夫之象。  又姓。 《後漢·法雄傳》齊襄王法章之後。  又《韻補》叶敷弗切,音拂。 《揚子·太𤣥經》陽氣高縣厥法,物仰其墨,莫不被則。  又叶芳未切,音廢。 《歐陽修銘》奕奕明堂,萬邦從祀,豈無臣工,爲予執法。 《玉篇》古文法字。註詳水部五畫。

『不』

《韻會》《正韻》𡘋逋沒切,補入聲。不然也,不可也,未也。 《禮·曾子問》葬引至于堩,日有食之,則有變乎,且不乎。  又《周禮·夏官》服不氏,掌養猛獸而敎擾之。 《註》服不服之獸者。  又《廣韻》《韻會》𡘋分物切。與弗同。今吳音皆然。  又《韻會》俯九切,音缶。與可否之否通。 《說文》鳥飛上翔,不下來也。从一,一猶天也。象形。  又《玉篇》甫負切《廣韻》甫救切,𡘋缶去聲。義同。  又《廣韻》甫鳩切《集韻》《韻會》《正韻》方鳩切,𡘋音浮。夫不,䳡也。亦作鳺鴀。 《爾雅·釋鳥》䳡其鳺鴀。 《郉疏》陸璣云:今小鳩也。一名䳕鳩,幽州人或謂鷱鴡,梁宋閒謂之隹,揚州人亦然。  又未定之辭也。 《陶潛詩》未知從今去,當復如此不。  又姓。 《晉書》汲郡人不準。◎按《正字通》云:不姓之不,轉注古音,音彪。  又《正韻》芳無切。與柎通。花萼跗也。 《詩·小雅》鄂不韡韡。 《鄭箋》承華者,鄂也。不當作柎。鄭樵曰:不象萼蔕形。與旉通。 《陸璣詩疏》柎作跗。 《束皙·補亡詩》白華絳趺。 《唐詩》紅萼靑趺皆因之。  又華不注,山名,在濟南城東北。 《左傳·成二年》晉卻克戰于鞌,齊師敗績。逐之,三周華不注。 《伏琛齊記》引摯虞畿服經,不,與詩鄂不之不同。李白詩:兹山何峻秀,彩翠如芙蓉。蓋因華跗而比擬之。胡傳讀不如卜,非。  又《古詩·日出東南隅行》使君謝羅敷,還可共載不。羅敷前致辭,使君亦何愚。使君自有婦,羅敷自有夫。〇按愚當讀若吾,疑模切,與敷不夫叶。敷不夫本同模韻,《正字通》不改音符,叶夫愚,非是。  又與丕同。 《書·大誥》爾丕克遠省。馬融作不。 《秦·詛楚文》不顯大神巫咸。 《秦·和鐘銘》不顯皇祖。𠀤與詩周頌不顯不承同。不顯不承,猶書云丕顯丕承也。  又《韻補》叶補美切,音彼。 《荀子·賦篇》𥳑然易知,而致有理者與。君子所敬,而小人所不者與。所不謂小人所鄙也。 《正字通》不字在入聲者,方音各殊,或讀逋入聲,或讀杯入聲。司馬光切韻圖定爲逋骨切,今北方讀如幫鋪切,雖入聲轉平,其義則一也。

『众』

《篇海類編》魚琴切,音吟。衆立也。與乑異。俗書爲衆字。非。 《唐韻》《廣韻》《集韻》《類篇》《韻會》《正韻》𠀤之仲切,終去聲。 《說文》多也。 《徐曰》國語三人爲眾。數成於三也。 《易·說卦》坤爲眾。 《疏》取其地載物非一也。 《書·湯誓》格爾眾庶。 《詩·周頌》命我眾人。 《黌山子損益篇》寡者,爲人上者也。眾者,爲人下者也。  又眾雨。 《禮·月令·淫雨蚤降註》雨三日以上爲霖,今月令曰眾雨。  又星名。 《史記·天官書》婁爲聚眾。  又縣名。 《前漢·地理志》安眾縣,秦置,屬南陽郡。  又《唐韻》職戎切《集韻》《韻會》之戎切,𠀤音終。義同。  又草名。 《爾雅·釋草疏》眾,一名秫。稷之黏者也。  又濼,一名貫眾,藥草也。  又姓。 《左傳》有眾仲,眾父,以字爲氏。  又叶諸良切,音章。 《道藏歌》攜袂明眞館,仰期無上皇。北鈞唱羽人,玉女粲賢眾。  又叶諸仍切,音蒸。 《揚子·太𤣥經》減於艾無以涖眾也,減黃貞臣道丁也。  又叶才淫切,音琴。 《揚子·太𤣥經》減其儀欲自禁也,減於艾無以涖眾也。 《正字通》从橫目,从㐺,人數多也。目,數也。字彙作衆,列血部,非。 《字彙》同眾。 《正字通》眾字之譌。別詳目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