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言法则标准。
犹言法则标准。
清·李渔《闲情偶寄·词曲·授曲》:“尝怪天地之间,有一种文字,即有一种文字之法脉准绳载之于书者。”
犹言法则标准。清 李渔《闲情偶寄.词曲.授曲》:“尝怪天地之间,有一种文字,即有一种文字之法脉准绳载之于书者。” 并列 法则标准。清·李渔《闲情偶寄·词曲·授曲》:“尝怪天地之间,有一种文字,即有一种文字之~载之于书者。”△多用于准则方面。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办。~典。~官。~规。~律。~令。~定。~场。~理。~纪。~盲。~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制。~治。犯~。守~。合~。宪~(国家的根本大法)。政~。奉公守~。逍遥~外。 处理事物的手段:办~。设~。手~。写~。 仿效:效~。 标准,规范,可仿效的:~式。~帖。 佛家的道理:佛~。~号。~轮。~像。~门。 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师。~器。~事。 指“法国”:~文。~式大菜。 姓。
分布在人和动物周身内的血管:~络。~理。 动脉的跳动:~搏。切~(中医指诊脉)。~口(中医切脉的部位)。~息。~象(指脉搏的形象与动态)。~门(手腕部可以看到的桡动脉跳动的部分)。诊~。 像血管那样连贯而自成系统的东西:山~。叶~。矿~。~~相承。
[脉脉]形容用眼神表达爱慕的情意:~~含情。
允许,许可:~许。~予。批~。 〈介〉依照,依据:~此处理。 定平直的东西:水~。~绳。 标准,法则,可以做为依据的:~则。标~。 箭靶的中心:~的(dì)。 正确:~确。~星。瞄~。 〈副〉一定,确实:~保。~定。 鼻子:隆~(高鼻子)。 和某类事物差不多,如同,类似:~尉。~平原。
用两股以上的棉麻纤维或棕草等拧成的条状物:~子。~索。缆~。~梯。~操。~伎(a.杂技中的走绳;b.旧时指走绳的女艺人)。~锯木断(喻力量虽小,只要坚持不懈,就能做出看来很难办到的事情)。 木工用的墨线,引申为标准、法则,又引申为按一定的标准去衡量、纠正:~墨。准~。~正。~之以法。 继续:“~其祖武”(继承祖先)。 赞誉:“~息妫以语楚子”(“息妫”,人名)。 姓。
《唐韻》方乏切《集韻》《韻會》弗乏切,𠀤翻入聲。 《爾雅·釋詁》法,常也。 《釋名》法,偪也。偪而使有所限也。 《禮·月令》乃命太史守典奉法。 《註》法,八法也。 又制度也。 《禮·曲禮》謹修其法而審行之。 又禮法也。 《孝經·卿大夫章》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 又𠛬法也。 《書·呂𠛬》惟作五虐之𠛬曰法。 又象也。 《文心雕龍·書記篇》申憲述兵,則有律令法制。法者,象也。兵謀無方,而奇正有象,故曰法。 又效法也。 《易·繫辭》崇效天,𤰞法地。 又執法,星名。 《史記·天官書註》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廷尉之象。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御史大夫之象。 又姓。 《後漢·法雄傳》齊襄王法章之後。 又《韻補》叶敷弗切,音拂。 《揚子·太𤣥經》陽氣高縣厥法,物仰其墨,莫不被則。 又叶芳未切,音廢。 《歐陽修銘》奕奕明堂,萬邦從祀,豈無臣工,爲予執法。 《玉篇》古文法字。註詳水部五畫。
『准』《廣韻》《集韻》𠀤俗準字。 《正字通》字林準與准同。正韻軫韻準准二字𠀤存,當卽準字重文。 《唐韻》《正韻》之允切《集韻》《韻會》主尹切,𠀤肫上聲。 《說文》平也。 《前漢·律歷志》繩直生準。準者,所以揆平取正也。 《書·立政》準人。 《正義》準人,正法之人,謂士官。 又均也。 《禮·月令》先定準直。 《正義》謂輕重平均。 又《周禮·冬官考工記》權之然後準之。 《註》謂準擊平正之也。 又平準,漢官名。武帝置平準官,籠天下鹽鐵。 又則也,倣也。 《易·繫辭》易與天地準。 又樂器,漢京房所作,以定律數。 亦作准。 《莊子·天道篇》平中準,大匠取法焉。 《字林》準與準同。 又《唐韻》職悅切《集韻》《韻會》《正韻》朱劣切,𠀤音拙。 《史記·高祖本紀》隆準而龍顏。 《註》服虔曰:準,頰權也。文穎曰:準,鼻也。 又《集韻》數軌切《正韻》式軌切,𠀤音水。亦平也。一曰車轅脊不停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