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以群分


   见“物以类聚”。


基本信息

成语拼音 wù yǐ qún fēn
成语注音 ㄨˋ 一ˇ ㄑㄨㄣˊ ㄈㄣ
成语简拼 wyqf
感情色彩 中性
常用程度 一般
产生年代 古代
成语繁体 物以羣分
成语英文 Like will to like.
成语结构  主谓式
成语字数  4

成语解析

成语解释


见“物以类聚”。


近义词



成语示例


《南史·王融传》:“物以群分,方以类聚。君长东隅,居然应嗜此族。”


出处典源

成语出处


《周易·系辞上》:“方以类聚,物以群分。”


成语典故

见“方以类聚”。唐·邢宇《握槊赋》:“~,故玄黄而不杂;斗必遇敌,惟蚌鹬其何欢。”

现代字典(分字解释)

人以外的具体的东西:事~。生~。~体。货~。礼~。文~。~价。~质。地大~博。~极必反。 内容,实质:言之有~。 指自己以外的人或跟自己相对的环境:~议(群众的批评)。待人接~。~望所归(众望所归)。

用,拿,把,将:~一当十。~苦为乐。~身作则。~邻为壑。~讹传讹。~往鉴来。 依然,顺,按照:~时启闭。物~类聚。 因为:~人废言。勿~善小而不为。不~物喜,不~己悲。 在,于(指时日):“子厚~元和十四年十一月八日卒,年四十七”。 目的在于:~待时机。~儆效尤。 文言连词,与“而”用法相同:梦寐~求。 用在方位词前,表明时间、方位、方向或数量的界限:~前。~内。 用在动词后,类似词的后缀:可~。得~。 古同“已”,已经。 太,甚:不~急乎? 及,连及:富~其邻。

相聚成伙的,聚集在一起的:~岛。~山。~书。~芳。~居。~落(luò)。~集。~雕。~蚁附膻(许多蚂蚁附着在有膻味的东西上;喻臭味相投的人趋炎附势,追逐私利)。 众人:~众。~情。~雄。~策~力。~威~胆。 量词,用于成群的人或物:一~孩子。

区划开:~开。划~。~野(划分的范围)。~界。~明。条~缕析。~解。 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发。~忧。~心劳神。 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会。~行(háng )。 散,离:~裂。~离。~别。~崩离析。~门别类。 辨别:区~。~析。 区划而成的部分:二~之一。 一半:人生百年,昼夜各~。春~。秋~。

名位、职责、权利的限度:~所当然。身~。~内。恰如其~。安~守己。 构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质或因素:成~。天~(天资)。情~(情谊)。 料想:“自~已死久矣”。 同“份”,属于一定的阶层、集团或具有某种特征的人:知识~子。

康熙字典(分字解释)

『物』

《唐韻》文弗切《集韻》《韻會》《正韻》文拂切,𠀤音勿。 《說文》萬物也。牛爲大物。天地之數,起於牽牛,故从牛。勿聲。 《玉篇》凡生天地之閒,皆謂物也。 《易·乾卦》品物流形。  又《无妄》先王以茂對時,育萬物。 《周禮·天官·大宰》九貢,九曰物貢。 《註》物貢,雜物,魚鹽橘柚。  又《玉篇》事也。 《易·家人》君子以言有物,而行有恆。 《疏》物,事也。 《禮·哀公問》敢問何謂成身,孔子對曰:不過乎物。 《註》物,猶事也。 《周禮·地官·大司徒》以鄕三物敎萬民,而賔興之。  又《詩·小雅》比物四驪。 《傳》物,毛物也。 《又》三十維物,爾牲則具。 《周禮·春官·雞人》掌共雞牲,辨其物。 《註》謂毛色也。  又《夏官·校人》凡軍事,物馬而頒之。 《疏》物卽是色。 《楚語》毛以示物。  又《周禮·地官·卝人》若以時取之,則物其地,圖而授之。 《註》物地,占其形色,知鹹淡也。草人,以物地相其宜而爲之種。 《左傳·昭三十二年》物土方。 《註》物,相也,相取土之方面。  又《玉篇》類也。 《左傳·桓六年》丁卯,子同生。公曰:是其生也,與吾同物。 《註》物,類也。謂同日。  又《周禮·天官·酒正》辨三酒之物。 《疏》物者,財也。以三酒所成有時,故豫給財,令作之也。  又《周禮·地官·司門》幾出入不物者。 《註》不物,衣服視占不與衆同,及所操物不如品式者。  又《周語》神之見也,不過其物。 《註》物,物數也。  又《廣韻》旗名。 《周禮·春官·司常》雜帛爲物。  又叶去聲。 《唐韻正》符沸反。 《揚子·太玄經》人人物物,各由厥彙。 《阮籍·東平賦》及至分之國邑,樹之表物,四時儀其象,隂陽暢其氣。  又叶微律切。 《班固·東都賦》指顧倏忽,獲車己實。樂不極盤,殺不盡物。  又叶微月切。 《蘇軾·四達齋銘》孰如此閒,空洞無物。戸牖盍開,廓焉四達。達,陀悅切。

『以』

《韻會》《正韻》𠀤養里切,怡上聲。爲也。 《論語》視其所以。  又因也。 《詩·邶風》何其久也,必有以也。 《左傳·昭十三年》我之不共,魯故之以。 《註》以魯故也。 《列子·周穆王篇》宋人執而問其以。  又用也。 《論語》不使大臣怨乎不以。  又《左傳·僖二十六年》凡師能左右之曰以。 《易·師卦》能以衆正。  又《詩·周頌》侯彊侯以。 《註》彊民有餘力來助者,以閒民轉移執事者。  又同已。 《孟子》無以,則王乎。  又古以與聲相通。 《禮·燕禮》君曰:以我安。 《註》猶與也。 《魏書·李順傳》此年行師,當克以不。 《韓愈·剝啄行》凡今之人,急名以官。 《註》韓文與多作以。  又《集韻》與似同。 《易·明夷》箕子以之。鄭氏,荀氏皆作似。

『群』

《五經文字》羣,俗作群。

『分』

《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𠀤音餴。 《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 《易·繫辭》物以羣分。  又《增韻》裂也,判也。  又《廣韻》賦也,施也。 《增韻》與也。  又《玉篇》隔也。  又《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  又半也。 《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 《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  又徧也。 《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又與紛通。 《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 《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 《註》猶紛紛。  又《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 《註》匪讀爲分。  又《唐韻》扶問切《集韻》《韻會》符問切,𠀤汾去聲。名分也。 《禮·禮運》禮達而分定。  又均也,分劑也。 《禮·曲禮》分毋求多。  又分位也。 《漢諸葛亮出師表》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又《集韻》方問切,紛去聲。均也。 《左傳·僖元年》救患分災。  又《正韻》府吻切,音粉。 《爾雅·釋器》律謂之分。 《註》分音粉,律管可以分氣。  又《韻補》叶膚容切,音丰。 《曹植·七啓》太極之初,渾沌未分。萬物紛錯,與道俱隆。  又叶膚眠切,音近徧。 《班固·西都賦》九市開場,貨別隊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災字原刻从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