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瓜被剖开,豆从荚里裂出一样。比喻国土被人分割。
南朝 宋 鲍照《芜城赋》:“出入三代,五百余载,竟瓜剖而豆分。”
同“豆剖瓜分”。《南史.陈武帝纪》:“自纮九野,瓜剖豆分;窃帝偷王,连州比县。” 并列 瓜被剖开,豆从荚里裂出。比喻国土被分割。语出南朝宋·鲍照《芜城赋》:“出入三代,五百余载,竟瓜剖而豆分。”蔡东藩、许廑父《民国演义》135回:“各为雄长,~。”△用于描写疆土分割或分裂。→残山剩水 ?金瓯无缺。 也作“豆分瓜剖”、“瓜分豆剖”、“豆剖瓜分”。
蔓生植物,属葫芦科,果实可食:西~。冬~。~蒂。~分(像切瓜一样分割,如“~~天下”)。~葛。~代。~李(指嫌疑的境地)。~子儿。
破开:~开。解~。~面。~腹。 分析,分辩:~白。~解。~析。
双子叶植物的一科,木本、草本植物都有,如“紫檀”、“槐树”、“黄豆”、“绿豆”、“红豆”、“豌豆”、“落花生”等,日常统称豆类植物,亦指这些植物的种子:~科。~子。~荚(豆角儿)。~浆。~绿。煮~燃萁。目光如~。 形状像豆粒的东西:土~儿。 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形状像高脚盘:俎~。 姓。
区划开:~开。划~。~野(划分的范围)。~界。~明。条~缕析。~解。 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发。~忧。~心劳神。 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会。~行(háng )。 散,离:~裂。~离。~别。~崩离析。~门别类。 辨别:区~。~析。 区划而成的部分:二~之一。 一半:人生百年,昼夜各~。春~。秋~。
名位、职责、权利的限度:~所当然。身~。~内。恰如其~。安~守己。 构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质或因素:成~。天~(天资)。情~(情谊)。 料想:“自~已死久矣”。 同“份”,属于一定的阶层、集团或具有某种特征的人:知识~子。
《唐韻》《正韻》古華切《集韻》《韻會》姑華切,𠀤音騧。 《說文》㼌也。象形。 《詩·豳風》七月食瓜。 《禮·曲禮》爲天子削瓜者副之。 又《月令》孟夏之月,王瓜生。 《註》王瓜,萆挈也。 《前漢·食貨志》菜茹有畦瓜瓠果蓏。 《齊民要術》二月辰日宜種瓜。 《廣雅》龍蹄獸掌,羊骹兔頭,桂支蜜筩,𤬒蛌貍頭,皆瓜屬也。 又木瓜。 《詩·衞風》投我以木瓜,報之以瓊琚。 《傳》木瓜。楙木也。可食之木。 《周禮·冬官考工記·弓人》凡取幹之道七,柘爲上,檍次之,檿桑次之,橘次之,木瓜次之,荆次之,竹爲下。 又天瓜,栝樓別名。見《本草綱目》。 又昆侖瓜,茄子別名。見《酉陽雜俎》。 又匏瓜,星名。 《史記·天官書》匏瓜有靑黑星守之,魚鹽貴。 《註》匏瓜,一名天雞。在河鼓東。匏瓜明,則歲大熟也。 又守瓜,蟲名。 《爾雅·釋蟲》蠸輿父,守瓜。 《註》今瓜中黃甲小蟲,喜食瓜葉。故曰守瓜也。 又地名。 《左傳·宣十五年》晉侯賞桓子狄臣千室,亦賞士伯以瓜衍之縣。 又《襄十四年》昔秦人迫逐,乃祖吾離于瓜州。 《註》瓜州,地在今燉煌。 《正字通》今鎭江有瓜州,異地同名。 又國名。 《正字通》柯枝國別種曰木瓜。穴居,男女裸體,紉結草木葉蔽前後。見星槎勝覽。 又瓜田,複姓。 《前漢·王莽傳》有瓜田儀。 又《韻補》叶攻乎切,音孤。 《左傳·哀十七年》衞侯夢于北宮,見人登昆吾之觀,被髮北面而譟,曰:登此昆吾之墟,緜緜生之瓜。余爲渾良夫,叫天無辜。 又叶古禾切,音戈。 《道藏歌》仙童掇朱實,神女獻玉瓜。浴身丹液池,濯髮甘泉波。 《集韻》俗作苽,非。
『剖』《唐韻》《集韻》《韻會》普后切《正韻》普厚切,𠀤音掊。 《說文》判也。从刀,咅聲。 《蒼頡篇》拆也。 《玉篇》判也。中分爲剖。 《廣韻》破也。 《前漢·高帝紀》剖符封功臣。 《左思·吳都賦》剖巨蚌於回淵。 又《唐韻》方武切《集韻》斐父切,𠀤音撫。義同。
『豆』《唐韻》徒𠋫切《集韻》《韻會》《正韻》大透切,𠀤音竇。 《說文》古食肉器也。 《爾雅·釋器》木豆謂之豆。 《書·武成》執豆籩。 《詩·小雅》爲豆孔庶。 《公羊傳·桓四年》諸侯曷爲必田狩。一曰乾豆。 《註》豆,祭器,狀如鐙。 《禮·明堂位》夏后氏以楬豆,殷玉豆,周獻豆。 《註》楬,無異物之飾也。獻音娑,疏刻之也。 又《禮器》天子之豆二十有六,諸公十有六,諸侯十有二,上大夫八,下大夫六。 又《鄕飮酒義》六十者三豆,七十者四豆,八十者五豆,九十者六豆,所以明養老也。 《周禮·冬官考工記》旊人爲豆,實三而成觳,崇尺。 《註》崇,高也。豆實四升。 《史記·樂書》簠簋俎豆,禮之器也。 又《揚子·方言》𨻰、楚、宋、衞謂桮𥯛爲豆籠。 《註》盛桮器籠也。 《集韻》或作梪、䇺。 又《韻略》穀也。 《博雅》大豆,菽也。小豆,荅也。 《周禮·天官·大宰·三農生九穀註》黍、稷、秫、稻、麻、大小豆、大小麥爲九穀。 《禮·投壷》壷中實小豆焉,爲其矢之躍而出也。 《干寶·晉書》駑馬戀棧豆。 又《博雅》天豆,雲實也。 又巴豆、海紅豆,皆藥名,出巴蜀。 又相思子一名紅豆。 又土芋一名土豆。皆菽豆別一種也。俗作荳,非。 又《說苑·辨物篇》十六黍爲一豆,六豆爲一銖,二十四銖爲一兩。 又官名。 《南齊書·魏虜傳》北魏置九豆和官。 又地名。 《北史·周文帝紀》文帝伐魏,至盤豆,拔之。 又州名。 《唐書·地理志》隴右道有白豆州。 又姓。漢光武時,關內侯豆如意,後魏長廣王豆代田。 又複姓。北周豆盧寧,本姓慕容氏,歸魏,賜姓豆盧氏。 又三字姓。北魏次南有紇豆陵氏。 又《正韻》當口切,音斗。 《玉篇》量名。 《周禮·冬官考工記·梓人》食一豆肉,飮一豆酒。 《註》豆,當爲斗。毛居正曰:豆,古斗字。如《左傳·昭三年》豆、區、釜、鍾之類,當音斗。後人誤讀爲俎豆之豆。斗斛之斗又作㪷,蓋譌倂耳。 又《字彙補》思留切,讀作羞。 《周禮·天官·腊人》凡祭祀共豆脯。 《註》脯非豆實,豆當爲羞,聲之誤也。 《釋文》豆,音羞。 又《韻補》叶動五切,音杜。 《柳宗元·牛賦》皮角見用,肩尻莫保。或穿緘縢,或實俎豆。豆叶保,保音補。 又叶田故切,讀作渡。 《詩·小雅》儐爾籩豆,飮酒之飫。兄弟旣具,和樂且孺。 《音學五書》豆叶孺。 又山名。 《後漢·郡國志》唐縣有都山。一名豆山。今關中人讀豆爲渡。 《說文》豎、侸、裋皆以豆得聲。樹字从壴,亦以豆得聲。
『分』《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𠀤音餴。 《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 《易·繫辭》物以羣分。 又《增韻》裂也,判也。 又《廣韻》賦也,施也。 《增韻》與也。 又《玉篇》隔也。 又《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 又半也。 《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 《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 又徧也。 《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又與紛通。 《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 《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 《註》猶紛紛。 又《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 《註》匪讀爲分。 又《唐韻》扶問切《集韻》《韻會》符問切,𠀤汾去聲。名分也。 《禮·禮運》禮達而分定。 又均也,分劑也。 《禮·曲禮》分毋求多。 又分位也。 《漢諸葛亮出師表》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又《集韻》方問切,紛去聲。均也。 《左傳·僖元年》救患分災。 又《正韻》府吻切,音粉。 《爾雅·釋器》律謂之分。 《註》分音粉,律管可以分氣。 又《韻補》叶膚容切,音丰。 《曹植·七啓》太極之初,渾沌未分。萬物紛錯,與道俱隆。 又叶膚眠切,音近徧。 《班固·西都賦》九市開場,貨別隊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災字原刻从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