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划分疆域而治。
《周书 杜杲传》:“仍请画野分疆,永敦邻好。”
指划分疆域而治。《周书.杜杲传》:“仍请画野分疆,永敦邻好。”《通典.职官十三》:“愚以为当今之要,莫如量其远近,分置王国,均其产邑,强弱相济,画野分疆,不得过大。”亦作“画土分疆”。清 鲁一同《正统论》:“高 光崛起,李 赵彷徨,魏 晋盗窃,秦 隋强梁,偏安割据,画土分疆,无所拘滞,安所纷扰哉。” 并列 指划分疆域而治。《周书·杜杲传》:“仍请~,永敦邻好。”△多用于确定疆界方面。也作“画土分疆”。
郊外,村外:~外。~景。~游。~趣。~餐。~战。四~。郊~。 界限,范围:分~。视~。 指不当政的地位,与“朝(cháo )”相对:朝~。下~。在~。~史。 不讲情理,没有礼貌:~蛮。粗~。 巨大而非分的欲望:~心。 不受约束:心玩儿~了。 不是人工驯养或栽培的(动物或植物):~生。~兽。~味。~花。~菜。
区划开:~开。划~。~野(划分的范围)。~界。~明。条~缕析。~解。 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发。~忧。~心劳神。 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会。~行(háng )。 散,离:~裂。~离。~别。~崩离析。~门别类。 辨别:区~。~析。 区划而成的部分:二~之一。 一半:人生百年,昼夜各~。春~。秋~。
名位、职责、权利的限度:~所当然。身~。~内。恰如其~。安~守己。 构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质或因素:成~。天~(天资)。情~(情谊)。 料想:“自~已死久矣”。 同“份”,属于一定的阶层、集团或具有某种特征的人:知识~子。
地域,领域,边界:~土。~宇(国土)。~界。~场(战场)。~陲(边境)。边~。海~。 极限:万寿无~。 划分界限:“楚子~之”。
古同“彊(强)”,强大。
《字彙》胡卦切,與畫同。繪也。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胡麥切,橫入聲。卦畫也。 又分畫也。界限也。 《左傳·襄四年》芒芒禹迹,畫爲九州。 《註》畫分也。 《禮·檀弓》哀公使人弔蕢尚,遇諸道,辟於路,畫宮而受弔焉。 《註》畫地爲宮象。 又計策也。 《鄒陽·上吳王書》故願大王審畫而已。 《史記·荆燕世家》齊人田生游,乏資,以畫干營陵侯澤。 《註》服䖍曰:以計畫干之也。 又截止也。 《論語》今女畫。 又丘名。 《爾雅·釋地》途出其右,而還之畫丘。 《註》言爲道所規畫。 《釋名》道出其右曰畫。丘人尚右,凡有指畫,皆用右也。 又地名。 《史記·田單傳》燕之初入齊,聞畫邑人王蠋賢。 《註》正義曰:括地志云:戟里城在臨湽西北三十里,春秋時棘邑。 又云澅邑,蠋所居卽此邑,因澅水爲名也。 又《廣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胡卦切,音話。 《爾雅·釋言》畫形也。 《註》畫者爲形像。 《釋名》畫,挂也。以五色挂物象也。俗作𦘕。 《周禮·天官·典絲》凡祭祀共黼畫組就之物。 《疏》凡祭服皆畫衣繡裳。 《儀禮·鄕射禮》大夫布侯,畫以虎豹。士布侯,畫以鹿豕。 又官名。 《後漢·百官志》畫室署長一人,四百石,黃綬。 又《韻補》叶胡對切,音惠。 《秦瑯琊刻石》方伯分職,諸治經易。舉錯必當,莫不如畫。易音異。
『野』《唐韻》羊者切《集韻》《韻會》《正韻》以者切,𠀤音也。 《說文》郊外也。 《易·同人》同人于野,亨。 《疏》野,是廣遠之處。 《詩·魯頌》駉駉牡馬,在坰之野。 《傳》邑外曰郊,郊外曰野。 又《周禮·地官·遂人》掌邦之野。 《註》郊外曰野,此野爲甸稍縣都。 又《周禮·秋官》縣士掌野。 《註》地距王城二百里以外至三百里曰野。 又《韻會》朴野。 《論語》質勝文則野。 《禮·檀弓》故騷騷爾則野。 《疏》田野之人,急切無禮。 又官名。 《左傳·昭十八年》使野司𡨥各保其徵。 《註》野司𡨥,縣士也。 《禮·月令》季春之月,命野虞,毋伐桑柘。 《註》野虞,謂主田及山林之官。 又地名。 《書·禹貢》原隰底績,至于豬野。 《傳》猪野,地名。 《左傳·宣十七年》晉人執晏弱于野王。 《註》野王縣,今屬河內。 又《昭二十五年》齊侯唁公于野井。 《註》濟南祝阿縣東有野井亭。 又鉅野,縣名。見《前漢·地理志》。 又藪名。 《書·禹貢》大野旣豬。 《周禮·夏官·職方氏》河東曰兗州,其山鎮曰岱山,其澤藪曰大野。 又東野,複姓。 《呂氏春秋》東野稷以御見莊公。 又《莊子·逍遙遊》野馬也,塵埃也,生物之以息相吹也。 《註》野馬者,遊氣也。 又《博雅》野雞,雉也。 又《廣韻》《正韻》承與切《集韻》上與切。𠀤與墅同。 《集韻》田廬也。 《正韻》此正古墅字,田下已从土,後人以其借爲郊野字,復加土字。 又《集韻》演女切,音與。郊外也。 又《韻補》叶賞呂切,音暑。 《詩·邶風》之子于歸,遠送于野。協上羽下雨。 《左傳·昭二十五年》童謠曰:鸐鵒之羽,公在外野,往饋之馬。馬,音姥。 又叶烏果切,倭上聲。 《後漢·隴坻歌》念我所欲,飄然曠野。登高遠望,涕泣雙墮。 又叶常御切,音樹。 《班固·西都賦》罘網連紘,籠山絡野。列卒周匝,星羅雲布。
『分』《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𠀤音餴。 《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 《易·繫辭》物以羣分。 又《增韻》裂也,判也。 又《廣韻》賦也,施也。 《增韻》與也。 又《玉篇》隔也。 又《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 又半也。 《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 《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 又徧也。 《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又與紛通。 《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 《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 《註》猶紛紛。 又《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 《註》匪讀爲分。 又《唐韻》扶問切《集韻》《韻會》符問切,𠀤汾去聲。名分也。 《禮·禮運》禮達而分定。 又均也,分劑也。 《禮·曲禮》分毋求多。 又分位也。 《漢諸葛亮出師表》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又《集韻》方問切,紛去聲。均也。 《左傳·僖元年》救患分災。 又《正韻》府吻切,音粉。 《爾雅·釋器》律謂之分。 《註》分音粉,律管可以分氣。 又《韻補》叶膚容切,音丰。 《曹植·七啓》太極之初,渾沌未分。萬物紛錯,與道俱隆。 又叶膚眠切,音近徧。 《班固·西都賦》九市開場,貨別隊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災字原刻从𡿧。
『疆』《唐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居良切,音薑。 《說文》本作畺,界也。 《易·坤卦》坤厚載物,德合无疆。 《書·泰誓》我武惟揚,侵于之疆。 《詩·小雅》萬壽無疆。 《箋》疆,竟界也。 《左傳·桓十七年》夏,及齊師戰於奚,疆事也。 《註》爭疆界也。 又《詩·大雅》迺疆迺理。 《朱註》疆謂畫其大界。 《左傳·宣八年》楚伐舒蓼滅之,楚子疆之。 《註》正其界也。 又官名。 《周禮·夏官》掌疆。 《疏》掌守疆界,亦是禁戒之事。 又《集韻》或作彊。 《賈誼·新書》衞侯名辟彊。辟彊,天子之事也。諸侯弗得用,衞侯更名燬。 又或作壃。 《史記·晉世家》出壃乃免。 又《正韻》蠶白也。 又《集韻》《正韻》𠀤巨兩切,强上聲。 《周禮·地官·草人》疆㯺用蕡。 《註》疆㯺,疆堅者。 《釋文》疆,其兩反。 又《字彙補》北方謂土焦曰疆。見轉注古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