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八真珠


   念珠。因念珠每串一百零八颗,故称。 唐 贾岛 《赠圆上人》诗:“一双童子浇红药,百八真珠贯綵绳。”


基本信息

成语拼音 bǎi bā zhēn zhū
成语简拼 bbzz
成语字数  4

成语解析

成语解释


念珠。因念珠每串一百零八颗,故称。 唐 贾岛 《赠圆上人》诗:“一双童子浇红药,百八真珠贯綵绳。”


现代字典(分字解释)

数名,十个十(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佰”代):~步穿杨。~儿八十。~分比。 喻很多:~草。~货。~姓(人民)。~般。~炼成钢。~无聊赖。~废俱兴(xīng )。

数名,七加一(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捌”代):~面玲珑。~卦(《周易》中的八种基本图形)。

与客观事实相符合,与“假”、“伪”相对:~诚。~谛。~挚。~心。逼~。认~。~才实学。~知灼见。 确实,的确:~好。~正。~切。 清楚,显明:看得~。咬字很~。 本性,本原:纯~。天~。 人的肖像:传(chuán )~。写~。 汉字的楷书:~字。~书。~草隶篆。 姓。

蛤蚌因沙粒窜入壳内受到刺激而分泌的物质,逐层包起来形成圆粒,乳白色或略带黄色,有光泽,可做装饰品,亦可入药。称“珍珠”(亦作“真珠”,简称“珠”):~蚌。~宝。~花。夜明~。~玑(喻优美的词藻或诗文)。~联璧合(珍珠联成串,美玉放在一起,喻人才或美好的事物聚集在一起)。 像珠子的东西:汗~。泪~。露~。

康熙字典(分字解释)

『百』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博陌切,音伯。 《說文》十十也。从一白。數十十爲一百。百,白也。十百爲一貫。貫,章也。 《徐曰》章,以詩言之一章也。百亦成數。會意字。 《前漢·律歷志》紀于一,協于十,長于百,大于千,衍于萬。  又眾多也。 《易·繫辭》百官以治。 《書·堯典》平章百姓。 《後漢·明帝紀》百蠻貢職。  又百里,劒名。百錬,刀名。見《古今注》。  又百鷯。鳥名。見《大戴禮》。  又百足,蟲名。 《博物志》百足,一名馬蚿。  又百合,草名。 《譚子化書》山蚯化爲百合。  又地名。隋百泉縣,唐百文縣。  又國名。 《北史·百濟傳》百濟國,馬韓之屬,在遼東之東。  又姓。百豐,列子弟子。  又複姓。 《風俗通》秦百里奚之後,其先虞人,家于百里,因氏焉。  又《韻會》《正韻》𠀤莫白切,音陌。勵也。 《左傳·僖二十八年》距躍三百,曲踴三百。 《註》言每跳皆勉力爲之。  又唐謂行杖人曰五百。 《後漢·曹節傳註》五百字,本爲伍佰。伍,當也。佰,道也。使之導引,當道陌中,以驅除也。 《續志》五百赤幘絳褠,卽今行鞭杖者,亦作伍佰。  又叶伯各切,音博。 《前漢·季布傳》得黃金百,不如得季布諾。 《易林》營城洛邑,周公所作。世建三十,歷年八百。  又叶畢吉切,音必。 《歐陽修·潭園詩》一華聊一醉,盡醉猶須百。而我病不㱃,對花空嘆息。 《集韻》首本字。  又姓。  又《集韻》百,古作𦣻。註詳白部一畫。

『八』

《唐韻》博拔切《集韻》《韻會》《正韻》布拔切,𠀤音捌。 《說文》別也。象分別相背之形。 《徐曰》數之八,兩兩相背,是別也。少隂數,木數也。 《玉篇》數也。  又《集韻》補內切,音背。 《趙古則六書本義》八,音背,分異也,象分開相八形,轉爲布拔切,少隂數也。  又《韻補》叶筆別切,音䇷。 《張衡·舞賦》聲變諧集,應激成節。度終復位,以授二八。  又《韻補》叶必益切,音璧。 《張衡·西京賦》叉簇之所攙捔,徒搏之所撞㧙。白日未及移𠷳,巳獮其什七八。  又八八。 《通雅》八八,外國語稱巴巴。 《唐書·李懷光傳》德宗,以懷光外孫燕八八爲後。

『真』

同眞。俗字。

『珠』

《唐韻》章俱切《集韻》鍾輸切《正韻》專于切,𠀤音朱。 《說文》蚌之隂精。春秋國語曰:珠以禦火災,是也。 《通雅》古有辟塵珠,辟寒珠,夜光照乗,大者徑寸,或出於龍魚異物腹中,非獨出於蚌也。陸佃云:龍珠在頷,蛇珠在口,魚珠在眼,鮫珠在皮,𪔀珠在足,蛛珠在腹,皆不及蚌珠。 《沈懷遠·南越志》珠有九品,寸五分以上至寸八九分者爲大品,有光彩,一邊小平似覆釜者名璫珠,璫珠之次名走珠,走珠之次爲滑珠,滑珠之次爲磊砢珠,磊砢珠之次爲官珠雨珠,官雨珠之次爲稅珠,稅珠之次爲蔥珠。見續博物志。 《書·禹貢》淮夷𧓍珠曁魚。 《周禮·天官·玉府》若合諸侯,則共珠槃玉敦。  又《博物志》江珠,琥珀別名。  又《正字通》山海經濫水注:漢水多𩶯𩶆之魚,狀如覆銚,是生珠玉數,歷山楚水多白珠,蜀郡平澤出靑珠。左思云:靑珠黃環,西國琅玕碧珠,皆寶石名之以珠者也。  又地名。 《前漢·武帝紀》珠厓儋耳。 《註》二郡在大海中,崖岸之邊出眞珠,故曰珠崖。 《穆天子傳》天子舍于珠澤。 《註》珠澤在越巂。 《水經注》若水旁有光珠穴。  又木名。 《山海經》開明北有視玉珠樹。 《註》論衡云:珠樹似珠,非眞珠也。  又連珠,文家篇名。 《傅𤣥序》連珠興於漢章帝之世,班固,賈逵,傅毅三子受詔作之,不指說事情,假喻達旨,合古詩勸興之義,欲使歷歷如貫珠,易睹而可悅也。 《沈約·註連珠表》竊尋連珠之作,始於子雲,謂辭句連續,互相發明,若珠之結排也。  又《韻補》叶音周。 《易林》老猾大偸,東行盜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