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所说的都一样。
清·魏秀仁《花月痕》第五十一回:“时已亭午,小珠跌坐坟下,哭个不住。末后秃头与跟人劝止,大众百口同声,小珠方停了哭,谢了善人村父老,就到秃头家来。”
清·魏秀仁《花月痕》第五十一回:“时已亭午,小珠跌坐坟下,哭个不住。末后秃头与跟人劝止,大众百口同声,小珠方停了哭,谢了善人村父老,就到秃头家来
数名,十个十(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佰”代):~步穿杨。~儿八十。~分比。 喻很多:~草。~货。~姓(人民)。~般。~炼成钢。~无聊赖。~废俱兴(xīng )。
人和动物吃东西和发声的器官(亦称“嘴”):~腔。~才。~齿。~若悬河。 容器通外面的地方:瓶子~。 出入通过的地方:门~。港~。 特指中国长城的某些关口(多用作地名):古北~。喜峰~。 破裂的地方:~子。
一样,没有差异;相~。~一(a.一致,统一;b.共同的一个或一种)。~侪(同辈)。~庚(同岁)。~年。~胞。~人(a.在同一单位工作的人;b.同行业的人)。~仁(同人)。~仇敌忾。~工异曲。~室操戈。情~手足。 共,在一起(从事):共~。~学。~步。殊途~归。~舟共济。 和,跟:~流合污。 姓。
〔胡~〕见“胡”。
物体振动时所产生的能引起听觉的波:~音。~带。 消息,音讯:~息。不通~气。 说出来让人知道,扬言,宣称:~明。~辩(公开辩白)。~泪俱下。~嘶力竭。 名誉:名~。 音乐歌舞:~伎(女乐,古代的歌姬舞女)。~色。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博陌切,音伯。 《說文》十十也。从一白。數十十爲一百。百,白也。十百爲一貫。貫,章也。 《徐曰》章,以詩言之一章也。百亦成數。會意字。 《前漢·律歷志》紀于一,協于十,長于百,大于千,衍于萬。 又眾多也。 《易·繫辭》百官以治。 《書·堯典》平章百姓。 《後漢·明帝紀》百蠻貢職。 又百里,劒名。百錬,刀名。見《古今注》。 又百鷯。鳥名。見《大戴禮》。 又百足,蟲名。 《博物志》百足,一名馬蚿。 又百合,草名。 《譚子化書》山蚯化爲百合。 又地名。隋百泉縣,唐百文縣。 又國名。 《北史·百濟傳》百濟國,馬韓之屬,在遼東之東。 又姓。百豐,列子弟子。 又複姓。 《風俗通》秦百里奚之後,其先虞人,家于百里,因氏焉。 又《韻會》《正韻》𠀤莫白切,音陌。勵也。 《左傳·僖二十八年》距躍三百,曲踴三百。 《註》言每跳皆勉力爲之。 又唐謂行杖人曰五百。 《後漢·曹節傳註》五百字,本爲伍佰。伍,當也。佰,道也。使之導引,當道陌中,以驅除也。 《續志》五百赤幘絳褠,卽今行鞭杖者,亦作伍佰。 又叶伯各切,音博。 《前漢·季布傳》得黃金百,不如得季布諾。 《易林》營城洛邑,周公所作。世建三十,歷年八百。 又叶畢吉切,音必。 《歐陽修·潭園詩》一華聊一醉,盡醉猶須百。而我病不㱃,對花空嘆息。 《集韻》首本字。 又姓。 又《集韻》百,古作𦣻。註詳白部一畫。
『口』《唐韻》苦后切《集韻》《韻會》去厚切《正韻》苦厚切,𠀤𡨥上聲。 《說文》人所以言食也。象形。 《易·頤卦》自求口食。 《書·大禹謨》唯口出好興戎。 又戸口。 《孟子》數口之家。 《前漢·宣帝紀》膠東相成勞來不怠,流民自占八萬餘口。 又《李陵傳》捕得生口,言李陵敎單于爲兵,以備漢軍。 又姓。 《唐韻》今同州有之。 《正字通》明弘治中,宣府通判口祿。 又古口,複姓。 《正字通》漢有古口引。 又壺口,山名。 《書·禹貢》冀州旣載壺口。 又谷口,地名。 《史記·范睢傳》北有甘泉谷口。 《註》九嵏山中西謂之谷口。 又列口,縣名。 《前漢·地理志》樂浪郡,列口縣。 又《史記·倉公傳》切其脉時,右口氣息。 《註》右手寸口也。脉經,從魚際至高骨却行一寸,其中名曰寸口,其骨自高。 又《韻補》苦動切,音孔。 《釋名》口,空也。空上聲。 又叶康杜切,音苦。 《詩·小雅》好言自口,莠言自口。憂心愈愈,是以有侮。 《前漢·溝洫志》且漑且糞,長我禾黍。衣食京師,億萬之口。 《宋玉·風賦》侵淫谿谷,盛怒於土囊之口,緣泰山之阿,舞於松柏之下。下叶音戸。◎按唐韻正,口古音苦。引朱子韓文考異云:今建州人謂口爲苦,走爲祖。雖出俚俗,亦由音本相近,故與古暗合也。是直以爲口當讀作苦,非止叶音矣。 又叶恪侯切,音彄。 《梁法雲·三洲歌》三洲斷江口,水從窈窕河傍流。
『声』《字彙》同𡔝。 《正字通》俗聲字。 《唐韻》《集韻》《韻會》書盈切《正韻》書征切,𠀤聖平聲。 《說文》音也。 《書·舜典》詩言志,歌永言,聲依永,律和聲。 《傳》聲謂五聲,宮商角徵羽也。 《禮·月令》仲夏之月,止聲色。 《註》聲謂樂也。 又凡響曰聲。 《張載·正蒙》聲者,形氣相軋而成。兩氣者,谷響雷聲之類。兩形者,桴鼓叩擊之類。形軋氣,羽扇敲矢之類。氣軋形,人聲笙簧之類。皆物感之良能,人習而不察耳。 《韻會》韻書平上去入爲四聲。 又聲敎。 《書·禹貢》東漸于海,西被于流沙,朔南曁聲敎,訖于四海。 《左傳·文六年》樹之風聲。 《註》因土地風俗,爲立聲敎之法。 又聲譽。 《孟子》故聲聞過情,君子恥之。 《註》聲聞,名譽也。 又宣也。 《孟子》金聲而玉振之也。 《註》聲,宣也。 又《諡法》不生其國曰聲。 《註》生于外家。 《春秋·經傳集解》繼室以聲子,生隱公。 《註》聲,諡也。 又姓。 又《韻補》叶尸羊切,音商。 《韓愈·贈張籍詩》嬌兒未絕乳,念之不能忘。忽如在其側,耳若聞啼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