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稷:古代帝王所祭的土神和谷神,代指国家。春秋时对作大国附庸的小国的称谓。指身负国家重任的大臣。
社稷:古代帝王所祭的土神和谷神,代指国家。春秋时对作大国附庸的小国的称谓。指身负国家重任的大臣。
元·李文蔚《蒋神灵应》第二折:“若论此子,乃社稷之臣,栋梁之材。”
春秋·鲁·孔丘《论语·季氏》:“昔者先王以为东蒙主,且在邦域之中矣,是社稷之臣也,何以伐为?”
春秋时附庸于大国的小国称社稷之臣。《论语.季氏》:“夫颛臾,昔者先王以为东蒙主,且在邦域之中矣,是社稷之臣也。何以伐为?”也称身负国家重任的大臣。《礼记.檀弓下》:“有臣柳庄也者,非寡人之臣,社稷之臣也。”《隋书.杨素传》:“非唯廊庙之器,实是社稷之臣,若不加褒赏,何以申兹劝励?”宋.秦观《拟郡学试近世社稷之臣论》:“古之所谓社稷之臣者至矣,忠足以竭才性之分,敏足以应事物之变。”元.李文蔚《蒋神灵应》二折:“若论此子,乃社稷之臣,栋梁之材。” 偏正 社稷,帝王、诸侯祭祀的土地神称“社”,谷神称“稷”。社稷指国家。春秋时指附庸于大国的小国。后指辅佐君主安邦治国的大臣。语出《论语·季氏》:“夫颛臾,昔者先王以为东蒙主,且在邦域之中矣,是社稷之臣也,何以伐为?”《礼记·檀弓下》:“有臣柳庄也者,非寡人之臣,~也。”△褒义。用于高官美称。→三公九卿。也作“社稷之器”。
古代指土地神和祭祀土地神的地方、日子以及祭礼:春~。秋~。~日。~稷(“社”是土神,“稷”是谷神,古代君主都祭社稷,后用以借指国家)。 团体或机构:报~。结~。
古代一种粮食作物,指粟或黍属。 古代以稷为百谷之长,因此帝王奉祀为谷神:社~(指国家)。
助词,表示领有、连属关系:赤子~心。 助词,表示修饰关系:缓兵~计。不速~客。莫逆~交。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使成为句子成分:“大道~行也,天下为公”。 代词,代替人或事物:置~度外。等闲视~。 代词,这,那:“~二虫,又何知”。 虚用,无所指:久而久~。 往,到:“吾欲~南海”。
君主时代的官吏,有时亦包括百姓:~僚。~子。~服。君~。 官吏对君主的自称:“王必无人,~愿奉璧往使。” 古人谦称自己。 古代指男性奴隶:~仆。~虏。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常者切,闍上聲。土地神主也。 《禮·祭義》建國之神位,右社稷而左宗廟。 《詩·小雅》以社以方。 《疏》社,五土之神,能生萬物者,以古之有大功者配之。共工氏有子句龍爲后土,能平九州,故祀以爲社。后土,土官之名,故世人謂社爲后土。杜預曰:在家則主中霤,在野則爲社。 《白虎通》人非土不立,封土立社,示有土也。 《禮·祭法》王爲羣姓立社曰大社,王自爲立社曰王社,諸侯爲百姓立社曰國社,諸侯自爲立社曰侯社,大夫以下成羣立社曰置社。 又《郊特牲》社祭土,而主隂氣也。天子大社,必受霜露風雨,以達天地之氣也。○按:社爲地祭,但祭有二祭法,大社卽《郊特牲》所云受霜露風雨,以達天地之氣者,曰方丘,亦曰太折。夏日至,地示之祭,於此行焉,此北郊之社與郊對舉者也。 又王社,《載芟》詩序所謂春籍田而祈社稷,《良耜》詩序所謂秋報社稷者,於此行焉,祭土穀之神,而以句龍后稷配,此庫門內右之社,不與郊𠀤稱者也。蓋大社以祭率土之地示,王社以祭畿內之土穀,均名爲社,而大小則不同耳。 又私社。 《前漢·五行志》建昭五年,兗州刺吏浩賞,禁民私所自立社。 《臣瓚註》舊制二十五家爲一社,而民或十家五家共爲田社,是私社也。 又書社。 《史記·孔子世家》楚昭王將以書社地封孔子。 《註》二十五家爲里,里各立社。書社者,書其社之人名於籍。 又社日。 《月令廣義》立春後五戊爲春社,立秋後五戊爲秋社。 又後世賓朋會聚曰結社。 《事文類聚》遠公結白蓮社,以書招淵明。 又謝靈運求入淨社,遠師以心雜止之。 又江淮謂母爲社。 《淮南子·說山訓》社何愛速死,吾必悲哭社。 又複姓。 《風俗通》齊昌徙居社南,因以爲氏。 《何氏姓苑》有社北氏。 又叶他魯切,音土。 《前漢·敘傳》布歷燕齊,叔亦相魯。民思其故,或金或社。
『稷』《唐韻》子力切《集韻》《韻會》《正韻》節力切,𠀤音卽。 《說文》齋也。五穀之長。 《徐曰》案本草,稷卽穄,一名粢。楚人謂之稷,關中謂之𪎭,其米爲黃米。 《通志》稷苗穗似蘆,而米可食。 《月令章句》稷,秋種夏熟,歷四時,備隂陽,穀之貴者。 《詩·王風》彼稷之苗。 《禮·曲禮》稷曰明粢。 又神名。 《風俗通義》稷,五穀之長。五穀衆多,不可徧祭,故立稷而祭之。 又農官名曰后稷。 《書·舜典》汝后稷播時百穀。 《左傳·昭二十九年》蔡墨曰:稷,田正也。有烈山氏之子曰柱,爲稷,自夏以上祀之。周棄亦爲稷,自商以來祀之。 又疾也。 《詩·小雅》旣齊旣稷。 《註》齊整稷疾。言祭祀禮容莊敬也。○按《毛傳》訓稷爲疾。鄭箋仍訓黍稷之稷。朱註本《毛傳》,宜从毛訓爲是。 又姓。漢上津令稷嗣。 又地名。 《左傳·宣十五年》晉侯治兵于稷。 《註》稷,晉地。河東聞喜縣西有稷山。 《前漢·地理志》西河郡美稷縣。 又與昃通。 《穀梁傳·定十五年》戊午日下稷,乃克葬。 《註》稷,昃也。下稷謂脯時。○按《隷釋·郙閣𥓓》言劬勞曰稷,用《穀梁》日下稷之文,與《堯母𥓓》日不稷,《費鳳𥓓》乾乾日稷同。 《集韻》或作𥠈。
『之』《唐韻》《正韻》止而切《集韻》《韻會》眞而切,𠀤音枝。 《說文》出也,象艸過屮枝莖益大有所之。一者,地也。 《玉篇》是也,適也,往也。 《禮·檀弓》延陵季子曰:若䰟氣,則無不之也。 又於也。 《禮·大學》之其所親愛而辟焉。 《註》之,適也。 《朱傳》猶於也。 又語助辭。 《書·金縢》禮亦宜之。 《禮·文王世子》秋冬亦如之。 《正字通》凡之字,或句中,或語尾,或層出。如毛詩我之懷矣,共武之服,及女曰雞鳴章知子之來之,六句九之字,常華章左之左之,六句八之字,可以例推。 又此也。 《詩·周南》之子于歸。 《註》之子,是子也。 又變也。 《易傳》辭也者,各指其所之。 《孫奕示兒編》之字訓變,左傳,遇觀之否。言觀變爲否也。 又至也。 《詩·鄘風》之死矢靡他。 又遺也。 《揚子·法言》或問孔子,知其道之不用也。則載而惡乎之。曰:之後世君子。 《註》言行道者貴乎及身,乃載以遺後世。 又姓。出《姓苑》。 又《郝敬讀書通》凡言之者,物有所指,事有所屬,地有所往,連屬之辭也。通作旃。 《詩·唐風》舍旃舍旃。 又《魏風》上愼旃哉。𠀤與之同。通作至。往彼曰之,到此曰至,音義互通。 又《韻補》叶職流切,音周。 《楚辭·九章》呂望屠於朝歌兮,甯戚歌而飯牛。不逢堯舜與桓繆兮,世孰云而知之。叶上牛下求。 《周伯琦曰》古人因物制字。如之本芝草,乎本吁氣,焉本鳶,後人借爲助語,助語之用旣多,反爲所奪,又制字以別之,乃有芝字吁字鳶字。
『臣』《唐韻》植鄰切《集韻》《韻會》丞眞切,𠀤音辰。事人之稱。 《說文》臣,牽也,事君也。象屈服之形。 《白虎通》臣者,纏也,勵志自堅固也。 《廣韻》伏也。仕於公曰臣,任於家曰僕。 《易·序卦》有父子,然後有君臣,有君臣,然後有上下。 《詩·小雅》率土之濱,莫非王臣。 又《前漢·王陵傳》陳平謝曰:主臣。 《註》文穎曰:惶恐之辭,猶今言死罪。晉灼曰:主,擊也。臣,服也。言其擊服。惶恐之辭。 《通雅》發語敬謝之辭,猶主在上,臣在下,自然敬恐也。 又姓。 《奇姓通》唐臣悅,著平陳紀。 又《韻補》叶音禪。 《道藏歌》躋景西那東,肆覲善因緣。常融無地官,皆是聖皇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