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传说中的人物名。《山海经·大荒南经》:“有人方齿虎尾,名曰 祖状之尸 。”
古代传说中的人物名。《山海经·大荒南经》:“有人方齿虎尾,名曰 祖状之尸 。”
父亲的上一辈:~父。~考。~母。~妣。 称与祖父同辈的人:外~父。外~母。 先代:~宗。~业。~制。~祭。~国。 初,开始:鼻~。 某种事业或派别的创始人:~师。 出行时祭路神,引申为送行:“五月金陵西,~余白下亭”。~饯。 姓。
形容,样子:~貌。奇形怪~。 情况,情形:~况。病~。现~。 叙述,描写:~语。~其事。写情~物。 旧时叙述事件的文辞:行~。诉~。供~。 特种格式的凭证:奖~。委任~。
助词,表示领有、连属关系:赤子~心。 助词,表示修饰关系:缓兵~计。不速~客。莫逆~交。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使成为句子成分:“大道~行也,天下为公”。 代词,代替人或事物:置~度外。等闲视~。 代词,这,那:“~二虫,又何知”。 虚用,无所指:久而久~。 往,到:“吾欲~南海”。
死人的身体:~体。~骸。僵~。借~还魂。 〔~位〕空占着职位而不做事,如“~~素餐,“~~误国”。 古代祭祀时,代表死者受祭的人。
《唐韻》則古切《集韻》《韻會》總古切《正韻》總五切,𠀤音組。 《玉篇》父之父也。 又先祖,始祖,通謂之祖。 《詩·小雅》似續妣祖。 《禮·喪服小記》別子爲祖。 又《說文》始廟也。 《周禮·冬官考工記·匠人》左祖右社。 又《廣韻》始也,上也,本也。 《禮·中庸》祖述堯舜。 《仲尼燕居》如此則無以祖洽於衆。 《前漢·食貨志》舜命后稷,以黎民祖饑。 《孟康註》謂黎民始饑也。 又法也。 《禮·鄕飮酒義》亨狗於東方,祖陽氣之發於東方也。 又習也。 《魯語》祖識地德。 又祭道神曰祖。共工之子曰修,好遠遊,舟車所至,靡不窮覽,故祀以爲祖神。祖者,徂也。 《詩·大雅》仲山甫出祖。 《註》祖,將行犯軷之祭也。 《左傳·昭七年》公將往,夢襄公祖。 又姓。祖已之後,出范陽。 又《集韻》咨邪切,音𦊨。 《前漢·地理志》安定郡有祖厲縣。 又神名。 《山海經》祖狀之尸。 《註》音如柤棃之柤。 又叶阻渚切,音樹。 《張衡·東京賦》敺以就役,惟力是視。百姓弗能忍,是用息肩於大漢,而欣戴高祖。
『之』《唐韻》《正韻》止而切《集韻》《韻會》眞而切,𠀤音枝。 《說文》出也,象艸過屮枝莖益大有所之。一者,地也。 《玉篇》是也,適也,往也。 《禮·檀弓》延陵季子曰:若䰟氣,則無不之也。 又於也。 《禮·大學》之其所親愛而辟焉。 《註》之,適也。 《朱傳》猶於也。 又語助辭。 《書·金縢》禮亦宜之。 《禮·文王世子》秋冬亦如之。 《正字通》凡之字,或句中,或語尾,或層出。如毛詩我之懷矣,共武之服,及女曰雞鳴章知子之來之,六句九之字,常華章左之左之,六句八之字,可以例推。 又此也。 《詩·周南》之子于歸。 《註》之子,是子也。 又變也。 《易傳》辭也者,各指其所之。 《孫奕示兒編》之字訓變,左傳,遇觀之否。言觀變爲否也。 又至也。 《詩·鄘風》之死矢靡他。 又遺也。 《揚子·法言》或問孔子,知其道之不用也。則載而惡乎之。曰:之後世君子。 《註》言行道者貴乎及身,乃載以遺後世。 又姓。出《姓苑》。 又《郝敬讀書通》凡言之者,物有所指,事有所屬,地有所往,連屬之辭也。通作旃。 《詩·唐風》舍旃舍旃。 又《魏風》上愼旃哉。𠀤與之同。通作至。往彼曰之,到此曰至,音義互通。 又《韻補》叶職流切,音周。 《楚辭·九章》呂望屠於朝歌兮,甯戚歌而飯牛。不逢堯舜與桓繆兮,世孰云而知之。叶上牛下求。 《周伯琦曰》古人因物制字。如之本芝草,乎本吁氣,焉本鳶,後人借爲助語,助語之用旣多,反爲所奪,又制字以別之,乃有芝字吁字鳶字。
『尸』《廣韻》式之切《集韻》升脂切《正韵》申之切,𠀤音蓍。 《說文》尸,𨻰也。象臥之形。 《釋名》尸,舒也。骨節解舒。不能復自勝斂也。 《論語》寢不尸。 《禮·喪大記》凡馮尸。興必踊。 又神象也。古者祭祀,皆有尸以依神。 《詩·小雅》皇尸載起。 《大雅》公尸來燕來寧。 《朱子曰》古人於祭祀,必立之尸。因祖考遺體,以凝聚祖考之氣。氣與質合,則散者庶乎復聚。此敎之至也。 又主也。 《詩·召南》誰其尸之,有齊季女。 《箋》主設羹之事。 又𨻰也。 《左傳·莊四年》楚武王荆尸,授師孑焉,以伐隨。 《註》謂𨻰師於荆也。 又《禮·表記》事君,近而不諫,則尸利也。 《前漢·鮑宣傳》以拱默尸祿爲智。 《註》言不憂其職,但知食祿而已。 又姓。 《廣韻》秦尸佼爲商君師,著書。 又三尸,神名。 《正字通》本作𡰣,俗作尸。 《廣韻》《正韻》申之切《集韻》《韻會》升脂切,𠀤音施。 《說文》終主也,从尸死,會意。 《禮·曲禮》在牀曰屍,在棺曰柩。 《左傳·文三年》秦伯濟河焚舟,封殽屍而還。 《正字通》古尸作屍。 《易·師卦》弟子輿屍,《石經》省作尸。尸屍通用,但祭祀之尸不可借用屍字。互詳尸字註。屍字从尸从𣦸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