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精神;夺:丧失。精神分散,志气丧失。
神:精神;夺:丧失。精神分散,志气丧失。
《元史·张桢传》:“守京师者能聚不能散,御外侮者能进不能退,纷纷籍籍,神分志夺,国家之事,能不为阁下忧乎?”
精神分散,志气丧失。《元史.张桢传》:“守京师者能聚不能散,御外侮者能进不能退,纷纷籍籍,神分志夺,国家之事,能不为阁下忧乎?” 见“神摇意夺”。分,分散。志,志向。《元史·张桢传》:“守京师者能聚不能散,御外侮者能进不能退,纷纷藉藉,~,国家之事,能不为阁下忧乎?”
迷信的人称天地万物的创造者和所崇拜的人死后的精灵:~仙。~怪。~主。~社。~农。~甫。~权。鬼使~差。 不可思议的,特别希奇的:~秘。~奇。~异。~话。~机妙算。 不平凡的,特别高超的:~勇。~医。~通。~圣。~速。 心思,心力,注意力:劳~。凝~。~魂颠倒。 表情:~色。~采。~姿。~志。 精神:~清气爽。 姓。
区划开:~开。划~。~野(划分的范围)。~界。~明。条~缕析。~解。 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发。~忧。~心劳神。 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会。~行(háng )。 散,离:~裂。~离。~别。~崩离析。~门别类。 辨别:区~。~析。 区划而成的部分:二~之一。 一半:人生百年,昼夜各~。春~。秋~。
名位、职责、权利的限度:~所当然。身~。~内。恰如其~。安~守己。 构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质或因素:成~。天~(天资)。情~(情谊)。 料想:“自~已死久矣”。 同“份”,属于一定的阶层、集团或具有某种特征的人:知识~子。
意向:~愿。~气。~趣(志向和兴趣)。~士(有坚决意志和高尚节操的人)。~学。 记在心里:~喜。~哀。永~不忘。 记载的文字:杂~。~怪(记载怪异的事)。 记号:标~。 〈方〉称轻重,量长短、多少:~子。用碗~~。 姓。
《唐韻》食鄰切《集韻》《韻會》乗人切,𠀤音晨。 《說文》天神,引出萬物者也。 《徐曰》申卽引也,天主降氣,以感萬物,故言引出萬物。 又《皇極經世》天之神棲乎日,人之神棲乎目。 又神明。 《書·大禹謨》乃聖乃神。 《孔傳》聖無所不通,神妙無方。 《易·繫辭》隂陽不測之謂神。 《王弼云》神也者,變化之極,妙萬物而爲言,不可以形詰。 《孟子》聖而不可知之謂神。 又鬼神。陽魂爲神,隂魄爲鬼。氣之伸者爲神,屈者爲鬼。 又諡法。 《史記》民無能名曰神。 又姓。漢騎都尉神矅。 又升人切,音伸。 《張衡·東京賦》神荼副焉。 《註》海中神名。神,音伸。荼,音舒。 又叶時連切,音禪。 《焦仲卿詩》念與世閒辭,千萬不復全。故作不良計,勿復怨鬼神。 《班固·答賓戲》言通帝王,謀合聖神,殷說夢發於傅巖,周望兆動於渭濱。 《註》神,叶時連切。濱,叶𤰞眠切。○按:顧炎武《金石文字記》曰神,古𥓓多作𥛠,下从旦。《禮·郊特牲》所以交於旦明之義。鄭康成云:旦當爲神,篆字之譌。《莊子》有旦宅而無情死,亦讀爲神。蓋昔之傳書者遺其上半,因譌爲旦耳。此說甚是,非旦可作神也。
『分』《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𠀤音餴。 《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 《易·繫辭》物以羣分。 又《增韻》裂也,判也。 又《廣韻》賦也,施也。 《增韻》與也。 又《玉篇》隔也。 又《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 又半也。 《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 《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 又徧也。 《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又與紛通。 《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 《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 《註》猶紛紛。 又《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 《註》匪讀爲分。 又《唐韻》扶問切《集韻》《韻會》符問切,𠀤汾去聲。名分也。 《禮·禮運》禮達而分定。 又均也,分劑也。 《禮·曲禮》分毋求多。 又分位也。 《漢諸葛亮出師表》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又《集韻》方問切,紛去聲。均也。 《左傳·僖元年》救患分災。 又《正韻》府吻切,音粉。 《爾雅·釋器》律謂之分。 《註》分音粉,律管可以分氣。 又《韻補》叶膚容切,音丰。 《曹植·七啓》太極之初,渾沌未分。萬物紛錯,與道俱隆。 又叶膚眠切,音近徧。 《班固·西都賦》九市開場,貨別隊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災字原刻从𡿧。
『志』《唐韻》《集韻》《韻會》職吏切《正韻》支義切,𠀤音鋕。 《說文》从心之聲。志者,心之所之也。 《論語》志於道。 《詩序》在心爲志。 又《廣韻》意慕也。 《儀禮·大射儀》不以樂志。 《註》志者,意所擬度也。 《禮·少儀》問卜筮曰:義歟,志歟。義則可問,志則否。 《註》義,正事也。志,私意也。 又準志也。 《書·盤庚》若射之有志。 《疏》如射之有所準志,志之所主,欲得中也。 又章志也。 《禮·檀弓》孔子之喪,公西赤爲志焉。子張之喪,公明儀爲志焉。 《疏》故爲盛禮,以章明志識也。 又本志也。 《左傳·襄元年》謂之宋志。 《註》言宋本志,在攻取彭城也。 又《左傳·昭二十五年》以制六志。 《註》爲禮,以制好惡喜怒哀樂六志。 又記也。與誌同。或作識。 《周禮·春官》小史掌邦國之志。 《前漢書》有十志。 《師古曰》志,記也。積記其事也。 《後漢·劉駿傳》博見彊志。 又《集韻》昌志切。與幟通。旗也。 《史記·張丞相傳》沛公以周昌爲職志。 又箭鏃也。 《爾雅·釋器》金鏃翦羽謂之鍭,骨鏃不翦羽謂之志。 《註》鏃,今之錍箭。志,今之骨骲。 又叶眞而切,音支。 《楚辭·九章》昔君與我成言兮,曰黃昏以爲期。羌中道而回畔兮,反旣有此他志。 《唐韻》《集韻》《韻會》𠀤職吏切,音志。 《說文》記誌也。 《唐書·褚亮傳》圖史一經目,輒誌于心。 《南齊書·王慈傳》朝堂榜誌。 《列子·楊朱篇》大古之事滅矣,孰誌之哉。 《文中子·述史篇》制誌詔𠕁,則幾乎典誥矣。 《註》誌,臣下誌君之善也。 又《正韻》支義切,音寘。義同。 又同志。 《正字通》凡史傳記事之文曰誌。 《周禮·春官》小史掌邦國之志。 《註》志,謂記也。 又《漢書》有十志,俱與誌同。 又《類篇》或作識。 《論語》女以予爲多學而識之者與。 又《韻會》通作痣。 《史記·漢高祖紀》左股七十二黑子。 《師古註》今中國通呼爲黶子,吳楚俗謂之誌。誌,記也。 《南齊書·江祏傳》高宗胛上有赤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