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掌握;劳:抚慰。掌握政治,抚慰百姓。旧时指统治者执政亲民。
秉:掌握;劳:抚慰。掌握政治,抚慰百姓。旧时指统治者执政亲民。
清·章炳麟《秦政记》:“天子以秉政劳民贵。”
清·章炳麟《秦政记》:“天子以秉政劳民贵。”
拿着,持:~烛。 掌握、主持:~正。~公。 古代容量单位,一秉合十六斛。 姓。
治理国家事务:~治。~府。~党。~权。~纲。~策。~令。~绩。~见。~客(为个人或某一集团利益从事政治活动的人)。~局。~变。参~。议~。 国家某一部门主管的业务:财~。邮~。民~。 家庭或集体生活中的事务:家~。 姓。
以劳动群众为主体的社会基本成员:人~。~主。~国。~法。公~(在一国内有国籍,享受法律上规定的公民权利并履行公民义务的人)。国~(具有国籍的人)。 指人或人群:居~。~族。 劳动大众的,非官方的:~间。~歌。~谚。~风。~情。 某族的人:汉~。回~。 从事不同职业的人:农~。渔~。 非军事的:~品。~航。 同“苠”。
《唐韻》兵永切《集韻》《韻會》《正韻》補永切,𠀤音丙。禾盈把也。 《詩·小雅》彼有遺秉。 《疏》秉,把也。 《禮·聘禮》四秉曰筥。 《註》此秉謂刈禾盈手之秉,筥穧名,今萊易閒刈稻聚把有名爲筥者。 又米數。 《禮·聘禮》十斗曰斛,十六斗曰籔,十籔曰秉。 又《小爾雅》鐘二謂之秉,秉十六斛。○按《儀禮》禾米之秉,字同𢿘異。惟徐氏《韻譜》二石爲秉,又是一說。蓋石卽斛也。冉子與粟五秉。據《儀禮》爲八十石,據徐氏止十石,多寡迥別,俟考正。 又執持也。 《禮·禮運》天秉陽垂日,星地秉隂竅於山川。 《詩·大雅》民之秉彝。 《書·君奭》秉德明恤。 又去聲,陂病切。與柄同。 《史記·天官書》二十八舍主十二州,斗秉兼之。 《絳侯世家》許負相周亞夫曰:君後三歲而侯,侯八歲爲將相,持國秉。 又姓。○按《說文》秉,从又持禾,《正字通》兼載鐘鼎文𥝐字重出。𢿘字原从𡝤从殳。
『政』《唐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之盛切,音正。 《說文》正也。 《釋名》政,正也,下所取正也。 《易·賁卦》君子以明庶政。 《書·舜典》以齊七政。 《傳》日月五星各異政。 又《洪範》農用八政。 《疏》食爲八政之首,故以農言之。 《周禮·天官·大宰》建邦之六典,四曰政典,以平邦國,以正百官,以均萬民。 《左傳·桓二年》政以正民。 又《禮·王制》五十不從力政。 《註》力政,城道之役也。 又姓。 《廣韻》出姓苑。 又《集韻》《韻會》𠀤諸盈切,音征。賦也。通作征。 《周禮·地官·均人》掌均地政。 《註》政,讀爲征。地政謂地守地職之稅也。 《說文》从攴作政。政字原从攴作。
『民』《唐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彌鄰切,音泯。 《說文》衆萌也。言萌而無識也。 《易·師卦》君子以容民畜衆。 《書·咸有一德》后非民罔使,民非后罔治。 《禮·緇衣》民以君爲心,君以民爲體。 又四民。 《穀梁傳·成元年》古者四民:有士民,有商民,有農民,有工民。 《註》德能居位曰士,辟土植穀曰農,巧心勞手成器物曰工,通財貨曰商。 又司民,星名。 《周禮·秋官·司民》及孟冬祀司民之日,獻其數于王。 《註》司民,軒轅角也。 《釋文》軒轅十七星,如龍形,有兩角,角有大民、小民。 又官名。 《周禮·秋官·司民》掌登萬民之數,自生齒以上,皆書於版。 又民曹,漢官名。 《後漢·百官志》民曹尚書主凡吏上書事。 《註》《蔡質·漢舊儀》曰:典膳治功作,監池、苑囿、盜賊事。 又民部,今戸部也。 《文獻通考》漢置尚書郞四人,其一人主財帛委輸。至魏文帝,置度支尚書寺,專掌軍國支計。吳有戸部,晉有度支,皆主筭也。後周置大司徒卿一人,如《周禮》之制,隋初有度支尚書,則幷後周民部之職。開皇二年,改度支爲民部。永徽初,改民部爲戸部。 又北方有比肩民,見《爾雅·釋地》。南方有裸民,見《呂氏春秋》。 又白民國,白身,背有角,乗之壽二千歲。羽民國,其民皆生羽毛。卵民國,其民皆生卵。毛民國,其民皆生毛。 又有勞民、搖民、壎民、盈民、臷民、蜮民諸國,𠀤見《山海經》。 又鶴民國,人長三寸,日行千里,見《窮神祕苑》。 又姓,見《姓苑》。 又叶鄰知切,音離。 《夏禹襄陵操》洪水滔天,下民愁悲。上帝愈咨,三過吾門不入。父子道衰,嗟嗟不欲煩下民。 又叶彌延切,音眠。 《楊方·合歡詩》齊彼蛩蛩獸,舉動不相捐。生有同穴好,死成倂棺民。 《六書略》民,象俯首力作之形。○按民字之義非一。有總言人者,《詩》天生蒸民,厥初生民。是也。有對君而言者,《書》民惟邦本。是也。有別於在位而言者,《詩》宜民宜人。註:人謂臣,民謂衆庶。是也。有對幽而言者,《論語》務民之義,《左傳》先成民而後致力于神。是也。有對已而言者,《詩》民莫不穀,我獨于罹。是也。有對農而言者,《漢·食貨志》粟甚貴傷民,甚賤傷農。是也。况四民兼士農工商,豈力田始稱民乎。《六書略》之說穿鑿,不可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