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第出身


   同“ 科甲出身 ”。


基本信息

成语拼音 kē dì chū shēn
成语简拼 kdcs
成语字数  4

成语解析

成语解释


同“ 科甲出身 ”。


现代字典(分字解释)

动植物的分类单位:狮子属于猫~。槐树是豆~。 机关内部组织的划分:~室。财务~。 学术或专业的类别:~目。学~。文~。外~。 古代分科考选文武官吏后备人员的制度:~举。~甲。~第。登~。 判定(刑罚):~处(chù)。~罚。 古典戏剧本中指示角色表演动作时的用语:笑~。~白。 古同“棵”。

次序:~一。次~。等~。 科举考试及格的等次:科~。及~。落~。 封建社会官僚贵族的大宅子:宅~。府~。门~。进士~。 但:运动有益于健康,~不宜过于剧烈。 姓。

从里面到外面:~访。初~茅庐。~笼。 往外拿,支付:~力。~钱。~谋画策。入不敷~。 离开:~发。~轨。~嫁。 产生,生长:~产。~品。~人才。 发生:~事。 显露:~现。~名。 超过:~色。~类拔萃(超出同类之上)。 来到:~席。~勤。 引文、典故来源于某处:~处(chù)。语~《孟子》。 显得量多:这米~饭。 放在动词后,表示趋向或效果:提~问题。 传(chuán)奇中的一回,戏曲的一个独立剧目。

人、动物的躯体,物体的主要部分:~躯。人~。~材。~段。船~。树~。 指人的生命或一生:~世。献~。 亲自,本人:自~。亲~。~教。~体力行。 统指人的地位、品德:出~。~分(fèn )。~败名裂。 孕,娠:~孕。 量词,指整套衣服:做了一~儿新衣服。

康熙字典(分字解释)

『科』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苦禾切,音窠。 《說文》程也。从禾从斗。斗者,量也。 《徐曰》會意。  又《廣韻》條也,本也,品也。 《戰國策》科條旣備。  又坎也。 《孟子》盈科而後進。  又等也。 《論語》爲力不同科。  又科,斷也。 《釋名》科,課也。課其不如法者,罪責之也。  又取人條格曰科第。 《前漢·元帝紀》詔丞相御史,舉質樸敦厚遜讓有行者,光祿歲以此科第郞從官。 《註》始令丞相御史舉此四科人,以擢用之,而見在郞及從官,又令光祿每歲依此科考校,定其第高下,用知其人賢否也。 《後漢·徐防傳》立博士十有四家,設甲乙之科。 《註》歲課甲科四十人爲郞中,乙科二十人爲太子舍人,丙科四十人補文學掌故。  又木中空也。 《易·說卦》科上稿。  又科頭。 《史記·張儀傳》跿跔科頭。 《註》謂不著兜鍪入敵。  又科斗,蝦蟆子。一名活東,頭圓大而尾細。古文書形似之。  又科雉,獸名。 《劉向·說苑》楚莊王獵於雲夢,射科雉。  又地名。 《水經注》汳水,又東逕科城北。  又《廣韻》苦臥切,音課。滋生也。 《正字通》植禾本也。

『第』

《廣韻》特計切《集韻》《韻會》《正韻》大計切,𠀤音弟。次第也。 《左傳·哀十六年》子西曰:楚國第我死,令尹、司馬非勝而誰。 《註》用士之次第。  又但也。 《史記·陳丞相世家》陛下第出僞遊雲夢。 《註》第,且也,但也。  又第宅。 《前漢·高帝紀》爲列侯者賜大第。 《註》孟康曰:有甲乙次第,故曰第也。 《司馬相如·喻巴蜀檄》位爲通侯,居列東第。  又複姓。 《後漢·第五倫傳》齊諸田徙園陵者多,故以次第爲氏,有第五、第八等氏。  又同弟。 《說文》第本作弟,韋束之次第也。今爲兄弟字。  又《集韻》一曰順也。  又《韻會》舊註作苐,非。苐,草也。

『出』

《唐韻》赤律切《集韻》《韻會》《正韻》尺律切,𠀤春入聲。 《說文》進也。 《廣韻》見也,遠也。 《增韻》出入也,吐也,寫也。  又生也。 《爾雅·釋訓》男子謂姊妹之子爲出。 《左傳·成十三年》康公,我之自出。 《註》秦康公,晉之甥也。  又《周禮·秋官·大司𡨥》其不能改而出圜土者殺。 《註》出謂越獄逃亡也。  又《增韻》斥也。 《正韻》亦作黜絀。  又《唐韻》《集韻》《韻會》尺類切《正韻》蚩瑞切,𠀤推去聲。自中而外也。  又《正韻》凡物自出,則入聲。非自出而出之,則去聲。然亦有互用者。  又叶尺僞切,吹去聲。 《詩·小雅》匪舌是出,維躬是瘁。  又叶敕律切,音黜。 《馬融·圍棋賦》熒惑窘乏兮無令詐出,深念遠慮兮勝乃可必。  又《韻補》叶側劣切,音茁。 《曹植·卞后誄》詳惟聖善,岐嶷秀出。德配姜嫄,不忝先哲。  又叶赤知切,音侈。 《穆天子傳·西王母謠》白雲在天,丘陵自出。道里悠遠,山川閒之。  又叶赤至切,音熾。 《楚辭·九章》竊快在其中心兮,揚厥憑而不竢。芳與澤其雜糅兮,羌芳華自中出。 《靈樞經》男內女外,堅拒勿出。謹守勿內,是謂得氣。 《字彙補》傳奇中一迴爲一齣,俗讀作尺。或云本是齝字,譌作齣也,蓋齝,乃食之已久,復出嚼之。今傳奇進而復出,故有取于齝云。

『身』

《唐韻》失人切《集韻》《韻會》《正韻》升人切,𠀤音申。 《說文》躬也,象人之身。 《爾雅·釋詁》我也。 《疏》身,自謂也。 《釋名》身,伸也。可屈伸也。 《廣韻》親也。 《九經韻覽》軀也。總括百骸曰身。 《易·艮卦》艮其身。  又《繫辭》近取諸身。 《書·伊訓》檢身若不及。 《孝經·開宗明義章》身體髮膚,受之父母。  又《詩·大雅》大任有身。 《傳》身,重也。 《箋》重爲懷孕也。 《疏》以身中復有一身,故言重。  又告身。 《唐書·選舉志》擬奏受皆給以符,謂之告身。  又《史記·西南夷傳》身毒國。 《註》索隱曰:身音捐。  又《韻補》叶尸連切。 《楊方·合歡詩》我情與子合,亦如影追身。寢共織成被,絮用同功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