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匿盗匪、赃物的人或人家。
藏匿盗匪、赃物的人或人家。
宋洪迈《夷坚癸志 李五郎》:“为盗有求不惬,诬为窝停主人,诉于郡,不见察,故陷党中。”
藏匿赃物或罪犯的人。宋.洪迈《夷坚癸志.李五郎》:“为盗有求不惬,诬为窝停主人,诉于郡,不见察,故陷党中。” 偏正 藏匿赃物或罪犯的人。宋·洪迈《夷坚癸志·李五郎》:“为盗有求不惬,诬为~,诉于郡,不见察,故陷党中。”△贬义。用于描写包庇坏人。→朋比为奸 同恶共济 ?拔树寻根
禽兽或其他动物的巢穴,喻坏人聚居的地方:~巢。鸟~。贼~。 临时搭成的简陋的小屋:~棚。~铺。 喻人体或物体所占的位置:~子。挪个~儿。 洼陷的地方:酒~儿。心~儿。 弄弯,使曲折:把铁丝~过来。 藏匿犯法的人或东西:~主。~匪。~藏(cáng )。~脏。 郁积不得发作或发挥:~火。~心。~风。
止住,中止不动:~止。~产。~学。~职。~顿。~刊。~战。~业。~滞。 总数分成几份,其中的一份:十~儿有九~儿是好的。 暂时不继续前进:~留。~泊。 妥当:~妥。~当。
权力或财物的所有者,家庭的首脑:~人。物~。失~(失掉财物的人)。当家作~。 旧时臣子称君王,下级称上级,仆人称家主:君~。~上。 对事物的意见或认为应当如何处理,决定:~张。~见。~意。~义。 对事物有决定权力:民~。自~。~持。~宰。~权(一个国家的独立自主的权力)。 最重要的,最基本的:~次。~要。~力。~将(jiàng)。 预示:早霞~雨。 旧时为死人立的牌位:木~。神~。 基督教、伊斯兰教对所信仰的神或本教创始人的称呼。 姓。
由类人猿进化而成的能制造和使用工具进行劳动、并能运用语言进行交际的动物:~类。 别人,他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待~热诚。 人的品质、性情、名誉:丢~,文如其~。
《唐韻》特丁切《集韻》《韻會》《正韻》唐丁切,𠀤音廷。行中止也。 《釋名》停,定也。定於所在也。 《王弼易傳》八卦復位,六爻遷次,周而復始,上下不停。 又《關尹子·八籌篇》草木俄茁茁,俄停停。 《註》停停,樸遬不長也。 又叶徒當切,音唐。 《韓愈·贈張籍詩》從喪期至洛,還走不及停。假道經盟津,出入行澗岡。 《復古編》本作亭,後人又別作停。
『主』《唐韻》之庾切《集韻》《韻會》《正韻》腫庾切,𠀤音麈。君也。 《董仲舒·賢良策》行高而恩厚,知明而意美。愛民而好士,可謂誼主矣。 《呂氏春秋》朝臣多賢,左右多忠,如此者,國日安,主日尊,天下日服,此所謂吉主也。 又大夫之臣,稱其大夫曰主。 《左傳·昭二十八年》成鱄對魏舒曰:主之舉也,近文德矣。 又天子女曰公主。周制,天子嫁女,諸侯不自主婚,使諸侯同姓者主之,故謂之公主。 又賔之對也。 《禮·檀弓》賔爲賔焉,主爲主焉。 又《左傳·僖三十年》燭之武見秦伯曰:若舍鄭以爲東道主。 《註》鄭在秦之東也。 又宰也,守也,宗也。 《易·繫辭》樞機之發,榮辱之主也。 又神主,宗廟立以棲神,用栗木爲之。 《春秋傳》虞主用桑,練主用栗。 又匰主。 《周禮·春官》司巫,掌羣巫之政令,祭祀則供匰主。 《註》主神所依也。匰,盛主之器。 又《禮·曲禮》居不主奧。 《疏》主,猶坐也。 又《晉語》陽子剛而主能。 《註》上也。 又姓。隋主胄,明主問禮。 又主父,複姓。 又《正韻》陟慮切。同注。 《荀子·宥坐篇》主量必平似法。 《註》主,同註。
『人』《唐韻》如鄰切《集韻》《韻會》《正韻》而鄰切,𠀤音仁。 《說文》天地之性最貴者也。 《釋名》人,仁也,仁生物也。 《禮·禮運》人者,天地之德,隂陽之交,鬼神之會,五行之秀氣也。 又一人,君也。 《書·呂𠛬》一人有慶,兆民賴之。 又予一人,天子自稱也。 《湯誥》嗟爾萬方有衆,明聽予一人誥。 又二人,父母也。 《詩·小雅》明發不寐,有懷二人。 又左人,中人,翟國二邑。 又官名。 《周禮》有庖人,亨人,漿人,凌人之類。 又楓人,老楓所化,見《朝野僉載》。 又蒲人,艾人,見《歲時記》。 又姓。明人傑。 又左人,聞人,俱複姓。 又《韻補》叶如延切,音然。 《劉向·列女頌》望色請罪,桓公嘉焉。厥後治內,立爲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