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须有


   原意是也许有吧。后指凭空捏造。


基本信息

成语拼音 mò xū yǒu
成语注音 ㄇㄛˋ ㄒㄨ 一ㄡˇ
成语简拼 mxy
感情色彩 贬义
常用程度 常用
产生年代 古代
成语繁体 莫須有
成语英文 unwarranted
成语法文 accusation non fondée
成语俄文 необосновáнный(мнимый)
成语日文 でっちあげ,根(ね)も葉(は)もない,いわれのない,ありもしない
成语结构  紧缩式
成语字数  3

成语解析

成语解释


原意是也许有吧。后指凭空捏造。


近义词



反义词



成语示例


鲁迅《书信集·致许寿裳》:“看来许之罪其实是‘莫须有’的,大约有人欲得而甘心,故有此辣手。”


出处典源

成语出处


《宋史 岳飞传》:“飞子云与张宪书虽不明,其事体莫须有。”


成语典故

比喻无罪被冤。岳飞(1103-1142年),字鹏举,宋相州汤阴(今属河南)人,出身农家。北宋末年投军,为秉义郎。建炎元年(1127年)上书高宗皇帝,反对南迁,被夺官归田。后投河北招抚司,被张所破格提拔为统制,随王彦渡河抗金,收复新乡,在太行山刺杀金将。后又随宗泽留守东京,为留守司统制。宗泽死后,随杜充南下。建炎三年(1129年)金兀术渡江南进,岳飞率兵在建康(今南京)附近阻击金兵,大挫敌军。后又在清水亭、静安等地袭击北撤金军,收复建康,升为通泰镇抚使兼知泰州。宋高宗绍兴二年(1132年)岳飞受命屯兵江州,守卫长江中游。在此后七、八年间,岳飞率部多次主动出击金兵,收复多处失地,功勋卓著。至绍兴十年(1140年),岳飞所部以及由他联络的各地义军,声势盛极。7月初取得了郾城大捷,收复郑州、洛阳等地,随后又大败金兀术主力,进军朱仙镇。金兵闻风丧胆,惊呼“憾山易,憾岳家军难!”眼见收复东京已指日可待,岳飞鼓励将士乘胜杀敌,“直捣黄龙府,与诸君痛饮耳!”面对不利形势,金兀术准备放弃东京,渡河北去。但就在这时,以宋高宗、秦桧为首的投降派下令岳飞班师回朝,并已先行撤去岳飞友军,使其处于孤立无援的境地。岳飞虽上书力争,毫无效果。高宗、秦桧求和心切,一天之内竟下了十二道金字牌,令岳飞退兵。岳飞被迫班师。绍兴十一年夏,他受召回临安,被解除了兵权,任枢密副使。不久,奸相秦桧诬告岳飞的儿子岳云给部将张宪书信,要他逼朝廷恢复岳飞兵权。以谋反罪名,将岳飞、岳云父子下狱。岳飞含冤入狱后,大理寺丞李若朴、何彦猷,大理寺卿薛仁辅,都说岳飞无罪,监察御史万俟(mòqíxiè莫其谢)将他们全部弹劾罢官。宗正卿士愿以一家百口保释岳飞,万俟将其流放,死在建州。布衣刘允升上书为岳飞申辩冤屈,被投入大理寺狱处以死罪。凡是附和秦桧、万俟离制造岳飞冤狱的人,都分别予以不同程度的升迁。此案上报朝廷时,枢密使韩世忠愤愤不平,面问秦桧,秦桧说:“岳飞的儿子岳云给张宪的书信虽不明确,而他们谋反的事莫须有(或许有)。”韩世忠说:“莫须有’三字,怎能使天下人信服?”绍兴十一年12月29日(公元1142年1月27日),岳飞终以“莫须有”的罪名被害于临安风波亭。那时徽猷阁待制、假礼部尚书洪皓尚在金国中,立即用蜡书飞报南宋朝廷,认为使金人畏惧的只有岳飞,金人甚至称岳飞为父。金国首领们听说岳飞死了,都斟酒欢饮庆贺。岳飞被害成为千古冤案。莫须有亦称三字狱。后人对这三字的解释有“或许有”、“不必有”二种,近来又有人释为“岂不应该有”(1993年岳飞及宋史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未刊)。 【出典】: 《宋史》卷365《岳飞传》11394页:“初,飞在狱,大理寺丞李若朴何彦猷、大理卿薛仁辅并言飞无罪,俱劾去。宗正卿士请以百口保飞,离亦劾之,窜死建州。布衣刘允升上书讼飞冤,下棘寺以死。凡傅成其狱者,皆迁转有差。狱之将上也,韩世忠不平,诣桧诘其实,桧曰:‘飞子云与张宪书虽不明,其事体莫须有。’世忠曰:‘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时洪皓在金国中,蜡书驰奏,以为金人所畏服者惟飞,至以父呼之,诸酋闻其死,酌酒相贺。” 【例句】: 明·李东阳《三字狱》:“三字狱,天下服。服不服?杀武穆。奸臣败国不畏天,区区物论真无权!” 清·孟亮揆《于忠肃墓》:“意欲岂殊三字狱,英雄遗恨总相同。” 清·李玉《清忠谱·缔姻》:“污蔑忠良驱陷阱,莫须有罪案招承。” 其他 意思是恐怕有,也许有。后用来表示无证据地捏造罪名,制造冤狱。《宋史·岳飞传》:“狱之将上也,韩世忠不平,诣桧诘其实。桧曰:‘飞子云与张宪书虽不明,其事体~。’世忠曰:‘ ~三字何以服天下。’”张贤亮《小说中国》:“以今天的时态和生理状态对未来怀着~的恐慌,我名之曰‘提前忧郁症’或‘意识形态型幻觉症’。”△贬义。多用于罗织他人的罪名。

现代字典(分字解释)

不要:~哭。 没有,无:~大。~非。~名其妙(亦作“莫明其妙”)。 不,不能:~如。~逆。~须有。~衷一是(不能得出一致的结论)。爱~能助。 古同“漠”,广大。 姓。

古同“暮”。

必得,应当:无~。莫~有。必~。务~。~要。 等待,停留:~留(迟留,留待)。 〔~臾〕片刻,一会儿。 男人面上生的毛,胡子:~眉(男子的代称)。~生(传统戏剧角色名,即“老生”)。 像胡须的东西:~根。触~。

存在:~关。~方(得法)。~案可稽。~备无患。~目共睹。 表示所属:他~一本书。 表示发生、出现:~病。情况~变化。 表示估量或比较:水~一丈多深。 表示大、多:~学问。 用在某些动词前面表示客气:~劳。~请。 无定指,与“某”相近:~一天。 词缀,用在某些朝代名称的前面:~夏。~宋一代。

同“又”,表示整数之外再加零数。

康熙字典(分字解释)

『莫』

《唐韻》慕各切《集韻》《正韻》末各切,𠀤音寞。 《韻會》無也,勿也,不可也。 《易·繫辭》莫之與,則傷之者至矣。  又定也。 《詩·大雅》監觀四方,求民之莫。  又謀也。 《詩·小雅》秩秩大猷,聖人莫之。  又《博雅》强也。 《論語》文莫吾猶人也。 《晉書·欒肇·論語駁曰》燕齊謂勉强爲文莫。 《揚子·方言》侔莫,强也,凡勞而相勉謂之侔莫。 《淮南子·謬稱訓》猶未之莫與。 《註》莫,勉之也。  又削也。 《管子·制分篇》屠牛垣,朝解九牛而刀可莫鐵。  又《博雅》莫莫,茂也。 《詩·周南》維葉莫莫。 《註》莫莫,茂密之貌。  又《莊子·逍遙遊》廣莫之野。 《註》莫,大也。  又姓。 《通志·氏族略》卽幕氏省文。漢有富人莫氏,見《游俠傳》。唐有比部員外郎莫藏用。  又《史記·夏本紀註》五湖之一有莫湖。  又與瘼通。 《詩·小雅》莫此下民。  又與幕通。 《史記·李廣傳》莫府省約文書籍事。  又《說文》莫故切。同暮。 《易·夬卦》莫夜有戎。  又菜也。 《詩·魏風》彼汾沮洳,言采其莫。 《註》音暮。 《陸璣疏》莫,莖大如箸,赤節,節一葉,似柳葉,厚而長,有毛刺,今人繅以取繭緒。其味酢而滑,始生可以爲羹,又可生食。五方通謂之酸迷,冀州人謂之乾絳,河、汾之閒謂之莫。  又通膜。 《禮·內則》去其皽。 《註》皽謂皮肉之上魄莫也。  又《韻會》莫白切,音陌。靜也。 《詩·小雅》君婦莫莫。 《註》言淸靜而敬至也。 《左傳·昭二十八年》德正應和曰莫。  又《唐韻古音》平聲,音謨。《漢書》註引《詩》聖人莫之作謨。 《直音》作𦱤。

『有』

《唐韻》云久切《集韻》《韻會》《正韻》云九切,𠀤音友。 《說文》不宜有也。《春秋傳》曰:日月有食之。从月又聲。 《九經字樣》有,从月。从冃,譌。  又《玉篇》不無也。 《易·大有疏》能大所有。  又《繫辭》富有之謂大業。  又《詩·商頌》奄有九有。 《傳》九有,九州也。  又《左傳·桓三年》有年。 《註》五穀皆熟書有年。  又《玉篇》果也,得也,取也,質也,寀也。  又姓。 《論語》有子。 《註》孔子弟子有若。  又《集韻》尤救切。與又通。 《書·堯典》朞三百有六旬有六日。 《詩·邶風》不日有曀。 《註》有,又也。  又《韻補》叶羽軌切。 《前漢·敘傳》文豔用寡,子虛烏有。寄言淫麗,託風終始。  又叶演女切。 《徐幹·齊都賦》主人盛饗,期盡所有。三酒旣醇,五齊惟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