蜚凶流尸


   游神野鬼。指因疑惧产生的一切祸祟幻象。 汉 王充 《论衡·辨祟》:“有事归之有犯,无为归之所居。居衰宅耗。蜚凶流尸,集人室居。” 汉 王充 《论衡·订鬼》:“故凶祸之家或见蜚尸,或见走凶,或见人形,三者皆鬼也。”


基本信息

成语拼音 fēi xiōng liú shī
成语简拼 fxls
成语字数  4

成语解析

成语解释


游神野鬼。指因疑惧产生的一切祸祟幻象。 汉 王充 《论衡·辨祟》:“有事归之有犯,无为归之所居。居衰宅耗。蜚凶流尸,集人室居。” 汉 王充 《论衡·订鬼》:“故凶祸之家或见蜚尸,或见走凶,或见人形,三者皆鬼也。”


现代字典(分字解释)

同“飞”,指无根据的、无缘无故的。现“流言飞语”常写作“流言蜚语”。

〔~蠊〕即蟑螂。

不幸的,不吉祥的:吉~。~信。 庄稼收成不好:~年饥岁。 恶:~暴。~恶。~顽。~相(xiàng )。~神恶煞。 关于杀伤的:行(xíng )~。帮~。 厉害,过甚:雨~风狂。

液体移动:~水。~汗。~血。~泪。~程。~泻。~质。~水不腐。汗~浃背。随波逐~(随着波浪起伏,跟着流水漂荡,喻没有主见,随着潮流走)。 像水那样流动不定:~转(zhuǎn )。~通。~寇。~浪。~离。~散。~失。~沙。~露。~萤。 传播:~言。~传。~芳。~弊。~毒。~行(xíng )。 指江河的流水:河~。江~。溪~。激~。奔~。 像水流的东西:气~。暖~。电~。 向坏的方面转变:~于形式。 旧时的刑罚,把犯人送到荒远的地方去:~放。~配。 品类,等级:~辈。~派。 指不正派:二~子。

死人的身体:~体。~骸。僵~。借~还魂。 〔~位〕空占着职位而不做事,如“~~素餐,“~~误国”。 古代祭祀时,代表死者受祭的人。

康熙字典(分字解释)

『蜚』

《集韻》《韻會》𠀤父沸切,音屝。 《爾雅·釋蟲》蜚,蠦蜰。 《疏》蜚,越之所生,其爲蟲臭惡,南方淫氣之所生也。《本草》曰:蜚,厲蟲也,然則蜚是臭惡之蟲,害人衣物,故《春秋左氏傳》有蜚不爲災,亦不書也。 《前漢·五行志》劉向以爲有蜚有𧌒不言災者,氣所生,所謂𤯝也。  又《正韻》芳未切,音費。蟲名,負蠜也。  又《廣韻》府尾切,音斐。義同。  又獸名。 《山海經》太山有獸,狀如牛,白首,一目,蛇尾,名曰蜚。所經枯竭,甚于鴆厲,見則天下大疫。  又《集韻》匪微切,音非。與飛通。 《史記·周本紀》麋鹿在牧,蜚鴻滿野。 《楚世家》三年不蜚,蜚將沖天。 或作𧕒。

『流』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力求切,音留。 《說文》水行也。 《爾雅·釋言》流,覃也。 《疏》謂水之流,必相延及。 《詩·大雅》如川之流。  又《爾雅·釋詁》流,擇也,求也。 《詩·周南》左右流之。  又下也。 《詩·豳風》七月流火。  又流漫無節制也。 《禮·樂記》樂勝則流。  又《書·禹貢》二百里流。 《禮·王制》千里之外曰采,曰流。  又放也。 《書·舜典》流宥五𠛬。  又視不端諦曰流。 《左傳·成六年》鄭伯視流而行速。  又走也。 《戰國策》楚襄王流淹于城陽。 《註》謂走而自匿。  又《周禮·冬官·玉人註》鼻勺曰流,凡流皆爲龍口。  又《前漢·食貨志》朱提銀重八兩爲一流。  又《前漢·藝文志》儒家流,道家流,隂陽家流,法家流,墨家流,縱橫家流,雜家流,農家流,小說家流,各有所從出,分九家。  又流布也。 《易·謙卦》地道變盈而流謙。  又流轉也。 《禮·仲尼燕居》周流無不徧。  又《張協·七命》傾罍一朝,流湎千日。 《註》齊顏色,均衆寡謂之流。  又長流,官名。 《顏之推·家訓》名治獄參軍爲長流。  又黃流,酒名。 《詩·大雅》黃流在中。  又雙流,縣名。 《廣輿記》屬成都府。  又《韻補》叶𣼊如切,音閭。 《陸雲詩》樂奏聲哀,言發涕流。唯願君子,德與福俱。  又叶力救切,音溜。 《博𤣥詩》悠悠建平,皇澤未流。朝選于衆,乃子之授。

『尸』

《廣韻》式之切《集韻》升脂切《正韵》申之切,𠀤音蓍。 《說文》尸,𨻰也。象臥之形。 《釋名》尸,舒也。骨節解舒。不能復自勝斂也。 《論語》寢不尸。 《禮·喪大記》凡馮尸。興必踊。  又神象也。古者祭祀,皆有尸以依神。 《詩·小雅》皇尸載起。 《大雅》公尸來燕來寧。 《朱子曰》古人於祭祀,必立之尸。因祖考遺體,以凝聚祖考之氣。氣與質合,則散者庶乎復聚。此敎之至也。  又主也。 《詩·召南》誰其尸之,有齊季女。 《箋》主設羹之事。  又𨻰也。 《左傳·莊四年》楚武王荆尸,授師孑焉,以伐隨。 《註》謂𨻰師於荆也。  又《禮·表記》事君,近而不諫,則尸利也。 《前漢·鮑宣傳》以拱默尸祿爲智。 《註》言不憂其職,但知食祿而已。  又姓。 《廣韻》秦尸佼爲商君師,著書。  又三尸,神名。 《正字通》本作𡰣,俗作尸。 《廣韻》《正韻》申之切《集韻》《韻會》升脂切,𠀤音施。 《說文》終主也,从尸死,會意。 《禮·曲禮》在牀曰屍,在棺曰柩。 《左傳·文三年》秦伯濟河焚舟,封殽屍而還。 《正字通》古尸作屍。 《易·師卦》弟子輿屍,《石經》省作尸。尸屍通用,但祭祀之尸不可借用屍字。互詳尸字註。屍字从尸从𣦸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