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 唐 柳公权 以书法进谏 唐穆宗 事。 诚悬 , 公权 字。语本《新唐书·柳公权传》:“帝问 公权 用笔法,对曰:‘心正则笔正,笔正乃可法矣。’时帝荒纵,故 公权 及之。帝改容,悟其以笔諫也。” 宋 苏轼 《柳氏二外甥求笔迹》诗之二:
指 唐 柳公权 以书法进谏 唐穆宗 事。 诚悬 , 公权 字。语本《新唐书·柳公权传》:“帝问 公权 用笔法,对曰:‘心正则笔正,笔正乃可法矣。’时帝荒纵,故 公权 及之。帝改容,悟其以笔諫也。” 宋 苏轼 《柳氏二外甥求笔迹》诗之二:
诚悬,唐柳公权之字。柳公权借谈书法向皇帝进谏。后以此典赞誉刚正不阿,直言善谏。柳公权(778-865年)字诚悬,京兆华原(今陕西耀县)人,著名书法家。历仕穆、敬、文、武、宣诸朝,官至太子少师,封河东郡公。公权学识渊博,淹贯诗、书、春秋、国语诸经,而尤以书法著称。他初学王羲之,后遍阅近代笔法,受益于欧阳询、颜真卿,而又别出新意,自成一家。其书法结构严紧,险中生态,枯润纤秾,掩映相发,笔力瘦劲,方圆并妙,体势劲媚。当时大臣家的碑志,非出自他的手笔,其子孙就会被视为不孝。一些国家进贡的使臣,也另外拿出钱财购求他的笔墨。他与颜真卿并称“颜柳”,并有“颜筋柳骨”之谓。公权生性刚正,直言善谏,不计较个人得失。一次,唐穆宗向其请教书法。他回答说:“心要正笔才能正,笔正才算得上书法。”当时穆宗荒滛奢侈,因而他故意这样讲。穆宗也明白公权是在借书法为进谏。 【出典】: 《新唐书》卷163《柳公权传》5029页:“帝问公权用笔法,对曰:‘心正则笔正,笔正乃可法矣。’时帝荒纵,故公权及之。帝改容,悟其以笔谏也。” 【例句】: 宋·苏轼《苏轼诗集》卷11《柳氏二外甥求笔迹二首》之二:“何当火急传家法,欲见诚悬笔谏时。”
真心:~恳。~朴。~实。~挚。忠~。心悦~服。 实在,的确:~然。~有此事。
挂,吊在空中:~垂。~吊。~梯。~河。~心。~念(a.挂念;b.文艺作品对故事情节发展和人物今后命运的伏笔)。~梁刺股。 没有着落,没有结束:~断。~案。~而未决。 距离远:~隔。~殊。 危险:~崖。~乎(“乎”读轻声)。 公开提示:~赏。
旧时称规劝君主或尊长,使改正错误:~劝。进~。~阻。兵~。从~如流。
《集韻》與筆同。詳筆字註。 《廣韻》鄙密切《韻會》逼密切《正韻》壁吉切,𠀤音必。 《釋名》筆,述也。述事而書之也。 《爾雅·釋器》不律謂之筆。 《註》蜀人呼筆爲不律也。 《說文》楚謂之聿,吳人謂之不律,燕謂之弗,秦謂之筆。 《古今注》古之筆,不論以竹以木,但能染墨成字,卽謂之筆。秦吞六國,滅前代之美,故蒙恬得稱於時。蒙恬造筆,卽秦筆耳。以枯木爲管,鹿毛爲柱,羊毛爲被,所謂蒼毫也。彤管赤漆耳,史官記事用之。 《法書攷》虞世南云:筆長不過六寸,眞一,行二,草三,指實掌虛。 《禮·曲禮》史載筆,士載言。 《註》筆,謂書具之屬。 又筆星。 《釋名》筆星,星氣有一枝,未銳似筆也。 又花名。 《楚辭註》辛夷花初發如筆,北人呼爲木筆。 又《集韻》筆別切,音莂。山東謂筆。 又作〈/尹〉。見《漢戚伯樊毅𥓓》。 又《嚴訢𥓓》作〈八/尹〉,見《舉要》。 《集韻》或作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