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verything] 〈方〉∶泛指一切事情
◎ [everything] 〈方〉∶泛指一切事情
众,许多:~位。~君。~侯。 “之于”或“之乎”的合音:投~渤海之尾。 犹“之”:“能事~乎?”。 犹“于”:“宋人事资章甫适~越”。 语助,无实在意义:“日居月~,照临下土”。 姓。
平常的,不出奇的:平~。~庸。~夫俗子。 指人世间(宗教或迷信的说法):~尘。~心。 所有的:~年满十八岁的公民,都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是。 总共:全书~二十八卷。 大概,要略:大~。~例。发~(陈述全书或某一学科的要旨)。 中国古代乐谱的记音符号,相当于简谱“4”。
数名,十个十(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佰”代):~步穿杨。~儿八十。~分比。 喻很多:~草。~货。~姓(人民)。~般。~炼成钢。~无聊赖。~废俱兴(xīng )。
自然界和社会中的现象和活动:~情。~件。~业。 变故:~故(出于某种原因而发生的不幸事情,如工作中的死伤等)。~端。 职业:谋~(指找职业)。 关系和责任:你走吧,没你的~了。 办法:光着急也不是~儿,还得另找出路。 做,治:不~生产。无所~事。 服侍:~父母。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符咸切,音帆。 《說文》最括也。 《玉篇》非一也。 《廣韻》常也,皆也。 《正韻》大槪也。 又《前漢·揚雄傳》請略舉凡。 《註》師古曰:凡,大指也。 《杜預·左傳序》發凡以言例。 又《玉篇》計數也。 《前漢·石奮傳》凡號奮爲萬石君。 《註》師古曰:凡,最計也。總合其一門,計五人爲二千石,故號萬石君。 又最凡,諸凡之最目也。 《周禮·天官·司會註》書謂簿書,契其最凡也。 《小宰疏》凡要亦是簿書,如今印契,其凡目所最處印之。 又輕微之稱。 《廣韻》凡,輕也。 《孟子》待文王而後興者,凡民也。 又國名。在濬州。 《春秋·隱七年》天王使凡伯來聘。 《左傳·僖二十四年》凡蔣郉茅胙祭周公之胤也。 又姓。 《韻會》周公凡伯之後。 又叶符筠切。 《崔駟達旨》高樹靡隂,獨木不林。隨時之宜,道貴從凡。 《註》凡,常也。
『百』《唐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博陌切,音伯。 《說文》十十也。从一白。數十十爲一百。百,白也。十百爲一貫。貫,章也。 《徐曰》章,以詩言之一章也。百亦成數。會意字。 《前漢·律歷志》紀于一,協于十,長于百,大于千,衍于萬。 又眾多也。 《易·繫辭》百官以治。 《書·堯典》平章百姓。 《後漢·明帝紀》百蠻貢職。 又百里,劒名。百錬,刀名。見《古今注》。 又百鷯。鳥名。見《大戴禮》。 又百足,蟲名。 《博物志》百足,一名馬蚿。 又百合,草名。 《譚子化書》山蚯化爲百合。 又地名。隋百泉縣,唐百文縣。 又國名。 《北史·百濟傳》百濟國,馬韓之屬,在遼東之東。 又姓。百豐,列子弟子。 又複姓。 《風俗通》秦百里奚之後,其先虞人,家于百里,因氏焉。 又《韻會》《正韻》𠀤莫白切,音陌。勵也。 《左傳·僖二十八年》距躍三百,曲踴三百。 《註》言每跳皆勉力爲之。 又唐謂行杖人曰五百。 《後漢·曹節傳註》五百字,本爲伍佰。伍,當也。佰,道也。使之導引,當道陌中,以驅除也。 《續志》五百赤幘絳褠,卽今行鞭杖者,亦作伍佰。 又叶伯各切,音博。 《前漢·季布傳》得黃金百,不如得季布諾。 《易林》營城洛邑,周公所作。世建三十,歷年八百。 又叶畢吉切,音必。 《歐陽修·潭園詩》一華聊一醉,盡醉猶須百。而我病不㱃,對花空嘆息。 《集韻》首本字。 又姓。 又《集韻》百,古作𦣻。註詳白部一畫。
『事』《唐韻》鉏吏切《集韻》《韻會》仕吏切,𠀤音示。大曰政,小曰事。 《廣韻》使也,立也,由也。 《釋名》事,偉也。偉立也。凡所立之功也。 《書·大禹謨》六府三事允治。 又《詩·小雅》三事大夫,莫肯夙夜。 《註》三公也。 又《詩·大雅》三事就緒。 《註》三農之事也。 又奉也。 《禮·曲禮》年長以倍。則父事之。 又營也,治也。 《史記·曹參世家》卿大夫以下吏及賓客,見參不事事。 又《廣韻》《類篇》𠀤側吏切。事刃,與倳剚同。別見人部倳字註。 又《韻補》叶逝支切,音時。 《蔡邕詞》帝曰休哉,命公三事。乃耀柔嘉,是式百司。 又叶詩紙切,音始。 《詩·召南》于以用之,公侯之事。叶沚。 又叶疎語切,書上聲。 《韓非子·揚權篇》使雞司夜,令狸執鼠。皆用其能,上乃無事。 又叶常御切,音樹。 《易林》雖慍不去,復職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