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取为用


   财:通“裁”。裁度取用。


基本信息

成语拼音 cái qǔ wéi yòng
成语简拼 cqwy
成语字数  4

成语解析

成语解释


财:通“裁”。裁度取用。


出处典源

成语出处


《汉书·窦婴传》:“所赐金,陈廊庑下,军吏过,辄令财取为用。”


成语典故

《汉书?窦婴传》:“所赐金,陈廊庑下,军吏过,辄令财取为用。”

现代字典(分字解释)

金钱和物资:~产。~富。~经。~贸。~东。~政。~务。~会(kuài )。

拿:索~。~书。~款。窃~。 选择:选~。~材。~景。~道。~样。 采用:采~。听~。吸~。可~。~精用弘。 得到,招致:获~。~经。~偿。~悦。 消去:~消。~缔。

使人或物发挥其功能:使~。~心。~兵。~武。 可供使用的:~品。~具。 进饭食的婉辞:~饭。 花费的钱财:费~。~项。~资。 物质使用的效果:功~。有~之才。 需要(多为否定):不~多说。 因此:~此。

康熙字典(分字解释)

『取』

《唐韻》七庾切《集韻》《韻會》《正韻》此主切,𠀤娶上聲。 《說文》捕取也。从又耳。 《玉篇》資也,收也。 《廣韻》受也。 《增韻》索也。 《禮·儒行》力行以待取。 《史記·魯仲連傳》爲人排難解紛,而無取也。 《管子·白心篇》道者,小取焉則小得福,大取焉則大得福。  又《韻會》凡克敵不用師徒曰取。  又《前漢·王莽傳》考論五經,定取禮。 《註》師古曰:取,讀曰娶。  又《集韻》《韻會》《正韻》𠀤逡須切,音趨。 《集韻》取慮,縣名,在臨淮。  又《集韻》雌由切,音秋。 《前漢·地理志》𨻰留浚儀。 《註》師古曰:取慮,縣名。音秋盧。取又音趨。  又《集韻》《韻會》《正韻》𠀤此苟切,音趣。 《杜甫·遭田父泥飮詩》今年大作社,拾遺能住否。呌婦開大瓶,盆中爲吾取。感此氣揚揚,須知風化首。  又《正韻》索也。 《詩·小雅》如酌孔取。 《箋》謂度所勝多少。  又《六書本義》𦥔通用伸,伸通取。訓索,取轉聲,與娶趣字同。  又《古文奇字》朱謀㙔曰:古文取,疑當从与聲。人與而我取也。

『用』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余頌切,容去聲。 《說文》可施行也。 《易·乾卦》初九,潛龍勿用。 《疏》唯宜潛藏,勿可施用。 《書·臯陶謨》天討有罪,五𠛬五用哉。  又《廣韻》使也。 《左傳·襄二十六年》惟楚有材,晉實用之。 《杜甫詩》古來才大難爲用。  又功用。 《易·繫辭》顯諸仁,藏諸用。 《疏》謂潛藏功用,不使物知,是藏諸用也。 《論語》禮之用,和爲貴。  又貨也。 《書·大禹謨》正德利用厚生。 《疏》謂在上節儉,不爲糜費,以利而用,使財物殷阜。 《禮·王制》冢宰制國用,必於歲之杪,五穀皆入,然後制國用。  又以也。 《詩·小雅》謀夫孔多,是用不集。 《古樂府》何用識夫壻,白馬從驪駒。  又庸也。 《論語》則四方之民,襁負其子而至矣,焉用稼。  又《增韻》器用也。 《書·微子》今殷民乃攘竊神祇之犧牷牲用以容。 《傳》器實曰用。 《左傳·襄二十五年》我先王賴其利器用也。  又《廣韻》通也。  又姓。漢有用蚪,爲高唐令。  又《韻補》叶餘封切,音容。 《詩·小雅》謀臧不從,不臧覆用。 《陸賈新語》大化絕而不通,道德施而不用。 《又》立則爲太山衆本之宗,仆則爲萬世之用。  又《六書正譌》周伯琦曰:用,古鏞字,鐘也。古㱁識,商鐘寅簋鐘字皆作用,後人借爲施用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