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赃:利用职权非法占有公家或他人的财物;纳:接受;贿:贿赂。指利用职权,贪污受贿。
贪赃:利用职权非法占有公家或他人的财物;纳:接受;贿:贿赂。指利用职权,贪污受贿。
国用不足,又复思融,意欲再行召入,会有飞状告融,~,隐没官钱,乃再流巖州,病死途中。 蔡东藩《南北史演义》四十四回
《南北史演义》
求多,不知足:~玩。~杯(过分好喝酒)。~婪。~污(利用职权非法地取得财物)。~恋(十分留恋)。~心。~图。~财。~求。~权。~欲。~得无厌。~赃枉法。
贪污受贿或偷盗所得的财物:~物。~款。~证。追~。退~。人~俱在。分~。
财物:“以尔车来,以我~迁”。 赠送财物:厚~之。 以财物买通公职人员:行~。受~。~赂。~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