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赍志而殁”。
宋·范浚《徐忠壮传》:“而率赍志以殁,义士所为悼叹者也。”
同“赍志而殁”。宋 范浚《徐忠壮传》:“议既格沮,兵不复出……而卒赍志以殁,义士所为悼叹者也。” 见“赍志没地”。清·侯方域《阳羡宴集序》:“一时同事者若吴贵池之蹈刃而死,李华亭之~,风飘烟散,略已如期。”
怀抱着,带着:~恨。~持(拿着)。~志而没(mò)(志未遂而死去)。 把东西送给别人:~发(资助)。~赏。~盗粮(把粮食送给盗贼,喻帮助敌人做坏事)。 旅行的人携带衣食等物:“行者~,居者送”。
意向:~愿。~气。~趣(志向和兴趣)。~士(有坚决意志和高尚节操的人)。~学。 记在心里:~喜。~哀。永~不忘。 记载的文字:杂~。~怪(记载怪异的事)。 记号:标~。 〈方〉称轻重,量长短、多少:~子。用碗~~。 姓。
用,拿,把,将:~一当十。~苦为乐。~身作则。~邻为壑。~讹传讹。~往鉴来。 依然,顺,按照:~时启闭。物~类聚。 因为:~人废言。勿~善小而不为。不~物喜,不~己悲。 在,于(指时日):“子厚~元和十四年十一月八日卒,年四十七”。 目的在于:~待时机。~儆效尤。 文言连词,与“而”用法相同:梦寐~求。 用在方位词前,表明时间、方位、方向或数量的界限:~前。~内。 用在动词后,类似词的后缀:可~。得~。 古同“已”,已经。 太,甚:不~急乎? 及,连及:富~其邻。
死(亦作“没”):病~。
《唐韻》《集韻》《韻會》職吏切《正韻》支義切,𠀤音鋕。 《說文》从心之聲。志者,心之所之也。 《論語》志於道。 《詩序》在心爲志。 又《廣韻》意慕也。 《儀禮·大射儀》不以樂志。 《註》志者,意所擬度也。 《禮·少儀》問卜筮曰:義歟,志歟。義則可問,志則否。 《註》義,正事也。志,私意也。 又準志也。 《書·盤庚》若射之有志。 《疏》如射之有所準志,志之所主,欲得中也。 又章志也。 《禮·檀弓》孔子之喪,公西赤爲志焉。子張之喪,公明儀爲志焉。 《疏》故爲盛禮,以章明志識也。 又本志也。 《左傳·襄元年》謂之宋志。 《註》言宋本志,在攻取彭城也。 又《左傳·昭二十五年》以制六志。 《註》爲禮,以制好惡喜怒哀樂六志。 又記也。與誌同。或作識。 《周禮·春官》小史掌邦國之志。 《前漢書》有十志。 《師古曰》志,記也。積記其事也。 《後漢·劉駿傳》博見彊志。 又《集韻》昌志切。與幟通。旗也。 《史記·張丞相傳》沛公以周昌爲職志。 又箭鏃也。 《爾雅·釋器》金鏃翦羽謂之鍭,骨鏃不翦羽謂之志。 《註》鏃,今之錍箭。志,今之骨骲。 又叶眞而切,音支。 《楚辭·九章》昔君與我成言兮,曰黃昏以爲期。羌中道而回畔兮,反旣有此他志。 《唐韻》《集韻》《韻會》𠀤職吏切,音志。 《說文》記誌也。 《唐書·褚亮傳》圖史一經目,輒誌于心。 《南齊書·王慈傳》朝堂榜誌。 《列子·楊朱篇》大古之事滅矣,孰誌之哉。 《文中子·述史篇》制誌詔𠕁,則幾乎典誥矣。 《註》誌,臣下誌君之善也。 又《正韻》支義切,音寘。義同。 又同志。 《正字通》凡史傳記事之文曰誌。 《周禮·春官》小史掌邦國之志。 《註》志,謂記也。 又《漢書》有十志,俱與誌同。 又《類篇》或作識。 《論語》女以予爲多學而識之者與。 又《韻會》通作痣。 《史記·漢高祖紀》左股七十二黑子。 《師古註》今中國通呼爲黶子,吳楚俗謂之誌。誌,記也。 《南齊書·江祏傳》高宗胛上有赤誌。
『以』《韻會》《正韻》𠀤養里切,怡上聲。爲也。 《論語》視其所以。 又因也。 《詩·邶風》何其久也,必有以也。 《左傳·昭十三年》我之不共,魯故之以。 《註》以魯故也。 《列子·周穆王篇》宋人執而問其以。 又用也。 《論語》不使大臣怨乎不以。 又《左傳·僖二十六年》凡師能左右之曰以。 《易·師卦》能以衆正。 又《詩·周頌》侯彊侯以。 《註》彊民有餘力來助者,以閒民轉移執事者。 又同已。 《孟子》無以,則王乎。 又古以與聲相通。 《禮·燕禮》君曰:以我安。 《註》猶與也。 《魏書·李順傳》此年行師,當克以不。 《韓愈·剝啄行》凡今之人,急名以官。 《註》韓文與多作以。 又《集韻》與似同。 《易·明夷》箕子以之。鄭氏,荀氏皆作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