蹊:践踏;夺:强取。因牛践踏了田,抢走人家的牛。比喻罪轻罚重。
《左传·宣公十一年》:“‘牵牛以蹊人之田,而夺之牛。’牵牛以蹊者,信有罪矣;而夺之牛,罚已重矣。”
《左传.宣公十一年》:“夏征舒弑其君,其罪大矣,讨而戮之,君之义也。抑人亦有言曰:牵牛以蹊人之田,而夺之牛。牵牛以蹊者,信有罪矣,而夺之牛,罚已重矣。诸侯之从也,曰讨有罪矣。今县陈,贪其富也。以讨召诸侯,而以贪归之,无乃不可乎?”蹊:践踏。夺:强夺。指因牛践踏了田地,就夺走人家的牛。这是楚国大夫申叔劝说楚庄王的话。楚庄王出兵平定陈国内乱之后,打算吞并陈国为楚国一县。听了申叔的劝说之后,打消了这个意图。后因以“蹊田夺牛”为罚不当罪和罪轻重罚之典故。南朝.宋.范晔《后汉书.皇后纪论》:“将杜根逢诛,未值其诚乎!但蹊田之牛,夺之已甚。” 其他 蹊,践踏。牵牛的因牛踩了田地,故被人把牛夺走。惩罚过重,超出法律的合理性。《左传·宣公十一年》:“牵牛以蹊人之田,而夺之牛。牵牛以蹊者,信有罪矣,而夺之牛,罚已重矣。”清·谈迁《北游录·纪闻上·王厈》:“必欲实诸宗虐刑毙命之口,陷小臣以~之罚。”△多用于罪轻罚重。
[蹊跷](—qiao)奇怪,可疑:这事有点儿~。
小路:“谚曰:桃李不言,下自成~。”~径(途径,如“独辟~~”)。 践踏:“牵牛以~人之田而夺之牛”。
种植农作物的土地:~野。耕~。 和农业有关的:~家。~园。 古同“畋”,打猎。 古同“佃”,耕作。 姓。
哺乳动物,趾端有蹄,头上长一对角,是反刍类动物,力量很大,能耕田拉车,肉和奶可食,角、皮、骨可作器物:~刀小试(喻有很大的本领,先在小事情上施展一下)。~黄。~角。 星名,二十八宿之:~斗(指牛宿和斗宿二星)。 喻固执或骄傲:~气。 姓。
《廣韻》胡雞切《集韻》《韻會》《正韻》弦雞切,𠀤音奚。 《博雅》徑道也。 《釋名》步所用道曰蹊。蹊,係也。射疾則用之,故還係于正道也。 《左傳·宣十一年》牽牛以蹊人之田。 《註》徑也。 《孟子》山徑之蹊閒。 《史記·李將軍傳》桃李不言,下自成蹊。 又與徯通。 《禮·月令》塞徯徑。 《集韻》或又作𤲺。 又《集韻》戸禮切。與徯同。待也。
『田』《唐韻》待年切《集韻》《韻會》《正韻》亭年切,𠀤音闐。 《說文》𨻰也。樹穀曰田,象四口。十,阡陌之制也。 《玉篇》土也,地也。 《正韻》土已耕曰田。 《釋名》塡也。五稼塡滿其中也。 《易·乾卦》見龍在田。 《詩·小雅》雨我公田。 《通典》古有井田,畫九區如井字形,八家耕之,中爲公田,乃公家所藉。圭田者,祿外之田,以供祭祀。加田者旣賞之,又重賜之田也。 又爰田,卽轅田。 《左傳·僖十五年》晉於是乎作爰田。 《註》分公田之稅,應入公者,爰之於所賞之衆。 《晉語》作轅田。 《前漢·食貨志》歲耕種者爲不易上田,休一歲者爲一易中田,休二歲者爲再易下田,三歲更耕之,自爰其處。農民戸人已受田,其家衆男爲餘夫,以口受田如比。 《註》師古曰:爰,更互也,比例也。 又名田。 《前漢·董仲舒傳》古井田法,雖難卒行,宜少近古。限民名田,以贍不足。 《通典》名田,占田也。各爲立限,不使富者過制,則貧弱之。家可足也。 又代田。 《通典》漢武征和三年,以趙過爲搜粟都尉。過能爲代田,一畮三甽,歲代其處,每耨必附根,根深能水旱。一歲之收常過縵田,一斛以上,用力少而得穀多。 又屯田。 《正字通》漢晉率兵屯,領以帥,唐率民屯,領以官。宋率營田,以民。漢趙充國於金城,留步士萬人屯田,擊先零,條上屯田十二事,宣帝從之。明初兼行官屯,民屯,兵屯,商屯,腹屯,邊屯諸法。永樂時著令,每一都司另撥旗軍十一,名耕種,號樣田。據所收子粒多寡,以辨別歲之豐凶,軍之勤惰。雖養軍百萬,不費民閒一粒。兵法所謂屯田一石,可當轉輸二十石也。 又營田。 《通典》宇文融括隱田曰:浮戸十共作一坊,官立廬舍,謂之營田戸。言爲官營田,非屯田戸也。 又職田,職分田也。 《文獻通考》隋開皇中,始給職田,又給公廨田。唐貞觀,以職田給逃還貧戸,每畞給粟二斗,謂之地子。十八年復給職田。永泰元年,百官請納職田,充軍糧。宋眞宗興復職田。慶曆均公田,復限職田。紹興復職田。金元志官皆有職田。 又方田,卽均田。 《通典》宋熙寧五年重修方田法,元豐罷之。郭諮攝肥鄕令,以千步方田法。四出量括,遂得其數,收逋賦八十萬。 又區田。 《氾勝之書》湯有七年之旱,伊尹作爲區田法,敎民糞種,負水澆稼。賈思勰曰:區田,以糞氣爲美,不必皆良田。 又不耕旁地,庶盡地力。 又籍田,天子親耕之田也。 《禮·月令》孟春,天子帥三公九卿,躬耕帝籍。 又弄田。 《前漢·昭帝紀》上耕於鉤盾弄田。 《師古註》謂宴游之田,天子所戲弄。 又一井爲田。 《魯語》季康子欲以田賦。 《註》田,一井也。 《管子·乗馬篇》五制爲一田,二田爲一夫。 又《書·無逸》文王𤰞服,卽康功田功。 《註》康者,安民之功。田者,養民之功。言文王不侈服飾,專安養斯民也。 又獵也,與畋佃通。俗作𤝗。 《易·恆卦》田无禽。 《疏》田者,田獵也。 《詩·鄭風》叔于田。 《傳》田,取禽也。 又姓。 《五音集韻》出北平,敬仲自𨻰適齊,後攺田氏。 《史記·田敬仲完世家註》敬仲奔齊,以𨻰田二字聲相近,遂爲田氏。 又《黃庭經》尺宅寸田可治生。 《註》尺宅,面也。寸田,兩眉閒爲上丹田,心爲絳宮田,臍下三寸爲下丹田。 又官名。 《詩·豳風》田畯至喜。 《傳》田畯,田大夫也。 《左傳·昭二十九年》稷,田正也。 《疏》稷爲田官之長。 《周禮·夏官》田僕上士十有二人。 又星名。蒼龍之宿。 《石氏星傳》龍左角曰天田。 又神名。 《詩·小雅》以御田祖。 《傳》田祖,先嗇也。 《周禮·地官·大司徒》設其社稷之壝,而樹之田主。 《註》田主,田神,后土田正之所依也。 又鼓名。 《詩·周頌》應田縣鼓。 《傳》田,大鼓也。 《釋文》田如字,鄭作𣌾,音胤。 又車名。 《周禮·夏官》田僕掌馭田路。 《註》田路,木路也。 又地名。 《爾雅·釋地》鄭有圃田。 《左傳·隱八年》鄭伯請釋泰山之祀而祀,周公以泰山之祊易許田。 《疏》許田,魯國朝宿之邑。 又《僖二年》虢公敗戎于桑田。 《註》桑田,虢地,在弘農陝縣東北。 又《成六年》晉遷于新田。 《註》今平陽絳邑縣是也。 《後漢·郡國志》京兆藍田出美玉。 又州名。 《韻會》廣南化外,唐開蠻洞置。 又草名。 《爾雅·釋草》皇守田。 《註》似燕麥,子如彫胡米,可食,生廢田中,一名守氣。 又《何晏·景福殿賦》騈田胥附。 《註》騈田胥附,羅列相著也。 又《禮·奔喪》殷殷田田,如壞牆然。 《疏》言將欲倒也。 又蓮葉貌。 《江南曲》江南可採蓮,蓮葉何田田。 又《集韻》地因切,樹穀曰田。 又《正韻》蕩練切,音電。 《詩·齊風》無田甫田。 《朱註》田,謂耕治之也。 《釋文》無田,音佃。 又《字彙補》池鄰切,音𨻰。 《晉語》佞之見佞,果喪其田。 《釋文》田音,與𨻰同。 又轉音亭。 《韓愈·越裳操》孰荒于門,孰治于田,四海旣均,越裳是臣。 又《法苑珠林頌》賢人慕高節,志願菩提音。御鶴翔伊水,策馬出王田。 又《易林》邪徑賊田,惡政傷民。夫婦呪詛,太山覆顚。顚,音丁。
『牛』《唐韻》語求切《集韻》魚尤切《韻會》疑尤切,𠀤𪙊平聲。 《說文》大牲也。牛,件也。件,事理也。象角頭三封尾之形。 《註》徐鍇曰:件,若言物一件二件也。封,高起也。 《玉篇》黃帝服牛乗馬。 《易·无妄》或繫之牛。 又《說卦》坤爲子母牛。 《禮·曲禮》凡祭宗廟之禮,牛曰一元大武。 又《月令》出土牛,以送寒氣。 《疏》月建丑,土能克水,故作土牛,以畢送寒氣也。 又樹化牛。 《玄中記》千年樹精,化爲靑牛。始皇伐大樹,有靑牛躍出入水。 又官名。 《周禮·地官》牛人,掌養國之公牛,以待國之政令。 又牽牛,宿名。 《爾雅·釋天》星紀,斗牽牛也。 《註》牽牛斗者,日月五星之所終始,故謂之星紀。 又天牛,蟲名。一曰天水牛。 《爾雅·釋蟲》蠰齧桑註似天牛。 又紫金牛,藥名。見《本草綱目》。 又姓。 《廣韻》微子裔,司𡨥牛父,子孫以王父字爲氏。 《風俗通》漢有牛崇。 又人名。 《史記·虞舜紀》瞽瞍父曰橋牛。 又叶音疑。 《詩·小雅》我任我輦,我車我牛。叶下哉。哉讀將黎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