逢人只说三分话


   逢:遇见。指人与人互相欺瞒,不把实际情况或心里话说出来。


基本信息

成语拼音 féng rén zhǐ shuō sān fēn huà
成语注音 ㄈㄥˊ ㄖㄣˊ ㄓˇ ㄕㄨㄛ ㄙㄢ ㄈㄣ ㄏㄨㄚˋ
成语简拼 frzssfh
感情色彩 中性
常用程度 一般
产生年代 古代
成语繁体 逢人隻説三分話
成语英文 All truth is not to be told at all times.
成语结构  复句式
成语字数  7

成语解析

成语解释


逢:遇见。指人与人互相欺瞒,不把实际情况或心里话说出来。



成语示例


高阳《胡雪岩全传·平步青云》上册:“王有龄记起‘逢人只说三分话,未可全抛一片心’的行旅格言。”


出处典源

成语出处


宋·朱熹《朱子语类》第21卷:“如今俗语云,逢人只说三分话,只此便是不忠。”


成语典故

宋·朱熹《朱子语类》第21卷:“如今俗语云,逢人只说三分话,只此便是不忠。”

现代字典(分字解释)

遇到:~遇。久别重~。~凶化吉。狭路相~。 迎合,巴结:~迎。~君之恶。 姓。

由类人猿进化而成的能制造和使用工具进行劳动、并能运用语言进行交际的动物:~类。 别人,他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待~热诚。 人的品质、性情、名誉:丢~,文如其~。

量词:一~鸡。 单独的,极少的:~身。片纸~字。

仅仅,惟一:~是(❶仅仅是;❷表示强调限于某个情况或范围;❸但是)。 表示限于某个范围:~顾。~管。~见树木,不见森林。

用话来表达意思:~话。~明。演~。解~。 介绍:~合(a.从中介绍;b.商议;c.说和。“合”均读轻声)。~媒。 言论,主张:学~。著书立~。 责备:数~。 文体的一种,如韩愈的《师说》。

用话劝说别人,使他听从自己的意见:游~。

古同“悦”。

数名,二加一(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叁”代):~维空间。~部曲。~国(中国朝代名)。 表示多次或多数:~思而行。~缄其口。

区划开:~开。划~。~野(划分的范围)。~界。~明。条~缕析。~解。 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发。~忧。~心劳神。 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会。~行(háng )。 散,离:~裂。~离。~别。~崩离析。~门别类。 辨别:区~。~析。 区划而成的部分:二~之一。 一半:人生百年,昼夜各~。春~。秋~。

名位、职责、权利的限度:~所当然。身~。~内。恰如其~。安~守己。 构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质或因素:成~。天~(天资)。情~(情谊)。 料想:“自~已死久矣”。 同“份”,属于一定的阶层、集团或具有某种特征的人:知识~子。

说出来的能表达思想感情的声音,亦指把这种声音记录下来的文字:说~。会~。对~。情~。~题。 说,谈论:~别。~旧。~柄(话把儿,别人谈笑的资料)。茶~会。

康熙字典(分字解释)

『逢』

《唐韻》《集韻》《韻會》𠀤符容切,音縫。 《說文》遇也。从辵,峯省聲。 《正韻》値也。 《左傳·宣三年》不逢不若。 《書·洪範》子孫其逢吉。  又《正韻》迎也。 《揚子·方言》逢、迎,逆也。自關而西。或曰迎,或曰逢。  又逆也。 《前漢·東方朔傳》逢占射覆。 《註》逆占事,猶言逆刺也。  又大也。 《禮·儒行》衣逢掖之衣。 《註》衣掖下寬大也。  又閼逢,歲名。 《爾雅·釋天》太歲在甲曰閼逢。 《註》言萬物鋒芒欲出,壅遏未通也。  又與縫通。 《禮·玉藻》深衣縫齊倍要。 《註》縫,或爲逢。  又有逢,國名。 《左傳·昭二十年》有逢伯陵因之。 《註》逢伯陵,殷諸侯。  又姓。齊逢丑父。  又《廣韻》《韻會》蒲蒙切《集韻》《正韻》蒲紅切,𠀤音蓬。鼓聲也。 《詩·大雅》鼉鼓逢逄。  又《前漢·司馬相如傳封禪書》大漢之德,逢涌原泉。 《註》逢讀若㷭,言如熢火之升,原泉之流。  又叶符方切,音房。 《韓愈詩》蕭條千萬里,會合安可逢。叶上江、下鄕。◎按从夅者,音龎。从夆者,音縫、音蓬。 《顏氏家訓》逄、逢之別,豈可雷同。

『人』

《唐韻》如鄰切《集韻》《韻會》《正韻》而鄰切,𠀤音仁。 《說文》天地之性最貴者也。 《釋名》人,仁也,仁生物也。 《禮·禮運》人者,天地之德,隂陽之交,鬼神之會,五行之秀氣也。  又一人,君也。 《書·呂𠛬》一人有慶,兆民賴之。  又予一人,天子自稱也。 《湯誥》嗟爾萬方有衆,明聽予一人誥。  又二人,父母也。 《詩·小雅》明發不寐,有懷二人。  又左人,中人,翟國二邑。  又官名。 《周禮》有庖人,亨人,漿人,凌人之類。  又楓人,老楓所化,見《朝野僉載》。  又蒲人,艾人,見《歲時記》。  又姓。明人傑。  又左人,聞人,俱複姓。  又《韻補》叶如延切,音然。 《劉向·列女頌》望色請罪,桓公嘉焉。厥後治內,立爲夫人。

『只』

《唐韻》《正韻》諸氏切《集韻》《韻會》掌氏切,𠀤音紙。 《說文》語已詞也。 《詩·鄘風》母也天只,不諒人只。 《左傳·襄二十七年》諸侯歸晉之德只。  又《詩·王風》其樂只且。 《箋》言其自樂此而已。  又《小雅》樂只君子。 《箋》只之言是也。  又姓。 《正字通》明有只好仁。  又《廣韻》《集韻》章移切《韻會》支移切,𠀤音支。 《廣韻》專辭。  又《五音集韻》之日切,音質。本之爾切,無質音,今讀若質,俗音新增。  又《韻會小補》章忍切,音軫,引集韻云:只通作軹,莊子大宗師,而奚來爲軹。○按《集韻》軹註,𠀤無只通作軹之明文,雖字義相同,實非一字,《韻會》小補非。  又《楊氏轉註古音》引《楚辭》大招,白日昭只。只讀作馨,語餘聲。本作𠷓,省作只。○按𠷓、只二字,諸韻書皆分載,音切各別,只𠀤無馨音,楊氏說非。 《集韻》亦作𠮡。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之石切,音炙。 《說文》鳥一枚也。从又,持隹。持一隹曰隻,持二隹曰雙。 《玉篇》奇也。 《增韻》物單曰隻。 《後漢·方術傳》得一隻舄。 《𥡆天子傳》載玉萬隻。  又《列子·力命篇》多偶,自專,乗權,隻立,四人相與遊于世,胥如志也。 《唐韻》巨支切《集韻》翹移切,𠀤音岐。 《廣韻》衹衼,尼法衣。 《類篇》𧛣裟謂之衹衼。  又《類篇》章移切,音支。適也。 《前漢·竇嬰傳》衹加懟自明揚主之過。 《師古曰》其字从衣。  又土禮切,同緹。帛丹黃色也。

『三』

《唐韻》《集韻》《韻會》蘇甘切《正韻》蘇監切,𡘋颯平聲。 《說文》三,天地人之道也。謂以陽之一合隂之二,次第重之,其數三也。 《老子·道德經》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 《史記·律書》數始於一,終於十,成於三。  又《周禮·冬官考工記》凡兵無過三其身。  又《左傳·昭七年》士文伯曰:政不可不愼,務三而已。一擇人,二因民,三從時。  又《晉語》民生於三,事之如一。  又《周語》人三爲衆,女三爲粲,獸三爲羣。  又姓。明三成志。  又漢複姓。屈原之後有三閭氏,三飯尞之後有三飯氏,三州孝子之後有三州氏。  又去聲。 《韻會》蘇暫切。 《論語》三思而後行。  又本作參。 《博雅》參,三也。 《周禮·冬官考工記》參分其股圍。 《前漢·𠛬法志》秦造參夷之誅。𡘋與三同。  又《韻補》叶疏簪切,音森。 《詩·召南》摽有梅,其實三兮。下叶今。叁。

『分』

《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𠀤音餴。 《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 《易·繫辭》物以羣分。  又《增韻》裂也,判也。  又《廣韻》賦也,施也。 《增韻》與也。  又《玉篇》隔也。  又《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  又半也。 《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 《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  又徧也。 《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又與紛通。 《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 《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 《註》猶紛紛。  又《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 《註》匪讀爲分。  又《唐韻》扶問切《集韻》《韻會》符問切,𠀤汾去聲。名分也。 《禮·禮運》禮達而分定。  又均也,分劑也。 《禮·曲禮》分毋求多。  又分位也。 《漢諸葛亮出師表》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又《集韻》方問切,紛去聲。均也。 《左傳·僖元年》救患分災。  又《正韻》府吻切,音粉。 《爾雅·釋器》律謂之分。 《註》分音粉,律管可以分氣。  又《韻補》叶膚容切,音丰。 《曹植·七啓》太極之初,渾沌未分。萬物紛錯,與道俱隆。  又叶膚眠切,音近徧。 《班固·西都賦》九市開場,貨別隊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災字原刻从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