谓遵照先人的典章制度而不违失。
《史记·曹相国世家》:“且高帝与萧何定天下,法令既明,今陛下垂拱,参等守职,遵而勿失,不亦可乎?”
谓遵照先人的典章制度而不违失。《史记.曹相国世家》:“且高帝与萧何定天下,法令既明,今陛下垂拱,参等守职,遵而勿失,不亦可乎?”亦作“遵而不失”。《隋书.炀帝纪上》:“朕肃膺宝历,纂临万邦,遵而不失,心奉先志。” 述补 遵循先人的典章制度而不背离。《汉纪·惠帝纪》:“陛下垂拱,臣等守职,~,不亦可乎。”△多用于描写为政、处事方面。也作“遵而不失”。
沿着,依照,按照:~守。~照。恪~。~循。~行。~养时晦。
古同“尔”,代词,你或你的:“~翁归,自与汝复算耳”。 连词(a.表平列,如“多~杂”。b.表相承,如“取~代之”。c.表递进,如“~且”。d.表转折,如“似是~非”。e.连接肯定和否定表互为补充,如“浓~不烈”。f.连接状语和中心词表修饰,如“侃侃~谈”。g.插在主语谓语中间表假设,如“人~无信,不知其可”)。 表(从……到……):从上~下。
副词,不,不要:请~动手。~谓言之不预(不要说没有预先说过)。
丢:遗~。坐~良机。收复~地。流离~所。 违背:~约。~信。 找不着:迷~方向。 没有掌握住:~言。~职。~调(tiáo )。 没有达到:~望。~意。 错误:~误。~策。过~。~之毫厘,谬以千里。 改变常态:惊慌~色。
《唐韻》將倫切《集韻》《韻會》蹤倫切《等韻》祖倫切,𠀤音嶟。 《說文》循也。 《詩·周南》遵彼汝墳。 又《廣韻》率也,行也。習也。 《書·洪範》遵王之路,遵王之道。 《儀禮·鄕射禮》大夫有遵者則入門左。 《註》言鄕之爲大夫者,能以禮樂化其民,使遵法之,故曰遵者。 又叶徂全切,音牋。 《李尤·德陽殿賦》曰若炎唐,稽古作先。於赫聖漢,抗德以遵。 《集韻》遵古作𢍲。註詳辵部十二畫。
『而』《廣韻》如之切《集韻》《韻會》人之切,𠀤音栭。 《正韻》如支切,音兒。 《說文》頰毛也。 《註》臣鉉等曰:今俗別作髵,非是。 《周禮·冬官考工記·梓人》作其鱗之而。 《註》之而,頰𩑔也。 又《玉篇》語助也。 《詩·齊風》俟我於著乎而。 又《書·洪範》而康而色。 《傳》汝當安汝顏色。 又《詩·小雅》垂帶而厲。 《箋》而亦如也。 又《詩·大雅》子豈不知而作。 《箋》而,猶與也。 又《禮·檀弓》而曰然。 《註》而,猶乃也。 又《韻會》因辭,因是之謂也。 《論語》學而時習之。 又《韻會》抑辭,抑又之辭也。 《論語》不好犯上而好作亂者。 又《韻會》發端之辭也。 又《集韻》奴登切,音能。 《易·屯卦》宜建侯而不寧。 《釋文》鄭讀而曰能,能猶安也。
『勿』《唐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文拂切,音物。 《說文》勿,州里所建旗。象其柄,有三游,雜帛幅半異,所以趣民,故遽稱勿勿。 《集韻》或作𣃦。 又通作物。 《周禮·春官·司常》九旗雜帛爲物。 又《玉篇》非也。 《廣韻》無也。 《增韻》毋也。 《韻會》莫也。 《通志》勿,州里之旗也。而爲勿不之勿,借同音,不借義。 《論語》非禮勿視。 《朱註》勿者,禁止之辭。 又《韻會》愨愛貌。 《禮·祭義》勿勿諸其欲其饗之也。 《註》猶勉勉也。 又《六書正譌》事物之物,本只此字,後人加牛以別之。 又《顏氏家訓篇》書翰稱勿勿,不知所由。或妄言此匆匆之殘缺者。及考《說文》乃知怱遽者稱爲勿勿。 《東觀餘論》今俗勿中加點作匆,爲怱遽字,彌失眞矣。 又《正韻》莫勃切,音沒。掃塵也。 《禮·曲禮》䘏勿驅塵。
『失』《廣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式質切,音室。得之反。 《說文》縱也。一曰錯也,過也,遺也。 《書·泰誓》時哉弗可失。 《杜甫詩》雖乏諫諍資,恐君有遺失。 又《集韻》《韻會》《正韻》𠀤弋質切。與𨓜同。 《莊子·應帝王》自失而走。 《荀子·哀公篇》其馬將失。 《六書本義》與佚軼通。 又《集韻》《韻會》式吏切《正韻》式至切,𠀤音試。 《應楨華·林園集詩》示武恐荒,過亦爲失。凡厥羣后,無懈于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