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兰赠芍


   兰:兰花,花味清香;芍:芍药。比喻男女互赠礼物,表示相爱。


基本信息

成语拼音 cǎi lán zèng sháo
成语注音 ㄘㄞˇ ㄌㄢˊ ㄗㄥˋ ㄕㄠˊ
成语简拼 clzs
感情色彩 中性
常用程度 一般
产生年代 近代
成语繁体 採蘭贈芍
成语英文 The lovers give presents to each other.
成语结构  联合式
成语字数  4

成语解析

成语解释


兰:兰花,花味清香;芍:芍药。比喻男女互赠礼物,表示相爱。


近义词



成语示例


采兰赠芍终何奈,借琐消奇恰未安。姚锡钧《似了公》诗


出处典源

成语出处


《诗经 郑风 溱洧》:“维士与女,伊其相谑,赠之以芍药。”


成语典故

《诗.郑风.溱洧》:“士与女,方秉蕑兮。”又:“维士与女,伊其相谑,赠之以勺药。”毛传:“蕑,兰也;勺药,香草。”勺药,即芍药。 采兰赠芍,指男女之间相互馈赠以示相爱。 清.吴敬梓《儒林外史》三四回:“怪道前日老哥同老嫂在桃园大乐!这就是你弹琴饮酒,采兰赠芍的风流了。” 见“采兰赠药”。姚锡钧《似了公》:“~终何奈,借琐消奇恰未安。”

现代字典(分字解释)

指“兰草”和“兰花”:~艾(“兰花”和“艾草”,喻君子和小人)。~谱(结拜盟兄弟时互相交换的帖子,上写各自家族的谱系。兰有香味,喻情投意合)。~摧玉折(喻贤人夭折,后多用来哀悼人不幸早死)。 古书上指“木兰”。 古同“栏”,家畜圈(juàn )。 古同“斓”,斑斓。 姓。

把东西无代价地送给别人:~与。~礼。~言。~序(送别的文章)。~别。~送。回~。 古代皇帝为已死的官员及其亲属加封:追~。 驱除:以~恶梦。

〔~药〕多年生草本植物,羽状复叶,小叶卵形或披针形。夏初开大花,供观赏,根可入药。简称“芍”,如“赤芍”、“白芍”。

康熙字典(分字解释)

『采』

《唐韻》倉宰切《集韻》《韻會》此宰切,𠀤音採。 《說文》捋取也。 《詩·周南》采采卷耳。 《朱註》采采,非一采也。  又擇也。 《禮·昏義》昏禮: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 《釋文》采,擇也。 《疏》納采者,謂采擇之禮。 《史記·秦始皇紀》采上古帝位號,號曰皇帝。 《班固·西都賦》奚斯魯頌,同見采於孔氏。  又采色。 《書·益稷》以五采彰施于五色。 《史記·項羽紀》吾令人望其氣,皆爲龍虎,成五采,此天子氣也。  又物采。 《左傳·隱五年》取材以章物,采謂之物。 《疏》取鳥獸之材以章明物色,采飾謂之爲物。 《文六年》分之采物。 《疏》采物,謂采章物也。  又《魯語》天子大采朝日,少采夕月。 《註》大采,袞職也。少采,黼衣也。  又《左思·蜀都賦》符采彪炳。 《註》符采,玉橫文也。  又事也。 《史記·司馬相如傳》使獲燿日月之末光絕炎,以展采錯事。 《註》采,官也。展其官職,設厝其事業者也。  又官也。 《書·堯典》帝曰:疇咨若予采。 《傳》采,事也。馬云:官也。 《禮·明堂位》九采之國。 《疏》各掌當州諸侯之事。  又采地。 《禮·禮運》大夫有采,以處其子孫。 《前漢·地理志》大夫韓武子食采於韓原。  又飾也。 《前漢·嚴助傳》樂失而淫,禮失而采。 《註》如淳曰:采,飾也。師古曰:采者,文過其實。  又墓地。 《揚子·方言》冢,秦晉之閒謂之墳,或謂之采。 《註》古者卿大夫有采地,死葬之,因名。  又風采。 《前漢·霍光金日磾傳》政自己出,天下想聞其風采。 《左思·魏都賦》極風采之異觀。  又《詩·秦風》蒹葭采采。 《傳》采采,猶萋萋,盛也。  又《詩·曹風》蜉蝣之翼,采采衣服。 《傳》采采,衆多也。 《朱註》采采,華飾也。 《謝靈運·緩歌行》采采彤雲浮。  又幣也。 《史記·周本紀》召公奭贊采。 《註》正義曰:采,幣也。  又詩篇名。 《禮·玉藻》趨以《采齊》,行以《肆夏》。  又姓。 《風俗通》漢度遼將軍采皓。  又地名。 《左傳·僖八年》晉里克帥師,敗狄于采桑。 《註》平陽北屈縣西南有采桑津。  又玉名。 《司馬相如·上林賦》晁采、琬琰,和氏出焉。 《註》晁采,玉名。  又木名。 《史記·秦始皇紀》堯舜采椽不刮。 《註》索隱曰:采,木名。卽今之櫟木也。  又草名。 《博雅》采,䆃采也。  又《韻會》《正韻》𠀤倉代切,音菜。臣食邑。 《周禮·天官·八則註》公卿大夫采邑。音菜。 《孟子·元士受地視子男註》所受采地之制。音菜。 《前漢·食貨志註》采,官也。因官食地,故曰采地。  又與菜同。 《周禮·春官·大胥》春入學,舍采合舞。 《註》舍采,謂舞者皆持芬香之采。鄭康成曰:舍卽釋也,采讀爲菜。始入學,必舍菜,禮先師也。菜,蘋、蘩之屬。  又《五音集韻》子苟切,音走。採取也。 《廣韻》《集韻》𠀤倉代切,音菜。埰地也。  又《集韻》此宰切,音採。 《揚子·方言》冢,或謂之埰。 《郭璞註》古者卿大夫有采地,死葬之,因名。 《正字通》采官也。因官食地,故曰采地。 《唐韻》倉宰切《集韻》《韻會》《正韻》此宰切,𠀤同采。摘也,取也,㩜也。 《戰國策》芻牧薪採,莫敢闚東門。 《註》大者薪,小者採。 《晉書·劉琨傳》古語云:山有猛獸,藜藿爲之不採。 《唐書·地理志》開元二十一年,置十五採訪使檢察,如漢刺史之職。◎按採本从爪从木,爪即手也。後人又加手作採。

『芍』

《唐韻》市若切《韻會》《正韻》職略切,𠀤音勺。 《詩·鄭風》贈之以芍藥。 《古今註》芍藥一名可離,故將離而後贈之。 《本草釋名》芍藥,猶綽約也,此草花容綽約,故以爲名。  又《正韻》如灼切,音若。義同。  又《唐韻》《集韻》《韻會》𠀤胡了切,音皛。 《爾雅·釋草》芍,鳧茈。 《註》生下田,苗似龍鬚而細,根似指頭,黑色,可食。  又《唐韻》《正韻》七雀切《韻會》七約切,𠀤音鵲。 《後漢·王景傳》廬江郡界有楚相孫叔敖所起芍陂稻田。 《註》陂,在今壽州安豐縣東。  又《廣韻》都歷切《正韻》丁歷切,𠀤音的。蓮中子也。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