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没有被弃置不用的人才。指任人唯贤,人尽其才。
《尚书 大禹漠》:“野无遗贤,万邦咸宁。”
《尚书.虞书.大禹谟》:“帝曰:‘俞,允若兹。嘉言罔攸伏,野无遗贤,万邦咸宁。’” 《尚书》载有“野无遗贤”句,是称颂朝政清明,人才都被录用之意。后遂用为咏清明盛世之典。 唐.唐彦谦《留别四首》其三:“登庸趋俊乂,厕用野无遗。” 主谓 乡野间没有遗弃不用的人才。谓贤才都被录用。后用以称颂人尽其才的清明之治。《尚书·大禹谟》:“帝曰:‘俞,允若兹。嘉言罔攸伏,~,万邦咸宁。’”※遗,不读作wèi。△褒义。多用于称颂清明的朝政。 →人尽其才 ?重贿轻贤。也作“野没遗贤”、“野无遗才”。
郊外,村外:~外。~景。~游。~趣。~餐。~战。四~。郊~。 界限,范围:分~。视~。 指不当政的地位,与“朝(cháo )”相对:朝~。下~。在~。~史。 不讲情理,没有礼貌:~蛮。粗~。 巨大而非分的欲望:~心。 不受约束:心玩儿~了。 不是人工驯养或栽培的(动物或植物):~生。~兽。~味。~花。~菜。
丢失:~失。~落。 漏掉:~忘。~漏。 丢失的东西,漏掉的部分:补~。路不拾~。 余,留:~留。~俗。~闻。~址。~风。~憾。~老(➊经历世变的老人;➋仍然效忠前一朝代的老人)。 死人留下的:~骨。~言。~嘱。 不自觉地排泄:~尿。~精。 生物体的构造和生理机能由上一代传给下一代:~传。 抛弃:~弃。
有道德的,有才能的:~明。~德。~能。~良。~惠。~淑。~哲。~人。圣~。礼~下士。 敬辞,多指行辈较低的:~弟。~侄。~契(对弟子或朋友子侄辈的敬称)。
《唐韻》羊者切《集韻》《韻會》《正韻》以者切,𠀤音也。 《說文》郊外也。 《易·同人》同人于野,亨。 《疏》野,是廣遠之處。 《詩·魯頌》駉駉牡馬,在坰之野。 《傳》邑外曰郊,郊外曰野。 又《周禮·地官·遂人》掌邦之野。 《註》郊外曰野,此野爲甸稍縣都。 又《周禮·秋官》縣士掌野。 《註》地距王城二百里以外至三百里曰野。 又《韻會》朴野。 《論語》質勝文則野。 《禮·檀弓》故騷騷爾則野。 《疏》田野之人,急切無禮。 又官名。 《左傳·昭十八年》使野司𡨥各保其徵。 《註》野司𡨥,縣士也。 《禮·月令》季春之月,命野虞,毋伐桑柘。 《註》野虞,謂主田及山林之官。 又地名。 《書·禹貢》原隰底績,至于豬野。 《傳》猪野,地名。 《左傳·宣十七年》晉人執晏弱于野王。 《註》野王縣,今屬河內。 又《昭二十五年》齊侯唁公于野井。 《註》濟南祝阿縣東有野井亭。 又鉅野,縣名。見《前漢·地理志》。 又藪名。 《書·禹貢》大野旣豬。 《周禮·夏官·職方氏》河東曰兗州,其山鎮曰岱山,其澤藪曰大野。 又東野,複姓。 《呂氏春秋》東野稷以御見莊公。 又《莊子·逍遙遊》野馬也,塵埃也,生物之以息相吹也。 《註》野馬者,遊氣也。 又《博雅》野雞,雉也。 又《廣韻》《正韻》承與切《集韻》上與切。𠀤與墅同。 《集韻》田廬也。 《正韻》此正古墅字,田下已从土,後人以其借爲郊野字,復加土字。 又《集韻》演女切,音與。郊外也。 又《韻補》叶賞呂切,音暑。 《詩·邶風》之子于歸,遠送于野。協上羽下雨。 《左傳·昭二十五年》童謠曰:鸐鵒之羽,公在外野,往饋之馬。馬,音姥。 又叶烏果切,倭上聲。 《後漢·隴坻歌》念我所欲,飄然曠野。登高遠望,涕泣雙墮。 又叶常御切,音樹。 《班固·西都賦》罘網連紘,籠山絡野。列卒周匝,星羅雲布。
『无』《唐韻》武夫切,音巫。 《說文》𣞣,亡也。奇字,无通𣞣。王育說,天屈西北爲无。 《易·乾卦》无咎。 《釋文》无音無。易內皆作此字。 《藝苑雄黃》无亦作亡。古皆用亡无,秦時始以蕃橆之橆爲有無之無。詩、書、春秋、禮記、論語本用无字,變篆者變爲無,惟易、周禮盡用无。然論語亡而爲有,我獨亡,諸無字,蓋變隸時誤讀爲存亡之亡,故不改也。 又《廣韻》莫胡切,音模。南无,出《釋典》。 《唐韻》武扶切《廣韻》武夫切《集韻》《韻會》《正韻》微夫切,𠀤音巫。 《說文》亡也。 《玉篇》不有也。 《書·舜典》剛而無虐,𥳑而無傲。 又《益稷》懋遷有無化居。 又《爾雅·釋詁》虛無之閒也。 《註》虛無皆有閒隙。 《老子·道德經》萬物生于有,有生于無。 《周子·太極圖說》無極而太極。 又《禮·三年問》無易之道也。 《註》無,猶不也。 又縣名。 《前漢·地理志》越巂郡會無縣。 又姓。 《正字通》漢無且明,無能。 又《廣韻》漢複姓無庸無鉤,俱出自楚。 又文無,藥名。 《古今注》相別贈之以文無。文無,一名當歸。 又《說文奇字》作无。 《玉篇》虛无也。周易無字俱作无。 又《集韻》或作亡。 《詩·衞風》何有何亡。 又通作毋。書,無逸。 《史記·魯世家》作毋逸。 又通作毛。 《後漢·馮衍傳》飢者毛食。 《註》衍集:毛作無。今俗語猶然。或古亦通乎。 《佩觿集》河朔謂無曰毛。 《通雅》江楚廣東呼無曰毛。 又《集韻》或作武。◎按禮器:詔侑武方。註:武當爲無,聲之誤也。鄭註:明言其誤。集韻合無,武爲一。非。 《集韻》無或作橆。韻會,𣞣本古文蕃𣞣字。篆借爲有無字。李斯變隷變林爲四點。〇按說文𣠮,从亡無聲,在亡部。至蕃橆之橆,在林部。音義各別,不云相通。且有無與蕃橆義尤相反,不應借用。玉篇集韻韻會俱非。韻會蕃橆作蕃𣞣,尤非。 又按讀書通云:通作勿莫末沒蔑微不曼瞀等字,或止義通,或止音近,實非一字也。讀書通誤。 又梵言,南無呼那謨。那如拏之上聲,謨音如摩,猶云歸依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