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田地。田地荒芜,人民离散。常指政治动荡不安的局面。
野:田地。田地荒芜,人民离散。常指政治动荡不安的局面。
《周礼?夏官·大司马》:“暴内陵外,则坛之;野荒民散。则削之。”
田地荒芜,人民离散。用以形容动荡不安的政治局面。《周礼.夏官.大司命》:“暴内陵外,则坛之;野荒民散,则削之。”
郊外,村外:~外。~景。~游。~趣。~餐。~战。四~。郊~。 界限,范围:分~。视~。 指不当政的地位,与“朝(cháo )”相对:朝~。下~。在~。~史。 不讲情理,没有礼貌:~蛮。粗~。 巨大而非分的欲望:~心。 不受约束:心玩儿~了。 不是人工驯养或栽培的(动物或植物):~生。~兽。~味。~花。~菜。
年成不好,收成不好:~年。灾~。防~。备~。 长满野草,或无人耕种:~芜。~地。开~。 废弃:~废。~疏。~置。业精于勤,~于嬉。 冷落偏僻:~村。~郊。~落(luò)(a.荒凉冷落;b.荒疏衰退)。~颓。 严重缺乏,不够用:煤~。 不实在的,不正确的:~信。~唐(a.浮夸,不实在;b.行为放荡。“唐”均读轻声)。 放纵,迷乱:~淫。~腆(沉湎于酒)。 远,边远的地方:~远。~遐。八~。 扩大:“天作高山大王~之”。 包有:“奄有龟蒙,遂~大东,至于海邦”。 工业上指没有经过精细加工的:~子(毛坯)。
以劳动群众为主体的社会基本成员:人~。~主。~国。~法。公~(在一国内有国籍,享受法律上规定的公民权利并履行公民义务的人)。国~(具有国籍的人)。 指人或人群:居~。~族。 劳动大众的,非官方的:~间。~歌。~谚。~风。~情。 某族的人:汉~。回~。 从事不同职业的人:农~。渔~。 非军事的:~品。~航。 同“苠”。
分开,由聚集而分离:分~。解~。涣~。~落。~失。~逸。 分布,分给:~布。~发(fā)。天女~花。 排遣:~心。~闷(mèn)。 解雇:他干的不好,让那家饭店给~了。
没有约束,松开:松~。~漫。懒~。~曲。~记。~板。~文。披~头发。 分开的,分离的:~居。~乱。~座。~兵游勇。 零碎的:~碎。~装。~页。 中医称药末:~剂。丸~膏丹。
《唐韻》羊者切《集韻》《韻會》《正韻》以者切,𠀤音也。 《說文》郊外也。 《易·同人》同人于野,亨。 《疏》野,是廣遠之處。 《詩·魯頌》駉駉牡馬,在坰之野。 《傳》邑外曰郊,郊外曰野。 又《周禮·地官·遂人》掌邦之野。 《註》郊外曰野,此野爲甸稍縣都。 又《周禮·秋官》縣士掌野。 《註》地距王城二百里以外至三百里曰野。 又《韻會》朴野。 《論語》質勝文則野。 《禮·檀弓》故騷騷爾則野。 《疏》田野之人,急切無禮。 又官名。 《左傳·昭十八年》使野司𡨥各保其徵。 《註》野司𡨥,縣士也。 《禮·月令》季春之月,命野虞,毋伐桑柘。 《註》野虞,謂主田及山林之官。 又地名。 《書·禹貢》原隰底績,至于豬野。 《傳》猪野,地名。 《左傳·宣十七年》晉人執晏弱于野王。 《註》野王縣,今屬河內。 又《昭二十五年》齊侯唁公于野井。 《註》濟南祝阿縣東有野井亭。 又鉅野,縣名。見《前漢·地理志》。 又藪名。 《書·禹貢》大野旣豬。 《周禮·夏官·職方氏》河東曰兗州,其山鎮曰岱山,其澤藪曰大野。 又東野,複姓。 《呂氏春秋》東野稷以御見莊公。 又《莊子·逍遙遊》野馬也,塵埃也,生物之以息相吹也。 《註》野馬者,遊氣也。 又《博雅》野雞,雉也。 又《廣韻》《正韻》承與切《集韻》上與切。𠀤與墅同。 《集韻》田廬也。 《正韻》此正古墅字,田下已从土,後人以其借爲郊野字,復加土字。 又《集韻》演女切,音與。郊外也。 又《韻補》叶賞呂切,音暑。 《詩·邶風》之子于歸,遠送于野。協上羽下雨。 《左傳·昭二十五年》童謠曰:鸐鵒之羽,公在外野,往饋之馬。馬,音姥。 又叶烏果切,倭上聲。 《後漢·隴坻歌》念我所欲,飄然曠野。登高遠望,涕泣雙墮。 又叶常御切,音樹。 《班固·西都賦》罘網連紘,籠山絡野。列卒周匝,星羅雲布。
『荒』《唐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呼光切,音肓。 《說文》蕪也。一曰草掩地也。 《周語》田疇荒蕪。 《韓詩外傳》四穀不升謂之荒。 《爾雅·釋天》果不熟爲荒。 又廢也。 《書·蔡仲之命》無荒棄朕命。 《傳》無廢棄我命。 又大也。 《詩·周頌》天作高山,大王荒之。 《書·益稷》惟荒度土功。 《傳》大治度水土之功。 又《書·禹貢》五百里荒服。 《爾雅·釋地》觚竹、北戸、西王母、日下,謂之四荒。 又掩也。 《詩·周南》南有樛木,葛藟荒之。 又空也。 《吳語》荒成不盟。 又蒙也。 《禮·喪大記註》在旁曰帷,在上曰荒。 又《集韻》同慌。 《楚辭·哀郢》荒忽其焉極。 又通肓。 《史記·扁鵲列傳》搦髓腦揲荒。 《註》荒,膏荒也。 又地名。 《水經注》荒谷東岸有冶父城。 《梁元帝·𤣥覽賦》夕瞻荒谷之寺。 又歲名。 《爾雅·釋天》大歲在己曰大荒落。 又姓,見《通志·氏族略》。
『民』《唐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彌鄰切,音泯。 《說文》衆萌也。言萌而無識也。 《易·師卦》君子以容民畜衆。 《書·咸有一德》后非民罔使,民非后罔治。 《禮·緇衣》民以君爲心,君以民爲體。 又四民。 《穀梁傳·成元年》古者四民:有士民,有商民,有農民,有工民。 《註》德能居位曰士,辟土植穀曰農,巧心勞手成器物曰工,通財貨曰商。 又司民,星名。 《周禮·秋官·司民》及孟冬祀司民之日,獻其數于王。 《註》司民,軒轅角也。 《釋文》軒轅十七星,如龍形,有兩角,角有大民、小民。 又官名。 《周禮·秋官·司民》掌登萬民之數,自生齒以上,皆書於版。 又民曹,漢官名。 《後漢·百官志》民曹尚書主凡吏上書事。 《註》《蔡質·漢舊儀》曰:典膳治功作,監池、苑囿、盜賊事。 又民部,今戸部也。 《文獻通考》漢置尚書郞四人,其一人主財帛委輸。至魏文帝,置度支尚書寺,專掌軍國支計。吳有戸部,晉有度支,皆主筭也。後周置大司徒卿一人,如《周禮》之制,隋初有度支尚書,則幷後周民部之職。開皇二年,改度支爲民部。永徽初,改民部爲戸部。 又北方有比肩民,見《爾雅·釋地》。南方有裸民,見《呂氏春秋》。 又白民國,白身,背有角,乗之壽二千歲。羽民國,其民皆生羽毛。卵民國,其民皆生卵。毛民國,其民皆生毛。 又有勞民、搖民、壎民、盈民、臷民、蜮民諸國,𠀤見《山海經》。 又鶴民國,人長三寸,日行千里,見《窮神祕苑》。 又姓,見《姓苑》。 又叶鄰知切,音離。 《夏禹襄陵操》洪水滔天,下民愁悲。上帝愈咨,三過吾門不入。父子道衰,嗟嗟不欲煩下民。 又叶彌延切,音眠。 《楊方·合歡詩》齊彼蛩蛩獸,舉動不相捐。生有同穴好,死成倂棺民。 《六書略》民,象俯首力作之形。○按民字之義非一。有總言人者,《詩》天生蒸民,厥初生民。是也。有對君而言者,《書》民惟邦本。是也。有別於在位而言者,《詩》宜民宜人。註:人謂臣,民謂衆庶。是也。有對幽而言者,《論語》務民之義,《左傳》先成民而後致力于神。是也。有對已而言者,《詩》民莫不穀,我獨于罹。是也。有對農而言者,《漢·食貨志》粟甚貴傷民,甚賤傷農。是也。况四民兼士農工商,豈力田始稱民乎。《六書略》之說穿鑿,不可從。
『散』《廣韻》《韻會》蘇旱切《集韻》顙旱切,𠀤音傘。㪔,通作散。 《易·說卦》風以散之。 《禮·曲禮》積而能散。 又《公羊傳·莊十二年》散舍諸宮中。 《註》散,放也。 又《博雅》布也。 《廣韻》散,誕也。 《增韻》又宂散,閒散。 《韻會》不自檢束爲散。 《莊子·養生主》散人又惡知散木。 《註》不在可用之數。 又姓。 《書·君奭》有若散宜生。 《傳》散氏,宜生名。 又酒尊名。 《周禮·春官·鬯人》凡疈事用散。 《註》漆尊也,無飾曰散。 《儀禮·燕禮》酌散西階上。 《註》酌散者,酌方壷酒也。 《禮·禮器》賤者獻以散。 《註》五升曰散。○按《周禮》《儀禮》《禮記》《釋文》𠀤音素旱反。《韻會》獨引此條入去聲,非是。蓋上去二聲可通讀也。 又藥石屑曰散。 《後漢·華陀傳》漆葉靑䴴散。 又琴曲名。 《晉書·嵆康傳》有廣陵散。 又《廣韻》蘇旰切《集韻》《韻會》先旰切,𠀤音鏾。義同。 又《集韻》相干切。與跚同。 《史記·平原君傳》槃散行汲。 《註》索隱曰:先寒反,亦作珊。音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