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立族谈


   


基本信息

成语拼音 cuò lì zú tán
成语简拼 clzt
成语字数  4

出处典源

成语典故

立:通“位”。职位。族:聚。离开自己的职位,聚在一起谈论。表示不尽职守。宋.司马光《请不受尊号札子》:“入则拜手稽首,请加鸿名;出则错立族谈,腹非窃笑。” 并列 立,通“位”,指职位。族,聚。离开自己的职位而聚在一块议论。宋·司马光《请不受尊号札子》:“入则拜手稽首,请加鸿名;出则~,腹非窃笑。”△多用于议论方面。

现代字典(分字解释)

不正确,与实际不符:差~。过~。~讹。~谬。~觉。~怪。不~。~爱。将~就~。 交叉着:交~。~乱。~杂。~综(纵横交叉)。~动。~落(交错纷杂)。盘根~节。 叉开:~开。~车。~过机会。 用来打磨玉石的石头:它山之石,可以为~。 打磨玉石:攻~。 镀金、银,涂饰:~金。~银。~彩镂金。

站,引申为竖起来:~正。~柜。~足(a.站得往脚;b.处于某种立场)。~场。屹~。顶天~地。 做出,定出:建~。设~。树~。~意。~此存照。 存在,生存:自~。独~。势不两~。 马上,即刻:~时。~刻。~等。 姓。

亲属,泛指同姓之亲:~规。~长。家~。 指具有共同起源和共同遗传特征的人群:种~。 指在历史上形成的人群的稳定共同体,他们有共同的语言、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心理素质:民~。 聚居而有血统关系的人群的统称:宗~。氏~。部~。 事物有共同属性的一大类:芳香~。 封建时代的一种残酷刑罚,一人有罪,把全家或包括母亲、妻家的人都杀死:~灭。 聚合,集中:云气不待~而雨。

说,对话:~天。~心。~论。~话。~判。~吐。恳~。洽~。漫~。~笑风生。 言论,听说的话:笑~。无稽之~。传为美~。 姓。

康熙字典(分字解释)

『立』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力入切,音力。 《說文》立,住也。 《釋名》立,林也。如林木森然,各駐其所也。 《廣韻》立,行立。 《禮·曲禮》立必正方。  又成也。 《禮·冠義》而後禮義立。  又堅也。 《易·大過》君子以獨立不懼。 《論語》三十而立。  又樹立也。 《易·說卦傳》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書·伊訓》立愛惟親,立敬惟長。 《左傳·襄二十四年》穆叔曰:太上立德,其次立功,其次立言。  又置也,建也。 《書·牧誓》立爾矛。 《周禮·天官》建其牧,立其監。 《左傳·桓二年》師服曰:天子建國,諸侯立家。  又存立也。 《論語》己欲立而立人。  又速意也。 《史記·平原君傳》錐之處囊中,其末立見。  又直起也。 《前漢·五行志》上林苑中,大柳樹斷仆地,一朝起立。  又《杜甫·朝獻太淸宮賦》四海之水皆立。 《張翥詩》蝃蝀下飮湖水立。  又《趙孟頫詩》驥聞秋風雙耳立。  又赤立。 《宋史·喬行𥳑傳》百姓多垂罄之寶,州縣多赤立之帑。  又闕立。 《張衡·週天大象賦》闕立擬乎兩觀,水府司乎百川。  又立政,尚書篇名,周公作。  又車名。 《後漢·輿服志》有立車。  又與粒通。 《詩·周頌》立我烝民。 《箋》立,當作粒。  又姓。漢有賢人立如子,唐有長興令立述。  又于貴切。同位。 《石經春秋》公卽位,作公卽立。 《周禮·春官》小宗伯掌神位。 《註》故書位作立。鄭司農云:古者立位同字。

『族』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昨木切,音鑿。 《說文》矢鋒也。束之族族也。 《類篇》一曰从㫃,㫃所以標衆矢之所集。  又聚也。 《書·堯典》以親九族。 《註》高祖至𤣥孫之親。 《詩·周南》振振公族。 《傳》公族,公同祖也。 《周禮·春官·小宗伯》掌三族之別,以辨親疏。 《註》三族,謂父子孫,人屬之正名。 《左傳·隱八年》無駭卒,羽父請諡與族。 《疏》族者,屬也。與其子孫共相聯屬,其傍支別屬,則各自立氏。  又《書·堯典》方命圯族。 《傳》族,類也。  又《書·泰誓》罪人以族。 《傳》一人有罪,𠛬及父母妻子,言𠛬濫。  又《周禮·地官·大司徒》四閭爲族。 《註》閭二十五家,族百家。  又《左傳·襄八年》謀之多族。 《註》族,家也。  又《爾雅·釋詁》木族生爲灌。 《註》族,叢生。 《疏》木叢生者爲灌。  又《莊子·養生主》庖丁解牛,每至於族,吾見其難爲。 《註》交錯聚結爲族。  又《集韻》作木切,音鏃。義同。  又千𠋫切,音凑。與蔟同。 《前漢·律歷志》一曰黃鐘,二曰太族。 《淮南子·泰族訓註》泰言古今之道,萬物之指,族於一理,明其所謂也。  又《集韻》《正韻》𠀤則𠋫切,音奏。樂變也。 《前漢·嚴安傳》調五聲,使有節族。 《註》蘇林曰:族音奏。師古曰:奏,進也。  又《集韻》《類篇》𠀤先奏切,音漱。嗾,或作族。使犬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