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 陆贾分金 ”。
同“ 陆贾分金 ”。
同“陆贾分金”。唐 李瀚《蒙求》:“二疏散金,陆贾分橐。”
高出水面的土地:~地。大~。 随从的样子:~~续续。 跳跃:“……翘足而~,此马之真性也”。 〔~离〕❶色彩繁杂,如“斑驳~~”;❷长(cháng),如“带长铗之~~兮,冠切云之崔嵬”。 姓。
区划开:~开。划~。~野(划分的范围)。~界。~明。条~缕析。~解。 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发。~忧。~心劳神。 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会。~行(háng )。 散,离:~裂。~离。~别。~崩离析。~门别类。 辨别:区~。~析。 区划而成的部分:二~之一。 一半:人生百年,昼夜各~。春~。秋~。
名位、职责、权利的限度:~所当然。身~。~内。恰如其~。安~守己。 构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质或因素:成~。天~(天资)。情~(情谊)。 料想:“自~已死久矣”。 同“份”,属于一定的阶层、集团或具有某种特征的人:知识~子。
口袋:负书担~。 〔~驼〕即“骆驼”。 古代的一种鼓风吹火器:“具炉~,~以牛皮”。
《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𠀤音餴。 《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 《易·繫辭》物以羣分。 又《增韻》裂也,判也。 又《廣韻》賦也,施也。 《增韻》與也。 又《玉篇》隔也。 又《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 又半也。 《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 《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 又徧也。 《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又與紛通。 《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 《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 《註》猶紛紛。 又《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 《註》匪讀爲分。 又《唐韻》扶問切《集韻》《韻會》符問切,𠀤汾去聲。名分也。 《禮·禮運》禮達而分定。 又均也,分劑也。 《禮·曲禮》分毋求多。 又分位也。 《漢諸葛亮出師表》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又《集韻》方問切,紛去聲。均也。 《左傳·僖元年》救患分災。 又《正韻》府吻切,音粉。 《爾雅·釋器》律謂之分。 《註》分音粉,律管可以分氣。 又《韻補》叶膚容切,音丰。 《曹植·七啓》太極之初,渾沌未分。萬物紛錯,與道俱隆。 又叶膚眠切,音近徧。 《班固·西都賦》九市開場,貨別隊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災字原刻从𡿧。
『橐』《唐韻》《集韻》𠀤他各切,音拓。 《說文》囊也。 《唐韻》囊無底。 《詩·大雅》于橐于囊。 《毛傳》小曰橐,大曰囊。 《左傳·宣二年》趙盾見靈輒,爲簞食與肉,置諸橐而與之。 又冶器也。 《老子·道德經》天地之閒,其猶橐籥乎。 《註》橐者外之櫝,所以受籥也。籥者內之管,所以鼓橐也。 《淮南子·本經訓》鼓橐吹埵,以消銅鐵。 又盛衣食之器者曰橐梠。 《莊子·天下篇》禹親自操橐耜,而九雜天下之川。 又橐橐,杵聲也。 《詩·小雅》椓之橐橐。 又橐駝,獸名。言其負囊橐而駝物也。 《揚雄·長楊賦》敺橐駝,燒𤑺蠡。 又橐臯,吳地。 《春秋·哀十二年》公會吳于橐臯。 《漢書》屬九江郡。 又《唐韻》章夜切,音柘。義同。 又《集韻》都故切,音妒。木名。○按《說文》別立橐部,今倂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