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罪过。不是战争本身的过失。
罪:罪过。不是战争本身的过失。
《梁书·侯景传》:“臣涡阳退衂,非战之罪,实由陛下君臣相与见误。”
西汉·司马迁《史记·项羽本纪》:“然今卒困于此,此天之亡我,非战之罪也。”
不是战争的罪过。 表示失败乃是天意。语出《史记.项羽本纪》:“项王自度不得脱,谓其骑曰:‘今卒困于此,此天之亡我,非战之罪也。’”《梁书.侯景传》:“臣涡阳退衄,非战之罪。”《聊斋志异.叶生》:“生曰:‘是殆有命’借福泽为文章吐气,使天下人知半生沦落,非战之罪也,愿亦足矣。’”清.欧阳兆熊《水窗春呓》卷上:“时威毅方出师征捻,予问此行胜负何如?曰:‘此亦定数,非战之罪也。’”钱钟书《谈艺录.四》:“此譬之败军之将,必曰‘非战之罪’,归咎于天。” 偏正 不是战争本身的罪过。《梁书·侯景传》:“臣涡阳退衄,~,实由陛下君臣相与见误。”△多用于为战争失败开脱方面。
不,不是:~凡。~法。~分(fèn )。~礼。~但。~同小可。啼笑皆~。 不对,过失:痛改前~。文过饰~。习~成是(对于某些错的事情习惯了,反认为是对的)。 与“不”呼应,表示必须(有时后面没有“不”字):我~看这本书。 责怪,反对:~难(nàn )。~议。无可厚~。 指“阿非利加洲”(位于东半球的西南部。简称“非洲”):东~。西~。
助词,表示领有、连属关系:赤子~心。 助词,表示修饰关系:缓兵~计。不速~客。莫逆~交。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使成为句子成分:“大道~行也,天下为公”。 代词,代替人或事物:置~度外。等闲视~。 代词,这,那:“~二虫,又何知”。 虚用,无所指:久而久~。 往,到:“吾欲~南海”。
犯法的行为:犯~。~人。认~。有~。~恶。~名。~魁。~行。~证。~责。~孽(迷信的人认为应受到报应的罪恶)。~不容诛。 过失,把过失归到某人身上:功~。~愆。~尤(“尤”,过失,罪过)。归~于人。 刑罚:判~。畏~。待~。请~。 苦难,痛苦:受~。
《唐韻》甫微切《集韻》《韻會》匪微切,𠀤音飛。 《說文》違也。从飛下翄,取其相背。 《玉篇》不是也。 《書·說命》無恥過作非。 《易·繫辭》辨是與非。 又《玉篇》下也。 又《玉篇》隱也。 又《增韻》訾也。 《孝經·五𠛬章》非聖人者無法,非孝者無親。 又《玉篇》責也。 《前漢·魏相傳》使當世責人非我。 又山名。 《山海經》非山之首,其上多金玉。 又姓。 《風俗通》非子,伯益之後。 又《集韻》《韻會》《正韻》𠀤𡚱尾切,音斐。 《集韻》本作誹。謗也。 《前漢·食貨志》不入言而腹非。 《史記·平準書》作腹誹。 又《鼂錯傳》非謗不治。 《註》非,讀曰誹。 又《韻會》方未切,音沸。本作誹。義同。
『之』《唐韻》《正韻》止而切《集韻》《韻會》眞而切,𠀤音枝。 《說文》出也,象艸過屮枝莖益大有所之。一者,地也。 《玉篇》是也,適也,往也。 《禮·檀弓》延陵季子曰:若䰟氣,則無不之也。 又於也。 《禮·大學》之其所親愛而辟焉。 《註》之,適也。 《朱傳》猶於也。 又語助辭。 《書·金縢》禮亦宜之。 《禮·文王世子》秋冬亦如之。 《正字通》凡之字,或句中,或語尾,或層出。如毛詩我之懷矣,共武之服,及女曰雞鳴章知子之來之,六句九之字,常華章左之左之,六句八之字,可以例推。 又此也。 《詩·周南》之子于歸。 《註》之子,是子也。 又變也。 《易傳》辭也者,各指其所之。 《孫奕示兒編》之字訓變,左傳,遇觀之否。言觀變爲否也。 又至也。 《詩·鄘風》之死矢靡他。 又遺也。 《揚子·法言》或問孔子,知其道之不用也。則載而惡乎之。曰:之後世君子。 《註》言行道者貴乎及身,乃載以遺後世。 又姓。出《姓苑》。 又《郝敬讀書通》凡言之者,物有所指,事有所屬,地有所往,連屬之辭也。通作旃。 《詩·唐風》舍旃舍旃。 又《魏風》上愼旃哉。𠀤與之同。通作至。往彼曰之,到此曰至,音義互通。 又《韻補》叶職流切,音周。 《楚辭·九章》呂望屠於朝歌兮,甯戚歌而飯牛。不逢堯舜與桓繆兮,世孰云而知之。叶上牛下求。 《周伯琦曰》古人因物制字。如之本芝草,乎本吁氣,焉本鳶,後人借爲助語,助語之用旣多,反爲所奪,又制字以別之,乃有芝字吁字鳶字。
『罪』《廣韻》徂賄切《集韻》粗賄切,𠀤音㠑。 《說文》捕魚竹罔。 《易·解卦》君子以赦過宥罪。 《書·大禹謨》罪疑惟輕。